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我们交了如意四季花城首付房款50,开始说15年底交房,后来签协议2016年10月交房,期间业主沟通、协调、甚至是挂条幅,都不能引起公司领导的重视,推诿、扯皮,今天说明天开工,明天说后天开工,一次次的确保承诺,一个又一个的红头文件,最终都出尔反尔,盼着盼着终于2018年7月北区开工了,2018年底北区收了全款,包括储藏室和车位的钱、签合同是2020年底前交房,可是春节前停工至今都没复工,说是如意和开发商二十冶有纠纷,打起了官司,复工又没时候了,如意四季城存在烂尾的可能,他们只会说基本达成一致,近期开工,6年以来他们一贯的忽悠手法又开始了,现在的情况是:快7年了,北区是半截子工程,收了全款,南区有几个坑坑,荒草湖泊的,收的半款,业主是1500左右。
  我们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我们也只是普通百姓,农村父母攒了大半辈子的钱外加贷款买了这里一套房子,现在出现这种局面。我想请 问,有关部门的监管到位了吗?我们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失该由谁来买单?当初买房是为了儿子上学,现在儿子大学要毕业了,结婚用,能让住上吗? 回答我!在外租了八年房子,本来打算去年交房就筹备住进去,总不能拿着贷款的利息,又交高昂房租!现在交房遥遥无期,是我们做错了什么还是某 某开发商,某某相关部门做错了什么?我们百姓的想法很简单,我们按照合同履行了购房的义务,钱都交了,我们只想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实在等不下去了,六年了,就是现在开始盖,2年也住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