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报道中看到目前在香港和广州等地所谓的换妻性派对是相当的流行,既然这么“流行”,难道是种“时尚”?
    
    游戏规则很简单,约好时间和地点,参与者先以夫妻的名义登记入住,取得房间钥匙,然后大家共进晚餐、聊天、唱卡拉OK。夜深时分,待女士们各自回房,先生们将钥匙反扣在桌子上,抽到哪个,就按号码进那间房,要是哪个倒霉蛋抽到自己房间的钥匙,还可以提出申请再抽。这么创新刺激又兼具公平合理的点子谁想到的,不服都不行了。
    
    “换妻”,应该是西方人先玩起来的,在亚洲首先玩的我想应该是日本,当然说这个我没有确切的根据,只是本人建立在大量事实面前提出的一种推测。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又从香港、台湾登陆到了广州、上海和北京等地,在一些勇于尝试和接受新事物而又心灵空虚追求刺激的白领群体中流行了起来。
    
    “换妻派对”,好高雅的名字,就立马与卖淫嫖娼划清了界限,一下子就脱离了低级趣味,就是普通老百姓根本玩不起的高尚活动。
    
    参与者大部分都是受过良好教育,中等以上收入的白领阶层,有钱有时间,倒也逍遥自在,乐在其中。其中一位女性朋友教导我们说“男人其实差别不大,偶尔换来玩玩,并非出于对丈夫不满意,有时夫妻生活需要调剂”。她还说“我与丈夫十分恩爱,彼此引为人生知己,我们都认为婚姻家庭是最重要的,是底线,其它都无所谓”。她又说“我不担心丈夫玩这个游戏会移情别恋,因为我没有那个心思,出来玩是寻放松的”。有个男性朋友是这样引导他老婆的“起初妻子怕丢人、吃亏,怎么也不肯,后来参加了几次同事聚会,感觉这些朋友并非流氓,待人友善,又尊重女人,就同意去试试,以后几次,妻子看到大家玩的内容丰富,彼此尽兴,大家也从不在背后议论人,不吸毒,也不玩变态的几龙几凤、SM,就彻底放开了。”
    
    我的胃部开始有点不适了,是我思想太保守,太传统了吗???
    
    我宁愿相信一些做小姐的和找小姐的在道德层面上都比所谓换妻游戏高那么一点点?!
    
    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是要受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的制约和支配的,“换妻”完全是一幕丑剧,违背了社会公德,是对传统家庭观念、婚姻观念、道德观念的挑衅,也是对我国现有婚姻制度、家庭模式的一种冲击。“换妻”丑剧折射出的是一些人精神的荒芜和道德的沦丧。
    
    但是有律师告诉我们“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有‘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但由于罪名认定要有严格的程序,而性问题又很难界定。在自愿的情况下,‘换妻’应该说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作为公共权力代表的国家就不应该涉及私生活的领域。”
    
    “换妻派对”中人自称“游戏”,自称“感觉并不淫荡”,他们高呼这是我们的自由,我们没有卖淫嫖娼,我们都是自愿参加,我们没有进行交易,哪条法律规定不能换妻了?我们就是乐意,小样,你管的着?
    
    换妻派对,真的只是“感觉并不淫荡”的“游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