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黄忠派出所副所长但学军和同单位同事殴打报复大学生,事后报警没人管,打配合,团伙作案,全程有录音为证。穿制服的乱来,人民警察背黑锅,激化社会矛盾,此派出所以前有犯罪前科,有警员放高利贷,被中纪委通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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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把这些证据公开在网上,一来,我作为一个生命,我的合法权益被违法犯罪人员侵害。二来,我要维护我们这个大学生社会群体,维护国家法律和中央政府政策,不仅我一个人遭遇成都政府部门部分黑恶势力侵害,他们当地也发生多起公然违法乱纪行为,引起民愤,多人投诉。
  详细录音证据:https :pan。baidu。coms1gA9q1jNNwdIdqzc QXOEJg
  详细录音证据:https :pan。baidu。coms1XiWyuR3V4d tk6xL8EicFA
  成都市金牛区分局黄忠派出所但学军副所长和同单位的一名同事于2018年1月15日在其黄忠派出所管理辖区蜀汉路150号牛庄茶馆违法殴打报复本人(全程有录音记录为证),事后本人报警,(有报警记录为证)报警中心将警情转至但副所长的工作单位黄忠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电话13308065060)接到情况后电话联系我,我将详细情况告知,他说他不管,且告知他们派出所没有但副所长这个人,本人2018年2月11日通过国家信访局投诉,根据属地管理政策,信访局将申请转至金牛区公安局,金牛区公安局不予受理(有材料为证),当局督查部门打太极拳(有录音为证)。一件事是小, 但如果有很多这样的事,那就不是小事,当地部分周某某余毒小集体给国家和中央政府还有人民埋了太多不定时炸弹。

  事情经过是这样:本人2017年7月拨打成都金牛区黄忠街道办事处(黄忠派出所辖区街道部门)电话(028 87539860),投诉黄忠街道办事处副书记陈俊(原为金牛区纪检委工作人员)违反政府规章制度,生活作风,特别是损人利己道德品行上的问题(很多都是本人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经历,前期本人投诉陈俊,陈俊通过自己在金牛区纪检委的老同事找到本人,诱供骗供要求本人签署材料,后来他拿着这个有瑕疵的材料在金牛区人民法院起诉本人,要挟本人公开为他申明,本人宁死不屈,因为是自诉案件,需要起诉人拿出充分的证据,法院要求他拿出更有利的证据证明,最后他以提取新的证据为由撤诉,撤诉的第二天,他哥陈强,干一些不干不净带有黑社会色彩的生意人,电话联系本人,嘴巴上不干不净,而且还威胁吓唬本人,事后还找到我家,找我的母亲,本人母亲老师本分且胆小怕事,他们以为好欺负,嘴巴上不干不净的,本人觉得他们太王八蛋了,所以索性直接去他们单位投诉他个王八蛋),街道办事处告知本人前往他们单位与他们的书记和主任面谈,2017年8月底本人前往黄忠街道办事处,(因为时间较长了,所以具体是几号有点模糊,不是8月26号就是8月29号,但他们派出所绝对有相关记录)在办事处院子内几名陌生人在本人既没有辱骂他们也没有袭击他们的情况下袭击了本人,随后黄忠派出所但副所长带着我们去了黄忠派出所,事故当天但副所长连他们的笔录都没有录,就让他们其中几个人离开了,当天晚上在他们派出所,但副所长还指着我鼻子说在外面见我一次打我一次(我和他素不相识,那天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他凭什么这么做,我想问一下,这个算不算威胁,算不算骂人呀,他朋友袭击我,我受伤了,反过来还指着我的鼻子威胁我,这算什么)让我在问讯处待了一晚上,当天本人受到袭击,身体疼痛,他也没有按照国家和中央规定的事故处理方式让我及时就医,进行验伤。(第一,我当时在他们街道办事处既没辱骂任何,也没袭击任何人,他们如果不让我进去,可以让我走或者报警,袭击我是什么意思。