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止,露露和娜娜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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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在第二届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天(11月26日)宣布:一对基因编辑婴儿于2018年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是一对双胞胎姐妹——露露和娜娜,她们在胚胎形成时经过基因剪刀CRISPRCas9对其生殖细胞核中一个基因(CCR5)进行了编辑修改,使得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
自从该消息发布后,引起了相当大的风波。不说国际上如何反映,就是国内也是反对声一片。有122个科学家联名信明确反对该项研究;南方科技大学直接否认贺建奎是该校副教授,指出已经从该校停薪留职;而所有信息明确指向的合作医院——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直接否认,甚至表示双胞胎也不是该院出生的。随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针对这一大众关注的热点事件,省卫健委已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而最直接的回应是来自科技部。27日,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而本次“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
到此,我所关心的问题来了,就是已经出生的双胞胎婴儿露露和娜娜该咋办呢?
开展这项科研的贺建奎是个牛叉人物。他本科毕业中国科大,硕士和博士留学美国,拥有多学科交叉的背景,在基因测序仪研究,CRISPP基因编辑,生物信息学等多个研究领域取得过突破。而此次的基因编辑婴儿研究,正是他号称要冲击诺贝奖级别的“实验”。在2017年2月,贺建奎公开发表的文章,“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安全性尚待解决”,对基因编辑的安全性进行了探讨。然而,不明白的是,在随后的3月份,他就开始着手实施CCR5基因编辑的科研项目。
至少,从公开的信息中可以看出,贺建奎此时还是南方科技大学的副教授,而他申请的这项临床试验,已经通过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审批,并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完成注册登记。
也就是说,从程序上说的话,贺建奎的临床试验项目是合乎规程的。问题是,明明知道“体外培养的人类早期胚胎要遵守现有的14天的安全规则”,而且“基因编辑后的安全性也是急需验证的”等问题的贺建奎,为啥急开始该项科研项目呢?是为了出名?是为了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不管是伦理审查也罢,还是随后的科技部明令禁止也罢,如何追究这项“科研项目”的立项程序违规,甚至对贺建奎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我以为都是次要的,关键的是这两个经过基因编辑的婴儿已经降生了。就是说,对两个婴儿露露和娜娜来说,她们以后的人生又该如何度过呢?
胚胎期间被进行基因编辑,一个失败,一个成功,但是都平安的出生了。只是经过了基因编辑,不管是脱靶或者成功,两个婴儿的身体基因都发生了变化。不知道,这个基因编辑的差异,会对露露和娜娜的身体造成啥样的伤害呢?尽管基因编辑的理由是有了对AIDS有免疫能力,可在她们从婴儿开始的成长阶段来说,不可能接触到AIDS的,总不会专门搞项测试吧?将她们当做“试验品”?难道说她们俩将成为基因有变的“超人”或者“新人类”吗?
再者说了,露露或者娜娜俩个,谁对AIDS有免疫能力,其验证也需要残酷的“实验”。问题是,露露和娜娜是咋样来区分,然后被当做“试验品”呢?尤其是,万一这露露和娜娜成长过程中,身体出现了意外情况咋办呢?即就是露露和娜娜正常成长,那么她们能否结婚生子吗?有了后代之后的遗传基因是否会有变化呢?
同时,这种被干涉的基因对人类又有啥影响呢?
显然,要不是贺建奎教授公开宣布这样的消息,所有的部门,包括贺建奎所在的大学,合作实验的医院,医院的伦理审查委员会,甚至深圳市卫计委伦理委员会和广东省卫计委的伦理委员会,也就都就不知情吗?且不说,这网络上曝光的贺建奎的有关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的伦理审查申请书,和向上级机构的报备,以及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完成注册登记等等,这些部门或者机构也不清楚?知道难道就没有任何把控吗?
如此以来,我就很是担忧,国内各大医院或者科研实验室中,还有没有没有曝光的,如贺建奎样的“牛叉科学家”在用人类胚胎进行基因编辑的其它案例存在呢?
最后,我不清楚这科技部马后炮式的“明令禁止”又有啥作用呢?现实是,两个婴儿露露和娜娜已经“健康”出生,可她们的人生又该是啥样的?尤其是露露和娜娜是真正的人类呢?还是所谓的“新人”?谁来对她们此后的健康成长与未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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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