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淋淋的杀人骗局 广西银河及会员单位北京康鼎金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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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本人郭德迁(18803383180)
这是一个每个人都要看、都必须看的故事。
这是一个隐藏在地底下的、正在不断发生的、逐步爆发的血淋淋的杀人骗局!
故事就发生在你我的身边,发生在你我亲朋好友的身边!
妖魔脸谱1:女妖魔:宋赓(女,北京康鼎金泰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13439862405,身份证:22028219900105536x,住址:吉林省桦甸市红石镇三委十三组。电子邮箱:13439862405at 163。com。
北京康鼎金泰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为广西银河商品交易中心的629号综合会员单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路67号财满街1号楼4单元1203室或朝阳路67号财满街9号楼2层208室或北京国贸建外soho东区B座1101室(代理大连宏金商品),地址变幻无常!
妖魔脸谱2:男妖魔:刘佳明, 联系电话:1891160531,15568857733。QQ :835633982
妖魔脸谱3:不男不女混合妖:张雪(假名) ,联系电话:15001131093,17091158846,微信号:xue57575
故事是这样的:
一、妖风来袭。
2015年9 110月短短半个月,我被以宋赓(女)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团伙(张雪、刘佳明)以虚拟身份(女扮男、男扮女)采取QQ、微信聊天的形式,诱骗本人的信任,以投资现货白银、石油为名,通过网络获取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照片,骗取了本人的交易账户密码、银行卡密码和资金密码后,直接将本人银行卡里的钱转入广西银河商品交易中心的帐号(http :www。yhspjy。com,交易账号629653732853560),最终骗取本人27万元。
二、风源在哪?
最近一段时间,“泛亚”陷入400亿庞氏骗局,投资者赴京维权,这让证监会和全国群众看到了现货市场的乱象集中爆发。2016年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在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人民币,受害投资人遍布中国31个省市区。
只要深入了解一下不禁让人毛骨悚然:新常态下,国家提出了“互联网加”战略,本应成为中国这艘航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却被全国千余家大宗商品交易所打着“金融创新”、甚至是“互联网加”战略的幌子,在地方政府金融办等部门的纵容下,将机制作弊的赌场,通过预先设定的“后门”搬到互联网上以“创新现货交易”出现,精心设计的环环相扣的惊天骗局,并且隐蔽性之强,诈骗面之大,受骗人之多是前所未有的。从而导演了惊天骗局,保守估计全国有数百万人、数千亿资金被骗,无数家庭倾家荡产、无数老人老无可依,仅网上现货维权必胜群 452259560的近千名受害者的被骗资金就远超亿元。这些所谓的交易所本质问题是:其机制都是反市场的、不符合任何市场原则的赌场机制,无法为实物买卖双方提供服务、没有价格发现功能、无法为交易者提供套期保值服务。其唯一目的就是欺骗并榨取个人投资者资金。
2015年4月公安部指挥25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展开打击网络投资诈骗犯罪专案的收网行动,共打掉网络投资诈骗公司13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冻结涉案账款1。3亿元。这类案件,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以现货、期货交易平台为名实施诈骗,手法新颖,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进入2016年,现货市场清理整顿的第五个年头,为使涉嫌违规违法交易场所接受法律制裁,以挽救千千万万个被骗的家庭。期待国家执法部门进行专项打击活动,对网络投资诈骗犯罪继续来一场“春雷行动”!
三、妖风如何刮起?
他们一般的诱骗模式:在QQ群里或者通过微信加为好友,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长时间(有时候甚至长达半年一年的“嘘寒问暖”)聊天,取得大家的信任,中间故意不经意地晒出他们的所谓“石油、白银”盈利图片(其实是模拟盘图片)、晒豪车、晒豪宅,瓦解投资者的防范警惕心理,引诱投资者动心,还故意说有亲戚(舅舅、叔叔、伯伯)在公司里工作,如果想赚钱他(她)可以帮忙介绍专业的指导老师,还说什么想要首席分析师的专业指导,起码要50万或100万的投资门槛,等等。
现在的现货行业几乎99全是骗局!这绝对不是危险耸听!现货原油更是没有一家经过国家商务部授权。大大小小黑平台越来越多,他们开设直播间解析行情,现场喊单;到各大QQ群加好友寻找投资者当猎物;甚至建立现货招商群,拉人进去,见人就说要要做他们平台的代理商,给予他们20 100的手续费、点差、仓息、头寸。何为头寸?这是他们的行话,其实就是客户亏损的钱!!
