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问莱阳龙门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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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龙门路派出所:为何2018年10月6日傍晚当事人儿子去龙门路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警民警在不做任何调查的情况下,一口咬定该案是“互殴”且当场下定论说硬要追着不放就双方都拘留?
二问龙门路派出所:事发之后你们派出所到底有没有第一时间联系部队?怎么联系的?通过谁?哪个单位联系的?为何当事人询问的时候你们说无能为力找不到崔耀武部队?是没能力找还是不愿意找?最后还是由被害人家属联系到部队,你们才跟部队联系上的!你们所谓的“积极”寻找联系部队体现在哪里?
三问龙门路派出所:你们把该案起因归结为刘翠凤车库门前泼水,请问泼到谁身上了?泼到谁家里了?对方无一人在现场的前提下他们是如何知道刘翠凤泼水了?有何证据显示崔耀武与孙一菲殴打刘翠凤是由刘翠凤泼水引起的?你们如何关联上的?
四问龙门路派出所:你们把该案定性为邻里纠纷引发的“互殴”案件,请问何为“邻里”?孙一菲与崔耀武二人常年在外地工作生活,且在本小区无任何物业房产,刘翠凤与他二人不认不识的是邻居吗?根据视频录像可以清晰看出,崔耀武和孙一菲两人你来我往,死死压制住刘翠凤,对刘翠凤进行了人身伤害,且从头至尾其二人都占据绝对的掌控主导地位,而刘翠凤根本没有毫无还手之力!请问两个28岁的年富力强之人打一个5,60岁的老太太,能算“互殴”吗?势不均力不敌的你们公安这么裁定良心不疼吗?
五问龙门路派出所:孙一菲在打人三个月后,拿出了一份日期为事发三日后在外地部队医院的门诊病历,该病历比较有趣,上面只有对孙艺菲的伤情描述,而无任何治疗手段,我不禁要问,根据常识,受伤之后应该及时、就近就医,为何孙艺菲会违背常理,在事后三日跑到百公里之外的“部队医院”作出这样一份只有伤情描述而无任何治疗手段的“病历”?难道公安机关不觉得蹊跷?然而就是这样一份漏洞百出的“病历”竟在龙门路派出所的安排下成功做成了具有公信力的“伤情鉴定”,并采信为本案证据,作为“孙艺菲被刘翠凤殴打”的证据。简直滑天下之大稽!而我方在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与派出所办案民警反映其中疑点漏洞:(1)时间问题,三日后的病历作为本案证据,如何保证她这伤不是中间这三日受的?(2)根据病历里的伤情描述,孙艺菲面部额头处有三道抓痕,而我们这里有当日事发两小时后的孙艺菲的高清面部视频录像,可以明显看出她面部毫无伤痕!然而就在我们将这些疑点反馈给办案民警的时候,龙门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依然熟视无睹!我行我素!请问你们派出所是以何为依据,不顾我方提出的疑点,不做任何调查坚持采用孙艺菲的伤情鉴定作为证据的!
六问龙门路派出所:该案办理期间,对方为混淆视听,恶人先告状报警诬告刘翠凤的丈夫偷电,而偷电一事本应由电业局公安科调查,而不在龙门路派出所的受理范围之内!龙门路派出所接警之后应该转交电业局公安科来调查,然而为何龙门路派出所却一反常理,不光接受了对方的报警,而且积极的联系小区物业、对方等相关人员,最后甚至还“百忙之中”亲自跑了一趟刘翠凤丈夫的单位,你们这么积极干嘛?是否越权了?这么关心这一件本不归你们管的案件是否有其他目的?而且在闹得沸沸扬扬,损害了刘翠凤丈夫的名誉之后,在电业局给出专业的判断之后,面对当事人一方要求公开调查结果,还被调查人一个清白时竟遭到了拒绝!请问被调查人的要求过分吗?
七问龙门路派出所:你们敢保证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没有掺杂任何私心杂念,没有受到任何外部干扰,没有徇私舞弊包庇公安子女,完全公正公平的在处理这个案子?
以上为龙门路派出所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瑕疵,我方多次向派出所提出疑问然都没有得到明确回复,请龙门路派出所相关领导能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