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以下行为可能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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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愈演愈烈,至今已确诊2058例,死亡56例,治愈49例。而当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病魔时,却出现诸多不和谐的声音。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应当谨言慎行,不给国家添麻烦。在此提醒各位,如有以下言行,可能会触犯国家法律:
一、编造虚假疫情或传播虚假疫情的,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有人散布虚假疫情,造成一定区域甚至全国范围内的恐慌以致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会构成犯罪,到时候警察叔叔就会顺着网线来抓你了。因此,在这个非常时期,我们建议各位谨言慎行,不信谣不传谣更勿造谣,老老实实坐在家里玩手机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
二、重大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特别是武汉封城的消息传出后,很多商家趁机哄抬物价,白菜都涨到三十多元一斤。但是有句话说得好,“别看现在闹得欢,小心以后拉清单”。抗击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就是吃人血馒头,是发国难财,这样赚来的钱能用得心安理得吗?无怪乎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传染病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因此,在抗击疫情期间,商家趁机哄抬物价有可能获刑五年以上。
在此,我们建议各商户诚信经营,国难财不好发,人血馒头也不好吃,贪图小利而锒铛入狱殊为不智。
三、故意传播病原体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拒绝隔离的,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传染病解释》,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因此,在本次疫情中,明知自己已感染病毒后逃离隔离区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至于违反国家疫情防治措施,强行逃离所在隔离区且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可能会认定为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从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瞒报疫情的,可能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再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中的“情节严重”。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凝聚一心共抗疫情彰显爱心,太多人关心关注此次疫情状况。我们呼吁:理性面对疫情,谨慎行为,秉持客观态度,对网传信息多一份甄别意识。
相信国家、相信自己,这场“战役”我们终将胜利。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国难当头,定有擎天巨柱为民请命;但也总不乏宵小之辈跳梁以娱大众。但是,我们要坚信,大势是向好的,病毒终将远离。最后,祝愿每一位一线医护人员平安归来,祝愿每一个人也都平平安安!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第一款罪名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九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t 主播天地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