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府出台文件侵占企业权益营商环境差
文章目录
您好!我们是唐山市唐山国际旅游岛的多家开发商,2004年,在政府招商引资的政策感招下,来贵地开发旅游项目。2004年与唐山新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签定了土地转让合同(9家公司共计1500亩)。我们履行了合同并在转让的土地上做了大量的投入。2005年乐亭县人民政府为我们做了十里长廊的规划方案。我们转让的土地四至清楚,标的明确,并已交付,实际占有至今,然而2010年唐山市人民政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背着我们,出台了唐山市政府2010【74】号会议纪要,对本属于我们的土地与唐山新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强制土地置换,强行将我们的合法土地变成政府的了,但新戴河公司也未给我们多家公司置换土地。以致于我们多家公司既未得到置换的土地,也未得到退还被强占的我多家公司合法拥有的1500亩国有土地!至此我们多家的1500亩土地凭空而飞!我们的权益被政府和新戴河公司严重侵占,至今得不到解决。
2011年开始,我们多家公司数百次的向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国务院、中央巡视组反映,上级各部门各位领导非常重视,多次批示限期解决。唐山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多次开会研究解决,唐山市政府有关领导,也明确表示此事就是唐山市政府的事,让我们等待市政府解决。然而至今没有任何消息。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好给您写信。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们过问一下,以解决我们多家公司的困难,我们非常希望,我们的河北,公平、正义、诚信,我们多家企业愿为河北的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反映人: 李士来
何丽双
薛志平
乔永久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