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法院谷嘉诚压案、有案不立,收到诉状要求拿走,否则全部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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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辽河法院古加成法官接待当事人,称该案不属于辽河法院管,按照法律规定让大家取回材料,否则全部粉碎,强烈要求当事人等马某霞二审结果,全程无法无据,始终不正面回答《全体当事人意见》。那么,辽河法院有案不立是违法的,应该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古加成:我们全程录像(约两个小时)
古加成:我是辽河法院的古加成,为什么给大家约来,因为前段时间同一类事,农垦职工社保补缴起诉,陆陆续续的。马某霞来立案时我们很重视,我们一看这是老百姓,说实话谁也不愿意找政府麻烦告政府,谁也无缘无故打官司。当时我们跟立案庭了解到这个消息挺重视,我们抱着为老百姓负责态度。到立案庭审查阶段,因为马某霞把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为被告。我们初步一看,你告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实属于受案范围。我们刚实施行政管辖,我们内心想法很朴素,盘山县有管辖权我们也有管辖权,既然老百姓来了,那我们先给你收下先审查。马桂霞立案后,你们陆陆续续的,相关东西全收到了,收到后为什么没给你们进入程序,这里面是有原因的,不是说我们胡整。因为马某霞案子立上后,我们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你们申报这个事给你们办养老保险是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是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我们了解这个程序后对你们的案子,我们是怎么考虑的,说实话我们是非常同情的,在马某霞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形成两种观点:第一、老百姓的确不容易,我们能不能打“擦边球”,既然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备案,算不算法定职责,有人说了打“擦边球”吧;有人说法律那规定,咱要这样整会出事啊,我们衣服也被扒了。后来,经过慎重考虑,马某霞的案子是怎么处理的,就是我刚才说的这个事,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备案行为,备案行为在法律上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的。给你们办保险不是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职责,法定职责是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这个事应该归盘山县人民法院管。因为你们情况跟马某霞一模一样的,我们咋考虑的,如果说这个材料(起诉状)给你立上不可能出现两个结果,不然第一老百姓把我们皮都扒了,第二共产党一点威信都没有了。我们是这样考虑的,一模一样,所以说呢,马某霞一审败诉了,正在上诉,他认为还是我们管,她在走程序。我们考虑的是如果这些材料都收了处理了,结果你们跟马某霞一样,然后你们陷入跟马某霞一样,把你们时间耗费在这,上诉二审又是将近半年,在这半年过程中,你们可以干很多事,你们可以直接到盘山县法院起诉了,明白吗?你们可以等。我给你们的建议是你们等,等马某霞案子如果赢了,那我全部给你们立上,一模一样接着我们审。如果二审说不归我们管那么直接盘山县法院,别在时间上和经历浪费在我们这,赶紧到盘山县法院维护你们的权益,今天把大家叫来说这个过程,没有向别的法官。。。啊,不是、不是。我没有任何私心,因为第一辽河法院社保都在省里跟地方无关;第二、我们都是外地考过来的,没有亲属在这,所以说跟地方没有任何牵扯。为啥省里把行政管辖交给我们,就是因为我们政治上可靠,跟地方没有牵扯,我们尽力做到公平、公正,但公平公正有个前提,就是依法。看到很多老百姓真不懂法,说实话我看到直着急,但有些话站在我的位置我不能说,我说多了传出去,人家说法官咋回事,所以在我职责内能说的,我尽力去说,至于理不理解,那就是你们的事了。我说为什么收到你们材料没接着往下走程序,就是考虑这些方面,跟马某霞一样,你们一个一个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走的跟马某霞一样,倒不如看看马某霞这条路走没走通。当事人:你们收了材料必须依法立案,这是我们14个人的意见。古加成:你们交材料得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当事人:盘山县人社局批完了,下一个章就是王建(盘锦市人社局)盖,不给盖章不然为啥起诉盘锦市人社局呢。古加成:你情况跟马某霞一样不一样?你说不一样那是昧着良心,你们这些人的诉状我挨个看,每个人的材料都看了。当事人:盘锦市人社局没按文件执行,审批后都应在各分场公示,盘锦市人社局没按文件办,公示后谁参保谁不参保大家都知道。古加成:你跟我说的,包括你给我的《全体当事人意见》,首先说啥呢,这个事该你管,第二依据啥你该不该给我参保的事,你处理这事得分两步。当事人:现在我们材料交到法院了,法院就是在规定的时间立案,超过七天了。古加成:刚才我在情理上跟你说。当事人:现在不说情、要依法。古加成:我现在跟你们说法理,我现在给你们说一遍,法院是怎么立案的,第一我说同情,第一个案子来的时候我们抱着同情心,正常我们该怎么办、怎么审,你材料来了不是材料交了我就给你立案,给你出手续,你同样来了我一看,你这事,啊?你这事根本不归我们管,对不起你拿回去,包括所有材料。就你们这些材料,正常怎么处理,收我都不收,你还想啥呀。我是为了你们着想。马某霞那个是我们可怜你们,我说内心是话,当初一看十多年了养老保险,因为我家里也有这种情况。你们明白吗?我是因为这个内心同情你们,说实话才收你们材料,才给你们第一个立案的。但是,我现在啥意思,你们这些材料压根我都不应该收,你们还啥行政诉讼法,必须给你们立案,是那回事吗?理解法律吗?你么这样耗着,我说实话我跟你们有什么关系?我们整个辽河法院跟地方有什么关系?你们在这耗着耗谁呢?我们每年审的不是你们一个两个案子,这是我们的职责,十年二十年也是在这,你们能跟我们在这吗?跟我们耗十年、二十年吗?你以为我该管,对不起马桂霞那个案子我都说了,已经出裁定了,不归我们管,你们看一看等一等,她的二审,如果二审说了,归我们管,那么这些我全给你们立案。我初步审查就不归我们管,不该归我们管的事。之前,我让立案庭给你们打电话,让你们取材料,你们不来。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这就是我给你们讲的法。至于你们怎么理解这个事,我刚才建议非常清楚,你们走到这种地步是法院造成的吗?我们法院有过错吗?我们法院该做的都做了。当事人:你打电话不是说核实材料吗?