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警方召开公处大会,当着成千上百社区百姓的面,将一众妓女嫖客人等逐一验名证身,公开进行处理。警方显然对于此次公处做了精心的准备,包括事前造势,聘请媒体到场等等,意在形成轰动效应,表明打击不法行为的决心,当然也顺便宣传一下自身形象,让世人都知道深圳警方的工作力度到位、方法新颖。
  
    深圳警方在办理治安案件时似乎一直新招迭出,比如前段时间某派出所挂出“坚决打击河南籍 ”的本国地域歧视标牌就是举世无双的发明!这次又弄出个“公处”来!但细究起来,“公处”不是什么“创新”,却似乎可以列入陈词滥调的行列。所谓“公处”,无非就是把有不洁行为的人员拉到大街上示示众、现现眼,力度更大的还可以在城乡周遭游走一圈,形成群情激昂、万人唾骂的声势而已!这哪是新生事物啊?早在上古或中古时代,乡里乡亲对待偷人的寡妇、不孝的子女不就这样了吗?文革期间,这种事儿我们全国人民都干过,上至国家 、下至地主右派,被“公处”那是常有的事儿。只是改革之后,“人权”之后,尤其最近几年来,除了“公平、公正、公开”之外,“公捕、公判、公处、公 ”反倒却少了许多。由此看来,深圳这个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警方的这个“公 ”实在算不上什么新东西!
  
    “公 ”之所以不再盛行,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学会了尊重人,知道了人文的重要性,知道了人类之所以比动物文明首先是因为懂得尊严的存在,彼此都尊重对方首先是个人,是个有廉耻、有人格、要生存的人,而无论他是个恐怖分子或者妓女!因为文明带给人类的尊严,理性才在每个人的内心得到培植,我们才能拥有一个有秩有序的生活,我们才有自己的空间和权利,才逐步学会了尊严和体面。我们的法律也才有了隐私权的概念,也才会产生许多为了保护私权而去诉讼的案例。我们的刑事法律也才逐步对那些无视人权、文批武斗的作法进行逐步的限制。
  
    现在深圳警方又开始搞“公 ”了,难道我们要再回到那种举国疯狂、动辄声嘶力竭的时代吗?我们要一次又一次地整人恶斗、不择手段、没有底限、没有控制、没有理性、没有人格、无所不用其极吗?
  
    妓女是有污点的人,妓女该处理,但妓女不是前朝的政治犯,用不着那么狠!有些国家将妓女合化法,可见妓女只是一个游走在合法与否边缘的有争议的职业,最多属于人类社会中轻微的不轨行为之一。所以,对待妓女,用不着穷凶极恶地将她们“示众”,非要撕破她们的一切自尊和最后的羞耻感,非得让她们在左邻右舍面前无地自容。一个理性的社会能这样对待一个为了生存而出卖身体的人吗?一个有管理能力的政府机关能这样对待供养他的百姓吗?他们今天将妓女示众,明天会不会将夫妻的房事当作卖淫?他们自己干的那些祸国殃民的行径又怎么可能不自我包庇?
  
    我们这个社会正在逐步走向理性,社会大众已经知道了尊重别人的隐私,每个个体同时也在力争更为体面地生活。到了当前建构和谐社会的时代,就算一个家庭妇女,如果知道了谁是妓女,也可能不会再在街头巷尾宣扬。为什么由所谓精英组成的政府机关怎么就没这点觉悟呢?政府为什么总有种“唯我独尊”的浅俗不堪的所谓“霸气”呢?要知道除了公权力之外,政府是个义务机关,老百姓不能侮辱别人,政府更不能侮辱他人,老百姓不揭妓女的短处,政府为何就可以将妓女示众呢?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本身就是塑造关爱和友善的文明回归史,践踏和放大他人的伤痛是低俗和无耻的坐派,和谐社会更不需要残忍。我们和深圳警方都要学会理性,千万别再将谁、只要他是个人、拉出去示众!
  
    深圳曾经是我国当一不二的最为开放和前沿的城市,但最近在败落,原因是什么?仅仅是国家投资重点的转移吗?是因为港台“同胞”在那里包养了太多的二奶吗?还是因为总想着搞点“河南籍 ”、“公处 ”之类的发明?一个二奶数量与政府机关管理理念沉腐程度同样惊人的城市也想当前沿?
  
    我觉得很耻辱,因为我最近还有过想去深圳看看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