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撞人逃逸,不要追究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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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是一名初中学生,2019年11月8日中午在连江县太一新天地小区车库出口被一辆私家车撞倒,当场面部破裂出血(见图,上唇裂口近35mm,舌头裂口近35mm)。肇事者杨某某(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执法大队教导员)停车看见我儿子受伤流血而不将伤者送医院,既不报警也未返回事故现场查看事故情况,就驾驶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我们闻讯后当即报警并送我儿子到医院救治。
事故至今近2个月,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网友:
1、肇事者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其行为属于知法犯法吗?
2、肇事者要不要赔偿受害者,该赔偿多少合适?
3、其行为要不要向党组织报告?如果报告了,党组织该怎么做?
4、肇事者要不要受到党纪处分,该受到什么处分?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