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一村书记、主任合伙杀人判缓,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山地,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不问不查不管

  我叫刘海燕,河北保定易县塘湖村村民,身份证号132421197106294745,电话13011922588,实名反映我村村干部刘建新、董艳虎、刘小青等人合伙杀人判缓,把持基层政权非法侵占集体山地,敲诈勒索、非法开采等黑恶势力行为,公安、国土、环保、当地镇政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不闻不问不查不管,具体情况如下:
  1、刘建新、董艳虎、刘小青拖欠河南收割机司机工资,司机惧怕地方黑恶势力逃跑,被三人追上合伙打死,此事在公安机关有记录,最后却不了了之,三人判处缓刑。
  2、刘建新与董艳虎利用村干部便利条件,在其他村委会成员均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村委公章,伪造塘湖村南山承包合同,侵占集体山地。后利用虚假合同敲诈南山承包人吴建利7万元,并强迫当事人将虚假合同当场撕毁,但有相关证人和假合同照片为证。
  3、刘建新、董艳虎等人向吴建利提出支付30万元帮助续包塘湖南山山地合同,期间又多次向当事人索要好处,但最后只交付村委会17万元,剩余13万据为己有。
  4、刘建新、董艳虎在无任何开采手续情况下,对塘湖村和榆林庄村交界处的塔儿坡山上百亩山坡土地私挖乱采,破坏耕地,非法谋利上千万元,现此山已基本被搬空挖平。在采挖期间,榆林庄村村民康树东、郭庆海等人上前阻止,当场被打。控告人刘海燕向有关部门举报后,当晚董艳虎便到其家中威胁恐吓,还拿出了举报录音,称公安、国土都买通了,不怕举报,几年以来,一直没人敢举报他们。镇政府距离开采地点不足1公里,几年来,看着他们把山搬空,不管不问。
  5、刘小青破坏塘湖村村南土地,私挖乱采土地下的砂石料资源,暂以土地下挖5米,以每方砂石料35元价格(此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估算,非法获利数十万元。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时,从未联系举报人进行笔录口供核对,也未联系举报人到现场指证,就自行对采挖情况定性定价,让刘小青逃过法律制裁。听说此调查人是公安机关环保大队长,与刘小青私交很好,是儿女亲家。
  6、在续包塘湖南山合同时,因3人分赃不均,刘小青为达一已私利,在法治与社会、中国车网等网站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谣言被点击、浏览器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利用宗族势力,煽动群众,引起村民对正式承包合同非议,与村委、国土等部门正式调查结论唱反调,多次无理非法上访,说合同虚假,并组织小队村民联名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对荒山承包人个人名誉和财产造成极大损失。村委会主任韩学勇从中调解,要求100万元才能了结。
  7、当地镇政府在明知三人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情况下,还纵容其入党入支部入村委,是如何入的党,如何入的支部,不用进行审查?镇政府领导不担当不作为,向地方黑恶势力低头,对荒山承包人损失视而不见,称:你们买的就是病牛,谁也没办法。请问,合同合法,手续齐全怎么就是病牛了,对镇政府领导的思维不能认同。当地镇政府因怕刘小青上访行为而承担责任,便包庇纵容,不按事实说话。
  8、2019年3月向易县公安机关举报刘建新、董艳虎等人利用假合同敲诈、私挖乱采,历时半年多,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从未联系举报人进行笔录口供,也未联系举报人到现场指证,刑警中队和环保大队等部门对该案件相互推诿,至今不予调查。配合杀人判缓事件,不难猜想黑势力与保护伞的勾结情况。
  以上内容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希望上级政府能为民做主,严惩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