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贪肃贪、有腐反腐,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的。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保持惩治力度,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防止腐败,既要靠依规依纪依法惩处,又要靠制度治理和监督约束。一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和运行规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另一方面,完善监督约束,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使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要求,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习惯规范、公正、干净地用好权力。“不能”,强调制度、治理。
  大多腐败案件警示,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的根子在于“总开关”没有拧紧,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有多方面的因素,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干部自身的思想、党性、人格。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是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自我改造,培育现代文明人格。“不想”,依靠思想、觉悟。
  “不敢”“不能”“不想”,三者既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不敢”是前提,失去了震慑,纪法规定、思想教育就是空中楼阁;“不能”是关键,缺失了制度和监督,就会为所欲为;“不想”是根本,离开了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不敢”“不能”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把握内在联系、系统谋划设计,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要不断总结经验,立足新的实践,积极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通融合的实现途径、有效载体、具体办法,切实把这一方针方略贯彻好、运用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