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富村居民 ,本人前后用时十三年时间,前后几百多次向12319和12345热线投诉: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富村16栋30米路段早7点到晚7点及梅富村“人人和超市”50米路段每晚有许多乱摆卖一事,时至今日此地方的乱摆卖依旧存在,并有增无减, 更为严重的是有人每月向这些乱摆卖摊贩收取数百元不等费用后就任由其摆卖了。就“合法”的乱摆卖了。时至今日,本人每次投诉后,莲花街道办事处和莲花街道执法队就总是以:已通知辖区股份公司加强管理为由来推脱,而不查处、不作为!又或者以:深圳城管条例第16条:城中村乱摆卖由物业公司或股份公司管辖为由推脱,而不查处、不作为。试问是否城中村发生命案也由物业公司负责破案?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福田区莲花街道执法队这是严重的渎职和严重的失职。强烈要求省市领导看到这文后对:莲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和莲花执法队长撤职查办!本人更准备请律师起诉这个“优秀”的街道办事处法人代表和这个“优秀”的执法队长!请大家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