恳请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及燕子埠镇政府回答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相关问题。

  广大网友:您们好,我是来自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镇茅寺村的李姓一位村民,现就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问题已经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
  根据徐政办发【2018】34号文件,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项工作任务中第五条规定规范各类工程余量矿产资源处置程序。严禁以地质环境整治、土地复垦、安全隐患消除以及农业水利等名义实施非法采石;工程产生的余量矿产资源一律不得私自外运,由属地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公开处置。否则按照非法采石处理。自2018年10月25日以来,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量矿产资源开始外运,每日外运量:约600辆重型卡车,达3万吨左右石料(上述车辆及运输吨位数据是根据车辆密度及运输周期大约计算得出的数据,G310国道邳州与贾汪交界处有治安监控,相关部门可以调取查证),按照现在市场价格,每日余量资源外运量经济价值达贰佰万人民币左右。本人就上述情况所发现问题咨询徐州市国土局。

  答复内容如下:
  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于2016年5月26日获得邳州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复同意(邳发改经济审发【2016】43号),是由燕子埠镇政府组织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项目治理规模为180亩。燕子埠镇政府对项目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余量资源进行拍卖处置。2016年6月15日委托徐州信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余量资源进行评估,2017年2月15日委托江苏博大拍卖有限公司在徐州日报进行余量资源拍卖公告,2017年3月15日对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产生的余量资源进行了公开拍卖,竞得人为江苏山海集团,2017年4月18日将价款汇入燕子埠镇财政专户,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中标单位为吉林中惠建筑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监理单位为江苏山石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于2018年3月14日开工,预计2019年结束。截止目前,根据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日志,未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反治理方案的施工行为。项目在施工期间,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单位配备了洒水车和雾炮机等除尘设备进行洒水降尘,并通过邳州市263办公室的检查。该工程自开工以来所产生的余量资源一直集中堆放,2018年9月初,堆料场已堆满,堆料高度13米,局部发生滑坡现象,为避免再次发生次生地质灾害,2018年10月18日在燕子埠镇政府召开“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余量资源清运专题会”,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市263办公室、市安监局等单位均派人参加。会议决定为消除严重安全隐患,避免次生地质灾害发生,在下一步施工过程中要将余量资源的堆放与清运出厂相结合,根据合同约定,余量资源的集中清运出厂工作由余量资源竞得人实施,10月18日起,余量资源竞得人开展了余量资源清运出场工作。

  现本人对上述官方答复提出以下几点疑问:

  一.燕子埠镇政府于2016年6月15日徐州信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余量资源进行评估,现请问评估的余量资源有多少,请给予公示,项目治理规模为180亩,施工区域是否超出了范围,是否越界越量开采,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进行了监督,请给予公示监督结果。
  【font等于amp】二.燕子埠镇政府与2017年2月15日委托江苏博大拍卖有限公司在徐州日报进行余量资源拍卖公告,2017年3月15日对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产生的余量资源进行了公开拍卖,竞得人为江苏山海集团,请问所拍卖余量资源总价为多少,所拍卖余量资源为多少方多少吨,所拍价款与余量资源是否符合当时市场平均价格水平。
  三.余量资源竞得人在余量资源清运过程中是否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每天的的余量资源的清运量是否登记在册 ;自清运开始,每天的清运量、清运总量是否可以公示。
  四.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中标单位为吉林中惠建筑基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在2016年于江苏睢宁岚山镇中标当地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存在诸多问题,打着矿山恢复治理的幌子非法采石,被多家媒体曝光,内容详见于2016年8月16日法制与社会,民生频道,另有多家媒体同时曝光该问题。请问吉林中惠建筑基础有限公司是否有资质中标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是否存在资质将中标的工程转包给资源竞得人进行施工,请给予查证公示相关问题。
  五.据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日志,未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治理设计方案的施工行为。请问该监理单位江苏山石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否可以代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权力,仅凭该公司的监理日志就可以确定施工方案符合规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由谁监督、如何监督,请公示监督方案。
  六.2018年10月18日由燕子埠镇政府召开的上述余量资源清运专题会,有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市263办公室、市安监局等单位派人参加,请问有无会议记录,清运资源量规定多少,清运出场工作有无规定时限,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市263办公室、市安监局等单位是否派人参加每日余量资源的清运工作,是否对每日余量资源数量进行登记在册,请给予公示。

  请问既然是燕子埠镇政府、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市263办公室、市安监局等组织参加的上述专题会,那么燕子埠镇政府及上述单位是否委派专人专职参与监督资源人竞得人清运工作,是否对每日余量资源外运量进行登记在册,是否可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若镇政府及市相关监督单位没有参与监督管理余量资源清运工作,那么上述所召开的清运专题会议又有何意义,搪塞社会舆论的监督,相关监管程序形同虚设,只不过是为了给资源竞得人江苏山海集团(实际控制人陆守伟)行盗取国家资源之便,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基于现今形势国家紧抓环保政策,砂石资源紧缺,价格一路高涨。自清运工作开展以来已有数月,余量资源竞得人疯狂大量地将山石资源运往贾汪区汴塘镇腾达钙业,腾达钙业系陆守伟投资兴建的石料加工企业(该企业法人代表为高传永)。该工程施工区域外围至今还堆放着数堆数量巨大的山石资源,贾汪区汴塘镇腾达钙业的堆场存放着每日外运来的石料资源,数量巨大,试问该工程究竟会产生多少余量资源,存放的巨量山石资源作何解释,能否告知数量总数。根据本村多数村民强烈反映。一致认为该工程存在重大非法采石的嫌疑。本人近日多次通过热线电话12336及网上相关渠道向隶属职能部门咨询该工程的相关问题,询问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起始截止时限、工程产生的余量资源数量、余量资源所拍价款为多少、每日外运量及外运总量、治理规模是否超出180亩等相关信息,上述相关单位迟迟不给予本人正面答复,故意拖延时间,对于本人所提问题答复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工作日。请问为何对于一个已经开展的经过法定程序登记在册实施的工程,邳州市国土局及燕子埠镇政府为何迟迟不给予本人所提上述问题进行正确答复。莫非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存在诸多违规问题,存在非法采石的重大嫌疑,否则恳请相关方面能够及时公布查证结果,给予社会舆论以合理解释,否则政府将谈何公信力,镇一级党委政府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最后一公里,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政府公职人员要具备忠诚干净担当的素质,不能考虑个人私利也不能搞权力寻租更不能与社会上的商人沆瀣一气,要打造清明的政商关系。希望政府及相关监管单位不要再拖延答复,拖垮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否则将影响政府的信誉。