第二,黄忠派出所但学军他可以不去,不管这个事,既然他管理这个事了,就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事故处理方式处理事故,大家都去了派出所,都要录笔录,谁受伤了,谁先去医院就医,验伤,有根有据,事后如果我觉得他们做不对,我可以起诉他们,法院驳回了我的起诉,认为这些人做的对,我认栽,如果法律认为他们的行为有过激的违法行为,他们也别想干了就跑),事后本人多次就但副所长没有按照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警务处理方式处理事故这个问题在成都当地公安部门投诉,希望他们能依法办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017年12月末本人电话联系但副所长,希望他能为那天发生的事给个说法,他约我前往成都面谈,我实话实说,当时我情绪激动,我说他不是个警察,我说他没有按照国家和中央政府规定的事故处理方式处理事故,搞朋友相互,公权私用,我说他不配当警察。(开始我还以为我说的这些是骂人的话,后来和我一个大学同学沟通,我同学告诉我:你这个根本就不算骂人,凡事有因有果,是他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事故处理方式处理事故在先,那他指你的鼻子威胁你的话算什么,你和他素不相识,他凭什么指你鼻子威胁你,满大街都是争执的,但动手打人性质就变了)2018年1月15日本人在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150号茶馆333号包间与但副所长和他同单位的一名同事见面(这个茶馆就在他们派出所管理辖区,我把手机录音软件打开,放在口袋里面,进行了录音)开始他拿出警察专用的记录仪放在桌子上,一开口就问我来成都的目的是什么(他在电话里面约我前往成都面谈的,现在反倒问我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在录像的情况下这么问什么意思?后来回想才明白,他以案件沟通为由引我去成都见面,录像的情况下再故意问我来成都的目的,留下对他有利的录像材料,以便回头可以诬陷我,说我自己要去成都的,是去闹事的,乱扣帽子,给他个人违法报复行为披上漂亮的外衣),我就说:希望你能协助提供当天事故发生的详细材料,既然你们不依法处理,我就走法律途径,让那几个袭击我的陌生人上法庭说为什么袭击我,是谁安排他们打人的工作,是不是街道办事处副书记陈俊安排他们这样的工作的。然后但副所长就说:没有谁安排他们打你,然后我说:那上了法庭让他们叙述嘛。然后但副所长就开始乱扣帽子了,说一些没事实根据的话,说我挑衅人民警察,说我投诉是对生活的一种不负责之类的话(他想在录像的情况下激我,让我情绪激动,说错话,提取对他有利的录像材料),但当天我绝对没有任何辱骂或者冲动的行为,然后他说:我就问你,你为什么要投诉我,把我个人圈进去?我回答到:我觉得你当天把那几个人放走了做的不对,当天他还声称他是代表金牛区公安分局来找我的,随后他就收起桌子上的警察记录仪,不再录像记录,怒气冲冲的让他同事把我揪出包间,拉到二楼走廊那里,刚一到走廊,但副所长就上来一个大耳光,边打边说:我等你很久了,我们派出所有十几把枪等着你。他同事一个手拽着我的右手,扭我右手关节处(避免我还手),另一个手打我的脸,踢我腿。这时候但副所长诬陷我,说我身上携带了他人身份证,我说:没有,我绝对没有。他也不理睬,和他同事继续殴打本人,边打本人边说要打死本人,还说如果我再投诉他的话,他就要找他辖区的黑社会找到我,打死我,随后要求本人为投诉他的事道歉,我迫于无奈连声道歉,即便因为我前期投诉他,他心中不快,他也把我打了,我也道歉了,他还继续打,不理睬,因为有人包庇他,违法了他不怕,道了歉后他还继续殴打本人,打了一会后,就让他的同事搜我的身,他拽下我的书包,搜我的包,经过一番搜索后根本就没有搜到他口中所谓的他人身份证。然后他就说:你的身份证呢?我说:我的身份证在外地丢失了。