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自然了,人就不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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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中公安的身影给人留下了丰富的联想,呼和案中警察的身份给人留下了莫名的感想。一段张维迎在2013年被任志强称自己“被张维迎教坏了”的演讲,让我们知道了法有人定法和自然法之分,自然法比人定法大,宁肯要一个敬畏自然法的法官也不要一个只精通人定法的法官。知道了挂在人们口头上的“天理难容”是自然法,电瓶车撞了汽车汽车有赔偿责任的规定是人定法。知道了休谟的三条基本自然法则:稳定财产占有的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履行许诺的法则。
工程可以转包,不想雇凶杀人也可以转包。杀人转包已够让人感觉有意思了,更有意思的是,经青秀区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被告方辩护人提出的6被告人无罪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故判决6被告人无罪”。这就有意思了:杀人有罪,雇凶(杀人未遂)无罪。杀人偿命是自然法,雇凶无罪是人定法。从自然法的角度,雇凶肯定有罪。当现实与想象不一致时,是顺从天意还是屈从人意?不知有没有专家或先知回答过这样的问题。
接种了145名“过期脊灰疫苗”婴幼儿,金湖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全被免职,这是人定法。按照自然法,尽管没有谋财,但有害命的嫌疑,处理起来肯定不是不痛不痒的免职了事。因一类疫苗系国家免费提供及回收,有业内人士表示卫生院应当没有动机故意使用“过期疫苗”,这应当好蹊跷啊。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