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胡永兰一伙人诬告陷害,淮南市司法系统里的官员对其一伙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包庇
  举报人:王伟,男,1986年2月13号生,汉族,籍贯: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袁庄矿北村王圩62号,现住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清雅苑1101室。原潘一矿职工,电话号码:18605545021。
  被举报人:鑫隆公司,物业人员胡永兰,警官孙建永,朝阳司法鉴定所主任朱林晓
  事由:
  我在清雅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在顶楼,客厅卧室还有厨房,一直漏水,我们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都是鑫隆置业有限公司,我找他们维修,他们不修,于是我就不交物业费。他们不让我用电梯不让我倒垃圾,还背地里砸我太阳能管、扎车胎。我的生活被他们骚扰,而且我们小区的住户大多数都对物业服务不满,超过半数的人都没交物业费,于是我就贴告示,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更换小区物业。
  2018年1月29号,物业主任指使我们小区的物业人员,张永友,胡永兰,张祝梅,堵着我不让我回家不让我坐电梯,对我纠缠辱骂并持铁锨殴打,我因为工作单位矿业集团正在搞分流,所以一直保持克制,我没有打胡永兰,也没有打张永有眼眶。没想到这伙人事后竟然勾结北方医院(我们小区物业主任的丈夫是北方医院保卫科科长李伟)和朝阳司法鉴定所伪造病历和伤情鉴定对我诬告陷害。
  2018年4月26号,朝阳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
  张永友眼眶两处骨折,轻伤一级
  胡永兰轻伤一级,6根肋骨骨折。
  我是被冤枉的,所以我一直在申请重新鉴定。
  2019年2月21号,淮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又重新鉴定了一次:
  张永友眼眶两处骨折,轻伤一级
  胡永兰未见骨折,未达轻微伤标准。
  2019年5月30号,潘集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淮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判定:胡永兰告我故意伤害不成立,张永友告我故意伤害成立,判我一年两个月。从这里开始,事情朝两个方向发展,性质也不同。
  第一个部分,张永友那个伤根本不是我弄得。我不服判决选择上诉。
  第二个部分,胡永兰当晚就没有骨折,胡永兰、孙建永、朱林晓,虚假鉴定对我诬告陷害,我选择向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报案。(我在淮南市公检法机关里举报胡永兰诬告陷害的时候,他们老是拿张永友情况说事,无论张永友是否改判都不影响胡永兰诬告陷害罪的成立。为了防止淮南市司法系统里的人员再糊弄你们,我主动把所有事情讲清楚,包括张永友的问题。)
  下面,我将分别陈诉张永友和胡永兰的问题。
  关于张永友案件我申诉的原因
  张永友告我故意伤害一案,我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2018)皖0406刑初187号《刑事判决书》和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04刑终230号《刑事裁定书》不服,后来依法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我的确有冤情。这个案件里定我罪的证据有可疑和存在矛盾的地方。
  1。北方医院张永友1月29号的ct,北方医院和朝阳司法鉴定所的阅片结论存在矛盾。
  北方医院的阅片结论是眶内壁,下壁骨折,是两处骨折。