(本人前往成都市是通过驾驶证在机场派出所办的临时证明登机,在成都所住的是青年旅馆民宿,通过驾驶证登记的,),然后他就扯着我下楼,同时让他的同事去茶馆前台和茶馆的工作人员沟通,料理后事,还把茶馆后门打开,扯着我从后门出来(因为前门有摄像头,他怕被拍到),离开茶馆的途中就开始说有时候长辈会做错事之类圆场的话,然后就拽着我上了一辆出租车,让我立即离开现场,下了出租车,我立马报警(因为当时我怀疑开出租车的也是他们的人,所以不敢在出租车上报警),我将经过告知报警中心后,报警中心将情况转至黄忠派出所,黄忠派出所民警(电话:13308065060)联系我,我详细告知后,他说他不管,且告知他们派出所没有但副所长这个人(有当天报警记录为证)。2018年2月11日本人通过国家信访局举报,按照属地管理政策,信访局将问题转至金牛区公安分局,金牛区公安分局在信访局官网上上传附件,附件是:《不予受理告知书》,上面附了个金牛区公安分局督查电话(028 86406354),前期我打过去,一个男的接的电话,说的都是一些敷衍的话,临近结束,他说不论我投诉到哪里去,最后都是要到他们那里去的,我说我有证据,他让我自己拿着。后来我的手机也坏了,换了新手机,自己也不想再打这个督查电话了,后来想想,说不定他们那儿还有依法办事的人民警察讷,所以就再打过去试试,随后2月25日和2月26日本人分别拨打了这个电话,第一次接通后,电话那边说这个事不属于他们管的,而且因为是周末,所以没人处理,第二次2月26日工作日拨打,接通后,我一开口,对方就直接挂断电话,打太极拳(有通话录音为证,从那儿以后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2018年1月15日当天但副所长和他同事就是失手把我打死了,他们也可以混过去,因为没人管,当天他的违法乱纪行为一路开绿灯。他违法了可以混过去,下次张三,李四,王麻子遇到类似的情况也会效仿他的行为,因为可以混过去,不会受到国家法律和中央纪律的处罚,怕什么呀,这就是多米诺骨牌效应。
  黄忠街道办事处陈俊违法政府规章制度且损人利己,还找他哥陈强威胁本人,本人为什么不能反击。黄忠派出所但副所长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事故处理方式处理事故,本人为什么不能反击。他们怎么干都行,但如果反击他们了,就要被扣帽子的,他们的违法行为就完全合法化了。团伙作案,黑社会小集体主义,周某某的余毒势力。

  这难道就是依法办事?这难道就是人民警察?这难道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投诉他,情绪激动质疑他的话,这些就会成为他乱来的借口,成为漂亮的外衣,他甚至可以将你的投诉上升为扰警,将你质疑他的话上升到挑衅警察甚至于恐怖行为,以便可以打击报复你,不以事实为根据。本人毕业后工作的这几年,也接触过一些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从来没见过像但副所长如此乱来不讲底线的警察,党纪国法在但副所长和他同事面前就是形同虚设,人多势众,法不责众才是他们推崇的,违法乱纪了就躲到他们单位背后,他们单位就成了违法犯罪份子的避难所,国家和中央政府多次划定红线,他表面上响应,实际上肆意践踏国家和中央划定的红线,激化社会矛盾,吃国家的饭,拆国家的台,对抗中央政策,吞噬国家营造的良好社会体制,成都市满大街都是监控录像,但副所长2018年1月15日当天在什么地方?当天我是怎么离开茶馆的?茶馆就在他们黄忠派出所辖区,黄忠派出所负责管理。

  一件事是小,但如果有很多类似这种事,那就不是小事,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包庇侵害辖区居民的违法案件,对抗国家法律和中央政府政策,他们的下属部门和民警违法犯罪,东窗事发了,就躲在自己单位背后,单位一边包庇这些人,一边帮他们找一些零散材料,譬如你反击他时候说的话,你可能要做的事,只要是他认为你可能做的,那就一定是做了,把没有构成事实的假如和如果无线扩大,以便支持他们的违法行为,就能成为他们对抗中央审查有利的材料,久而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