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离石马茂庄村千亩良田背后的黑暗交易内幕》
  具体材料由吕梁市离石区马茂庄村村民弓俊明等村民提供)
  (弓俊明联系电话:13935848987 )
  1。 发生在吕梁市离石区马茂庄村被征用的村民土地,存在1500多亩一级水浇地,都以河滩地的价格出让给了房地产开发商;
  2。 吕梁市离石区马茂庄村,村长在执政中存在1500多土地,被征用的村民巨额补偿款,涉及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村民巨额补偿款,去向不明的事件;
  3。 利用社会上的来历不明人员,采取暴力的方式欺压及威胁百姓;
  4。 蒙骗及利用吕梁市政府的领导及亲属,打压村民等严重问题;
  5。 多年来,马茂庄村村民不断的向各级主管部门举报,但毫无效果,反而举报人的生命及财产,受
  到严重威胁。
  6。 导致马茂庄村这个小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冤气连天,极大的损害了村民的利益;也极大的损害了各级政府的形象。
  马茂庄村的主要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产生的原因:
  1。 2005年底,在选举村委会主任的过程中,村民普遍认为在各方面都有问题的,他利用与莲花街道主任刘瑞平中学同学的关系,博得上级领导的支持,再借助社会上的不明来历人员的威胁手段,明目张胆地暗箱唱票,当上了村委会主任。
  同年,在街道主任刘瑞平支持帮助下,在2006年入了党,还成为了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2。 上任村委会主任后,在城市建设,农民土地的征用过程中,由于补偿及分配上违反国
  家政策,存在独断专行,村务不公开等等经济上的问题。
  他利用善良、勤劳、无知的村民不懂法,蒙骗群众。
  由此,村民为了争取个人利益,求助政府部门无用的前提下,只能盲目地干扰房地产商的
  开发经营。
  导致,在06年期间,先后11个村民被公安机关关押,其中6个村民被判刑,详见离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离刑初字第160号(详见附件)。
  3。 马茂庄村总占地面积3000多亩,其中一级水浇地占2000多亩;山地占1000多亩。
  目前开发房地产项目,已征用耕地面积达1500多亩。
  上任村委会主任后,未经村委会讨论将1500多亩耕地,都以河滩地的价格出让给了房地产开发商,每亩地的市场价格都相差10几万元,这给国家利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给广大村民的利益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4。 每户村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得到的全部补偿费,每户只有14800元。土地的低价出让,
  就以1500亩土地计算,已造成国家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损失。
  另村里自建农民住宅,是按每平方米666元卖给村民,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买的,村民并
  没有得到因征地而得到的补偿。
  全村征用的土地,就按2005年河滩地的征地价格,平均每亩12万元计算,以1500多
  亩计算,全村理应得到补偿款在1。8亿元以上;
  如按一级水浇地价格计算,全村理应得到补偿款在3。6亿元以上。
  按79年承包到户土地的分配方案,实际全村应得到征地补偿款的村民人口只有200多人,
  而每个人至今得到的补偿款只有14800元。村委会实际发放补偿款总计:300多万元。
  村委会一共得到征地补偿款的金额及其它征地的利益,除了村委会主任、会计知道,其他的村委会委员及村民都不得而知。
  “一级水浇地”变成了“河滩地”,违法吗?
  政府机关有多少官员参与?得利?
  国家损失到底有多少?
  补偿款到底有多少?
  其它补偿利益有多少 ?
  如何分配的?
  资金及资产流向何方?
  谁赋予村委会主任这样的权力?
  每个村民的权力,,权益在哪里?
  6。 马茂庄村的土地,大部分都被吕梁豫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征用及开发,该房地产公司的法人“郭有灿”,是离石区房产局局长的弟弟。
  马茂庄村与吕梁豫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建的20万平方米商住楼项目《龙凤新城》,项目开发副总指挥“杨二树”,是吕梁市政法委书记吴志国的姐夫。
  与该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协议内容,以及马茂庄村民所得到的利益,目前村民们
  及村委会其他人员一概不知。
  7。 为了树立在马茂庄村的“威信”,利用社会上的不明来历人员,采取暴力手段,明目张胆
  地欺压村民,导致村民们有怒不敢言,有话不敢说。
  例如:村民高水才,被暴力侵害的事例,详见高水才所写的《救命书》(详见附件)。
  8。 很多被欺压的村民们,都到各级政府控告,但都石沉大海。
  在这样发展下去,不但更加损害了村民的利益;也更加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有可
  能害了更多的帮助他的领导干部。
  马茂庄村天上的怨气何时能消除?
  马茂庄村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何时能缓解或消除?
  有三个马茂庄的普通村民,看不惯他们的犯罪行为,已实名举报的方式,向山西省及吕梁
  市主要领导,写了举报信,但得到的结果是,被举报方马茂庄村村主任,派手下以武力
  威胁举报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举报人不得不背井离乡,远走他方。
  这里要强调的是:
  1, 省市主要领导不可能管村里的事,领导收到举报信,往往批下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2。 负责管理村干部的部门,也就是乡镇、街道,涉及刑事犯罪的,由区、县级公安局或检察院侦办处理,因为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干部。
  3。 在吕梁地区,只要是煤矿老板或者是村主任,他们都掌握着大量的财富及资金。
  4。 他们用手上的金钱,向上,则针对主管他们的领导是大拍马屁,不计成本,建立有利共享的保护伞;他们利用手下圈养的“护村队保安”或“护矿队保安”,向下,则针对村民们,残酷打压,不计成本,建立以暴力为手段统治的独立王国。
  5。 根据《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四条第八款的第三项规定;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已违背了民主意愿。
  茂庄村委员会主任,有明显的“贪污罪”嫌疑,归属于吕梁市检察院或离石区检察院立案侦办。
  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检察院怎么会调查!
  离石区检察院的办公大楼及房地产开发转卖掉的项目,征用的也是马茂庄村的廉价土地,因此还当上了离石区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6。 针对马茂庄村村主任,有明显的“职务侵占罪” 嫌疑,归属于吕梁市公安局或离石区公安局立案侦办,但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公安局怎么会调查!
  现任吕梁市政法委书记吴志国的姐夫“杨二树”,是马茂庄村20万平方米商住楼项目《龙凤新城》联建项目的“副总指挥”。
  7。 举报人,举报,真是找死。他没想到,他写的举报材料,最终都落到公安局及检察院手里。又怎会不知道是谁举报的呢!
  8。 举报人,举报,真是找死。他没想到,他举报的不单单是,其实举报人举报的是
  一个官商勾结的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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