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看了,《致张恩惠书记 》
  情不自禁想说几句。
  以前高考有加分项,比如体育特长生,获得什么比赛大奖,少数民族优先,但都没超过10分,如果按照科右中旗都做法,一年加10分,加成到30分,这竞选和练神功一样啊,年头多了内力就深厚啊?可是有多少企业干了几十年,几百年还是破产了,从法律意义上讲,同条件竞标,特定条件加分是可以的,但是把特定加分条件,以再次以其他条件加分,有资质加分这已经是够优先的条件了,你在用从业多少年重复加分,就等于给企业加了个涡轮增压。和网友说的开挂真说没什么区别,不过从每次加10分这个标准来说,制定标书的人说明知道,优先加分通常说不超过10分的。是否纯在问题我就不评论来,这应该说张书记的事来。
  在来说说评选结果,政府的公告确实是说明本次评选选取3家出租车企业,这就是说在所有的竞争者中产生3家企业,政府公告具有特殊性,和法律性。从民事上讲这是在和参加竞选的企业签订来口头合同。而事实上只录取来两家企业,这就属于违约来。通常做法是10家企业中必须选出3家企业。以显示政府诚信。根据结果公告,选出2家第3确实存在问题,可是竞选第企业一共是10家,按照此公告和竞选公告,准入条件,够条件10家,却无法从其他6家中选出第3家?这说明当地在选择企业上有双重标准。
  反应情况说要从新选举,还可以有新第企业参加选取?如果真是这样,对参加选举对企业,太不公平。1违反企业招商公告。2政策对制定是否太随意来3第一次有名额有企业却不选(留给谁?)4从新选取还可以加入新的企业。另外从法律上说政府无权决定是否从新选,应该说评标委员会的事是否从新选招标法有明确规定(如果当地领导说的这不说招投标,那你搞的竞选应该提出法律依据,千万不要说几个领导开会决定的)。这里面的套路普通人都可以看明白?5政府行为准则公开、公平、公正。如果这样体现啊?情况堪忧啊!
  所有的问题是否真的存在看两个事实就能得到答案:1看评分标准是否真是如举报情况一样使用外挂?如果确定真有其事,招商单位中标公告前2家和第3家问题企业,就违法应全部取消资格2看当地政府的下一步举措,从新选,证明材料反映的就都是事实。那就真的需要各方面领导张书记就真要好好的纠正下问题了。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万万不可流于形式,政府部门应当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