1、虚构事实。告诉被害人炒现货白银、原油可以几倍的盈利,并频繁发他人虚假盈利截图,让他们公司的员工扮演盈利者来实施诱骗。
2、隐瞒真相。没有告诉这是一个虚拟交易,其实是一种风险极大的做市商的“赌博”游戏,没有告知炒白银、原油没法实物交割,其实是在做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期货行为。
3、他们的欺诈行为使投资者产生错误的认识,以为是正规合法的投资。
4、他们通过欺诈行为,用代客理财、喊单老师喊单等手段,投资者的钱通过他们内盘软件(如交易平台:广西银河商品交易中心)后台的操作,在软件上走个形式就“合法”占有了投资者的资金,从而使投资者的财产受到损害。
四、期待降魔棒。
大家要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这些骗子嚣张不了多久!百度公司内幕消息:“现货原油”、“现货白银”等投资类关键词要全面清查下架。这些事情说明什么?说明这些有诈骗嫌疑的公司和团体,蹦跶不了多久了。习 说,维权就是维稳,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具体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 英明伟大,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党,相信我们的国家,因为最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人民的最根本利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千秋大业的根基。
五、抗妖拒妖之法。
在此,提醒中国广大善良而又缺少专业投资知识的投资者,要提高警惕,睁大你的眼睛,多留个心眼,加陌生好友之前要慎重,做投资决定之前要多问问自己身边的专业人士朋友,还要多上网查询证实,确认这些平台公司的正规合法性,再决定这类所谓的现货(石油、白银、铜等大宗商品)投资!千万不要上骗子的当!这是血的教训!这是惨痛的教训!
如此赤裸裸的现货诈骗,让多少人没了生路!!!他们的恶劣行骗让多少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无法正常生活,使多少投资者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而走上血路、绝路、死路?如果你已经被骗了,千万要调整心态,勇于面对,不等不靠,积极学习,敢于斗争,合法维权,骗子是没有好下场的,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
本人qq号码562288580(可以加入到中国现货诈骗维权群375885179),大家一起维权!一息尚存,维权不止!
附1 :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附2 :
绍兴:嵊州警方远赴重庆,端掉一“投资公司”
现货交易成诈骗犯罪新载体需引起重视
作者:张润生 覃钰 文章来源:南山检察院 2014 05 29
近来,一种利用现货交易实施诈骗的犯罪活动开始出现,犯罪分子以保证高收益为饵,建立由其操控的网上交易平台,诱骗被害人参与现货交易,后利用虚构交易、操纵价格等方式使被害人亏损而犯罪分子获益,以此来诈骗被害人钱财。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间,我院已办理了2宗利用现货交易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批准逮捕嫌疑人14人,并有多名嫌疑人在逃,涉案金额多达百余万。与其他类型的诈骗案相比,现货交易诈骗呈现出隐蔽性高、专业化分工等特点,严重影响商品现货交易行业的健康发展,破坏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亟需引起重视。
一、案件特点
(一)以高收益为饵,利用投资现货交易的方式诱使被害人参与,诈骗行为较为隐蔽。嫌疑人以某经营现货交易的公司员工或某现货交易所的员工身份自居,向被害人许诺投资他们的现货交易能够保证每周有10的收益,诱骗被害人到其提供的现货交易平台上投资农产品、化工产品等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现货,后利用平台上虚假的现货交易价格走势图指导被害人投资进而骗取其钱财。这种虚假的投资现货交易手法与真实的现货投资过程并无多大差异,极易使被害人误信投资行为的真实性,同时在诈骗得手后,嫌疑人往往以投资存在风险为由,将被害人的损失归咎于投资信息泄露、其他机构对抗、分析师能力不行等原因,使被害人未能察觉出骗局,未能及时报警,使得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和打击这类犯罪的难度加大。如孙某林等十二人诈骗案中,被害人被骗后未有一人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直至公安机关主动接触才使骗局浮出水面。
