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小事小节上不在乎、不警惕,就容易在不知不觉中陷于困境,在温情脉脉中丧失斗志。唯有防微杜渐、寸步不让,方可拒腐防变、行稳致远。史书记载:鲁国宰相公仪休爱吃鱼,全国的人都争相卖鱼开献给他,他却不接受。他的学生问:“老师爱吃鱼却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 ;枉于法,则免于相。”公仪休认为,谁都不会无缘无故地送鱼给自己,送鱼的人必然对自己有所求,如若接受收了他们的鱼,就得答应他们的各种要求,甚至迁就他们的违法行为,最终自己可能就会被拉下水。
  古往今来,许多人对待小事小节都是非常谨慎、十分检点,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大道理的法则、规律是由小的事务总结出来的,灾祸是由小的差错逐渐发展而成的,所以要在事物的萌芽状态就果断采取措施,防患与未然。分析一些公职人员滑入腐败泥潭的轨迹,可以看到,他们往往在小事小结上疏于防范,从“帮忙”签个字、批个条,“笑纳”一条烟、一瓶酒等“小事小节”开始,然后由小变大,演变为“啥忙都干敢帮、啥钱都敢收”。
  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腐蚀和“围猎”,公职人员要保持清醒头脑,在防微杜渐上紧绷弦,特别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恪守慎独慎微之道,不敢办的坚决不办,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始终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