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丈夫早逝,独自一人赡养父母,以及抚养女儿,丈夫去世时留下一大笔债务还没还清,又一个打击降临到她的身上,她从单位下岗了。今年我朋友却再次陷入困境。她的母亲因重病住进医院,这又需要一大笔钱,我朋友的老父亲提出卖掉自己的住房,为了不让老父亲居无定所,所以被我朋友阻止了。而我朋友却瞒着父母悄悄的策划把丈夫去世时留下在市区的房子卖掉,然后在郊区从新买套便宜的住房,差价正好给母亲治病。
  
  这时我朋友的一个要好的朋友C正好在一家房产公司工作,C得知我朋友要卖房子,就推荐自己工作的南京凯萍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今年4月20日凯萍房产说有人要买房,第2天就和一个叫“麻建强”的人见面,双方签定房屋转让协议,买方是“麻建强“夫妇,中介方是凯萍房产,房屋总价40万,麻先支付10000元定金,5月30日产权过户后再支付剩余39万。实际上我朋友一分钱都没拿到,她 只拿到麻付给凯萍房产3000元的收条和麻写7000元的欠条。因为当时麻只带了3000元,答应第2天再送来余款。
  这时候凯萍房产和麻建强要求我朋友把房子过户到一个她没有见过甚至没听说过的人的名下。现在没有收到一分钱的现金,协议又约定过户后才支付39万的余款,我朋友自然不敢轻易过户。
  由于既要照顾在家的父亲和女儿,又要照顾住院的母亲,我朋友竟然忘了过户的最后期限。6月中我朋友收到了秦淮法院的传票得知麻建强已经在5月11日把她告到法院,要求她退还购房定金1万元,另外再赔偿1万违约金。
  这时我朋友通过查询发现“麻建强“也是一家叫康拓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买房的时候麻一直没有提及这一点,她就怀疑凯萍房产和麻合作,拿她的房子卖给第3人赚取差价。后来在南京市房产局网上资质查询系统查询没有凯萍房产的记录,不过到是查到编号为4217的叫麻建强的房产经纪人。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没有条款规定而且也没有补充协议规定“把房子直接过户给第3人”。所以麻建强要求我朋友把房子直接过户给第3人的做法肯定是违反合同,而且还有跟中介联合欺诈卖房者利益之嫌。可在法院开庭时,麻建强和凯萍房产一口否认曾经要求我朋友将房子过户给第3人,可事实是:我朋友卖房为母亲治病而惹官司的事情曾经被2007年7月15日《金陵晚报》“南京新闻”报道过,报道过程中记者曾经采访麻建强和凯萍房产的时候,麻建强亲口承认把房产过户给其小舅子,而且有现场录音为证,可秦淮法院在判决书上竟然没有提起。
  现在因为治疗费用一直不能到位,错过最佳治疗期,7月9日只能放弃治疗而永远瘫痪在床,老父亲也因为这一个个的打击,神情恍惚而造成了煤气意外烧伤,双腿致残不能正常行走。
  其实我朋友一直以来虽然遭受种种不辛,但一直很坚强乐观。但发生这件事情,以及法院判她败诉并且赔款,第一次感到这么无助,人生如此可悲。我们所有的朋友也希望她能够为年迈的父母亲和年幼的女儿着想从新振作起来,同时我们诅咒凯萍房产和康拓房产这种昧着良心赚黑心钱的黑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