(二)随意操纵现货交易价格,人为制造盈亏,被害人无获利可能。在此类诈骗案件中,嫌疑人能通过现货交易平台的管理账号和密码查看被害人的持仓、资金、交易等情况,并能通过后台直接操控某些现货交易价格,随意变更现货价格走势,将交易平台的某些现货交易完全掌控,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客户出现赢利或亏损的局面简直易如反掌。从我院办理的两宗诈骗案中,可以看出嫌疑人控制现货交易价格的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嫌疑人直接对交易平台的某些现货注入大量虚拟资金,成为绝对大户,牢牢掌控这些现货交易的价格和走势;第二种模式是嫌疑人对交易平台的某些现货注入真实资金,在平台上挂出多个买卖单,以自买自卖的方式控制现货交易价格。无论采取哪种模式,嫌疑人都能在交易平台中占据绝对优势的地位,被害人相当于亮着底牌在与犯罪分子博弈,其结果必输无疑。
(三)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高。为了使诈骗行为更为逼真,给客户造成真实参与现货交易投资的假象,骗局通常需要多人配合,专业分工,共同完成。以孙某林等十二人诈骗案为例,嫌疑人为诈骗而设立的公司内部设有业务部、资金管理部、分析师部、操盘部等部门,部门内的业务员主要负责通过电话或QQ等方式联系、发展客户,并负责客户的维护与疏导工作;资管部人员主要负责吹嘘分析师的能力,诱骗客户开户投资;分析师主要负责向客户提供点位,指导客户交易操作,引诱客户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操盘员主要负责在交易平台上控制交易价格,并为代理商、业务员、分析师等人随时提供被操控的价格,在骗局前期保证分析师指导的客户均有小量赢利以便骗取客户信任,在后期则利用反向操作等方式使客户资金亏损,将客户资金诈骗到手。通过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被害人一旦误入嫌疑人的圈套,便极易被诈骗钱财。
(四)跨地区合作,积极发展代理商,联手实施诈骗。此类诈骗犯罪团伙之间并非孤立作案,而是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互相介绍客户,提供技术支持,联手实施诈骗行为。如我院办理的这两宗诈骗案,一宗在深圳,一宗在上海,上海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孙某、豆某与深圳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李某曾是同事,都是来自重庆一家同样实施此类诈骗活动的公司,从该公司学到诈骗手法后,三人分赴上海和深圳做起了重庆总部的一级代理公司。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深圳公司将吸引到的大客户信息发给上海公司,而上海公司向深圳公司提供交易行情,并配合深圳公司进行反向操作,致客户资金亏损。除了设立公司实施诈骗外,嫌疑人还积极发展代理商,并为代理商提供交易平台和操盘技术支持,在诈骗得手后,双方对客户亏损资金进行分赃。
(五)嫌疑人文化程度较高,部分具有金融方面从业经验和犯罪前科。在我院办理的这两宗诈骗案中,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嫌疑人占嫌疑人总数的38。9,拥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嫌疑人占嫌疑人总数的55。6,反映出此类诈骗团伙成员高学历的特点。部分嫌疑人有从事金融、期货、现货等相关领域工作的经营,拥有专业知识,了解市场行情,易于发展客户,骗取信任。部分嫌疑人有非法经营、盗窃等犯罪前科,有犯罪经验,易于规避侦查,逃避打击。
(六)被害人具有广泛性和不特定性,普遍缺乏金融、期货、现货等相关知识。在诈骗对象上,嫌疑人并无针对特定目标,通常是将电话导入TCC系统后,由系统自动拨出,如果有客户接电话,系统就会转接给业务员,这种随机的模式使得被害对象具有广泛性和不特定性。而从犯罪结果来看,具备有资金、有需求、缺知识等相关条件的人员更容易掉入诈骗陷阱。以我院办理的这两宗案件为例,被害人多以退休无业人员和家庭主妇为主,这部分人员无事业寄托,有闲散资金和投资需求,但缺乏相关金融、期货、现货等相关知识,对于嫌疑人所在公司是否具有相关从业资质,嫌疑人是否具有从业资格,其提供的交易平台是否真实合法缺乏足够的认识,只是盲目相信分析师并根据其指导建议来进行交易操作,最终导致亏损。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