  朝阳司法鉴定所的阅片结论是眶内壁骨皮质连续性中断(就是骨头外面包裹的膜有点印子而已,都不能算明显意义上的骨折),只有这一处不明显的骨折。
  2月3号北方医院的ct才显示出眶下壁骨折,而且严重到出现碎骨片。
  2月3号已经是案发四天之后了,四天之后出现的骨折为什么也能算在我头上? 当天眼眶一处骨折只能算轻伤二级。不能算轻伤一级。
  淮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里看不到1月29号当天ct阅片情况。
  所以当天,张永友是否眼眶骨折,两处还是一处,存在可疑和不确定的情况。
  2。我始终坚持没打过张永友眼眶,通过查看2018年1月29号当天的全程执法记录仪视频里张永友的面部情况,对证明我的清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当晚三辆警车六个警察,不可能拍摄不到面部的,而田集派出所出具的能显示张永友面部情况的是2018年1月31号的执法记录仪视频,不是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执法记录仪视频,不能证明那个伤情就是当晚由我造成的。
  张永友老婆胡永兰冤枉我把她六根肋骨打骨折,现在都查出来造假了,她当晚根本就没有骨折,胡永兰找人冒名顶替去朝阳司法鉴定所做鉴定(后面胡永兰那部分我会具体说到)。我已经把胡永兰、北方医院、朝阳司法鉴定所、以及办案民警孙建永,对我诬告陷害的事情举报到相关部门。张永友、胡永兰的病例都是同一伙人造出来的,张永友也存在造假。孙建永在胡永兰的问题上涉嫌伪造证据,他提供的证据根本就不可信。
  3。张永友在2019年5月20号,到901军区医院拍了个片子,片子检查结果显示,眼眶对称眼环完整未见异常。没有骨折过的痕迹。张永友肯定和他老婆胡永兰一样,在民警孙建永的帮助下,做了手脚。这里面存在着问题。(901军区医院的片子花了我15万,我不服淮南市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永友的鉴定结果,要求重新鉴定,潘集区法院不同意,后来,法院他们提议让我押15万才肯到医院拍片做个检查,检查结果未见骨折迹象,潘集区法院又不采纳这次检查结果,而且我的15万也不给我了。往死里坑我。我要是真的打过张永友眼眶怎么可能会拿15万去做这个赌博。我那15万根本不是判决书上所写的自愿赔付,我是被潘集区法院还有对方律师联手坑了。)
  4。胡永兰、张永友一直在撒谎,我没有打过胡永兰也没有打过张永友眼眶,他们这地方骨折实在蹊跷,你们可以对我们三个测谎,甄别无辜。我的是真的有有冤情。
  胡永兰、孙建永、朱林晓,故意虚假鉴定对我诬告陷害
  我早在2018年4月26号被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批捕的时候就在喊冤了,当时的办案民警孙建永和检察官徐振国往死里冤枉我,孙建永一再对我逼供,而检察官徐正国则拿重判威胁我让我认罪。2019年2月份淮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一出来,我家人就已经到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报案,举报胡永兰诬告陷害,不仅是因为鉴定结果为未见骨折,而且在朝阳司法鉴定所做鉴定的胡永兰根本是假冒的,和胡永兰本人样貌不一样,我们都不认识。
  但是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一直不立案,硬说朝阳司法鉴定所出现的胡永兰是胡永兰本人,还说是找了胡永兰村民问的。我们也找了胡永兰的村民,而且是胡永兰的邻居,胡永兰几十年的邻居都不认识朝阳司法鉴定所假的胡永兰,我有胡永兰村民作证的视频。朝阳司法鉴定所的那个胡永兰是不是真的胡永兰,应该找专家做鉴定才客观,而不是随便找几个村民问问就打发我。
  其实,不管是他们找人冒名顶替做鉴定,还是单纯的勾结朝阳司法鉴定所朱林晓故意虚假鉴定,他们都是伪造证据诬告陷害。
  这里有2018年1月29号当晚胡永兰ct的阅片情况。
  北方医院阅片结论:
  1月29号,右第6背肋,左第4前肋可疑骨折(北方医院也在帮助胡永兰造假,北方医院保卫科科长是我们小区物业主任的丈夫李伟);