这个态度还不归你们管?古加成:我就问你,你说法院管,那么你去锦州法院交材料能给你立案吗?当事人:我们是盘锦的怎么到锦州法院?古加成:那不一样吗,原因就是不归他们管。本质一样不归我们管,千万不要把目标整偏了。当事人:为啥马某霞案子立了,我们的不给立。古加成:我跟你说,你非要立,最终结果跟马某霞一样,我明天给你立,后天全部出裁定,你们再往上走。我的意思是啥呢,如果马某霞的二审马上开始了,今年年底前就要给她处理了,知道吗?你们这个事依据法律规定这个材料不应该收,给你们退回去。我说的非常非常明白了。我苦口婆心说这么多,啥意思,就是这个材料我不应该收。但是我给你收了,现在我给你们建议等,等马某霞的案子结果,你们自己合计。说实话,第一当时我接你们案子初心是好的,现在受多大压力啊,你们不知道,马某霞那个案子上级机关还要追究我责任呢。我不应该收,收了让你们取,不取就全部粉碎。第二、你们最好等马某霞案子,如果马某霞案子归辽河法院,我全给你们立上。你们还不明白,法院依法公正审案。如果你们还坚持辽河法院收到材料就要给我处理,那对不起我刚才说的非常清楚,你不考虑我,不考虑辽河法院,那么我们就依法处理了,把你们的材料全部粉碎,你们爱上哪去上哪去。现在上级机关还要追究我责任,为啥呢,不该立的给立了。你们还要坚持《全体当事人意见》那我就无话可说,你们是把材料都拿回去。如果归我管不立案我违法,现在不是不归我们管,不因该收这个材料明白吗?当事人:马某霞案子为啥立上了?不还是归你们管吗?古加成:不是说不归我们管,现在大家在这个材料上(古加成自己拟定,同意等马某霞二审结果)签个字。当事人:我们不签,法官怎么做我们管不了。古加成(大怒):都给我出去!
《全体当事人意见书》
一、有案必立,不立案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如果认为不属于辽河法院管辖,应由法院移交有管辖权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二、本案属于辽河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1、依照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予以调整的公告,辽河人民法院管辖对盘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盘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起诉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属于辽河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盘政办发【2004】102号文件,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对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材料依法备案,在各分场进行公示,公示和审核后,确认职工身份。该文件还规定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档案人员资格认定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政策是否落到实处,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承办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查,准确认定,认真落实。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在资格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显示,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职能包括: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企业单位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以上足以证明落实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工作、对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材料依法备案,是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职责,本案属于辽河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这样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法条是适用对行政行为违法提起的诉讼(因行政违法案件可以复议),不适用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本案诉求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法定职责,而不是对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审批合格行为不服。
三、本案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落实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不监督指导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工作,不对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材料依法备案,不履行上述法定职责,导致上诉人至今16年无法参保、无法领取养老金。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直接侵害上诉人权利。本案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同样案件,马某霞的已经立案,案号为(2020)辽7401行初12号。如果法院实在找不到理由,可以按照马某霞案件一样处理。
综上,当事人的起诉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符合起诉条件。被告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辽河法院管辖,辽河法院应依法立案或依法驳回或依法移交。
当事人:(14人签名)
2020年11月27日
附: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官网截图)
盘政办发【2004】102号文件
申请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法定职责证据(每人已经提交法院)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