  若官方百忙之中能够回答本人提出的上述相关问题,本人将对答复内容加以甄别,所反馈的信息是否客观真实,所涉及的数据是否在合理区间,相关疑问能否得到合理的解释。否则,本人将会着手整合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证据,分门别类地汇总,将以信件或网络邮件的形式分别投送到江苏省纪委监委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反映上述问题,请上级职能部门继续查证此事,亦或利用网络自媒体等平台采取合法合理方式继续反映上述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余量资源竞得人为江苏山海集团,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陆守伟,陆守伟先生系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镇燕子埠村人,燕子埠镇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山石资源丰富,两省交界处地形多为山地及丘陵,陆守伟自2004年以来利用其本人在镇村两级单位任职多年经营的关系,长期非法盗采国家山石资源,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获利达数以亿计,其无法合理解释财产来源。陆守伟利用燕子埠镇地处苏鲁两省交界的区位优势,疯狂盗采国家山石资源,逃避官方的打击。
  近年来,以 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重大典型违法犯罪案件为突破口,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惩治官商勾结等违纪违法行为。然而陆守伟其本人为共产党员(江苏山海集团实际控制人),罔顾党纪国法,假借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余量资源清运工作之名,大肆盗取国家矿产资源,通过重型卡车运输车队将上述工程余量资源运输到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腾达钙业公司进行石料加工销售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贾汪区汴塘镇腾达钙业系陆守伟投资兴建的用于对其通过非法途径窃取的国家石料资源进行加工销售,掩盖其非法采石盗取国家资源的勾当,对其攫取的巨额经济利益进行洗白。陆守伟其本人利用金钱腐蚀贿赂国家公职人员,致使在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中,相关层层监管单位形同虚设,假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幌子实则盗取国家矿产资源。
  再次请问既然是燕子埠镇政府、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市263办公室、市安监局等组织参加的上述专题会,那么上述政府及单位是否委派专人专职参与监督资源人竞得人清运工作,是否对每日余量资源外运量进行登记在册,是否可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若镇政府及市相关监督单位没有参与监督管理余量资源清运工作,那么上述所召开的清运专题会议又有何意义,搪塞社会舆论的监督,相关监管程序形同虚设,只不过是为了给资源竞得人(陆守伟)行盗取国家资源之便,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若上述问题反映属实,这就是重大典型的涉矿领域官商勾结违纪违法行为。
  在所谓的邳州市扒头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余量资源清运工作开展后,邳州市燕子埠镇茅寺村大多数村民认为该工程存在诸多疑点,存在假借地质环境整治之名大肆盗取国家资源的嫌疑,茅寺村一组几位李姓村民因自有村西土地被陆守伟侵占用于修建道路方便其车队外运石料资源,几位李姓村民于2018年12月6日晚将自家面包车停放在其土地被侵占的地方,不再让陆守伟的车队继续通过,后双方没有达成协商,陆守伟指使其驾驶员兼保镖崔某带人打砸几位李姓村民的车辆,致使车辆损毁,几位李姓村民恐于陆守伟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不敢与其再起冲突,燕子埠镇派出所出警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处理,并对双方当事人做了笔录,崔某被派出所拘留几个小时后便释放了,详细事由可以查询当地派出所记录,有证可寻;由于山石运输道路被堵截不通,陆守伟在山上积存的数额巨大的矿产资源无法及时外运,其本人害怕从事非法采石的勾当被媒体曝光迫于社会舆论压力,急于将数量巨大的矿产资源转移出去,毁灭证据。陆守伟于2018年12月24日晚带领其驾驶员等人到山东省台儿庄区华兴路1129号高茹英内科诊所威胁恐吓李某磊,该诊所系李某磊所经营,因陆守伟怀疑燕子埠镇茅寺村几位李姓村民堵截运输道路是受其宗亲李某磊的指使。陆守伟带人持有凶器恐吓威胁李某磊,后双方爆发激烈冲突,李某磊其宗亲几人腿部及肋部骨折,陆守伟驾驶员崔某被打伤住进徐州仁慈医院,后经山东省台儿庄区公安局处理,将李某磊及其宗亲几人现羁押于台儿庄区看守所,陆守伟驾驶员崔某因重伤在江苏徐州仁慈就医(陆守伟对外隐瞒其驾驶员崔某伤情),台儿庄区公安并未对崔某采取措施。此次事件被台儿庄区公安局登记在案,有证可寻。
  若上述情况反映属实,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这是典型的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以重大典型违法犯罪案件为突破口,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惩治官商勾结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