  朝阳司法鉴定所阅片结论:
  1月29号,右第,2,4前肋,左第,2,3,5,7前肋骨折;

  淮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召集了四家医院的骨科及影像学专家对北方医院1月29号的ct阅片结论:未见骨折。
  北方医院和朝阳司法鉴定所摆明胡写诬告。你们要是对淮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怀疑,可以继续调取当晚的ct进行鉴定,也可以对我进行测谎,我压根就没打胡永兰。我光明磊落。
  朝阳司法鉴定所朱林晓事后的解释是,几个月后在他那做鉴定的胡永兰查出来骨痂,所以推测我把她打骨折。
  朱林晓的解释根本站不住脚。
  1。几个月后在你朱林晓那做鉴定的压根就不是胡永兰。
  2。用骨痂根本不能准确的推断骨折形成的时间。相差半个月的骨折形成的骨痂朱林晓都不能区分(法庭质证的时候,朱林晓亲口承认的,有庭审录像为证)。无法排除是其他时间其他地点其他原因造成骨折的状况。朝阳司法鉴定所用模糊的推断,来证明这个骨折是我所为,是故意错误鉴定。
  当晚查不出来骨折就已经可以证明我的清白了,几个月后还敢栽赃我。不论胡永兰、孙建勇、朱林晓,你们是找人冒名顶替做鉴定也好,是在阅片结论上胡写故意错误鉴定也好,你们都是诬告陷害。你们才是真正的罪犯。


  从2018年4月到2019年10月,我和我家人律师一直帮我伸冤,但是淮南市大小领导一直包庇他们纵容他们对我诬告
  这个案子里涉及的犯罪人员很多,鑫隆公司,物业人员胡永兰,当时的办案民警孙建永,潘集区检察官徐正国,以及朝阳司法鉴定所朱林晓。所以事后我去报案,要求对这个诬告陷害的事情调查,淮南司法系统里的很多人员对他们包庇,不调查不处理。这有一份名单,都是对这件事情进行的包庇的人员名字以及职位。
  
  潘集区检察院检察长盛吉洋,检察官徐正国,
  淮南市检察院检察长朱新武,
  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 局长张文兵,副局长王长喜,警官 赵英喜,刘伟,
  田集派出所所长丁坤,警员孙建永,
  淮南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 李孙权
  淮南市潘集区信访局局长李祥全(李祥全和我们物业主任丈夫李伟,还有张永友和胡永兰都是一个村的)。
  早在2018年4月份,我母亲找到潘集公安系统里的这些人,说:“我儿子是被冤枉的,求求你们重新做一次鉴定。”潘集分局张文兵、王传喜他们就说:“就不重新鉴定!这么多人签字了!”后来查出胡永兰没有骨折,我跑去潘集分局报案,他们又说:“就不给你立案!你到哪告我们也不怕,爱到哪告到哪告。”
  我向淮南市检察院和淮南市公安局反应情况,要求他们监督立案,但是他们对潘集分局的违法行为进行包庇。潘集区检察院检察长盛吉洋、淮南市检察院检察长朱新武,说自己没有权利管公安机关,淮南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李孙权说法院最终没有判定胡永兰告我故意伤害成立,就不是诬告。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有监督立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捏造虚假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就是诬告陷害。胡永兰捏造六根肋骨骨折的虚假事实,使我被批捕羁押公诉,这是标标准准的诬告陷害。
  我求助潘集信访局,潘集信访局李祥全的答复是,根据信访条例,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不受理。
  淮南市司法环境太坏,我的事情在这边得不到解决,冤枉我的当初就是他们,他们怎么可能自查自纠承认自己的办案错误,就好比土匪做自己的法官,怎么可能宣布自己有罪。
  我向国家信访局反应,国家信访局每次都把我的案件发回潘集原地,由被我举报的人处理我的举报。我的事情根本无法解决。
  所以我实在走投无路了。我以前对这个国家充满热爱自豪,现在只有深不见底的失望。我看到的不是法治,是小地方司法官员的强权和无耻。
  我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竟然被人肆意诬陷,这些人以法律之名,污人清白,夺人自由,是人心惶惶的暴行,与纳粹无异。

  附件:
  1。朝阳司法鉴定所胡永兰鉴定结果一份
  2。淮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胡永兰鉴定结果一份
  3。真假胡永兰照片一份
  4。潘集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一份
  5。张永友2018年1月29号当晚矛盾的阅片结论一份
  6。张永友2019年5月30号眼眶未见异常的检查结果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