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让制度“长牙” 纪律“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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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将政治纪律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实施,紧紧围绕党中央和 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要深入学习《条例》,全面把握新时代纪检工作。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做到知其意、明其理。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于脱贫攻坚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或者纵容涉黑涉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按照新《条例》严肃处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新条例,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纪法贯通,要坚持纪严于法,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条例》的修订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贯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的要求,扎紧制度的笼子,促使广大党员明规矩、存戒惧,牢筑不可触碰的底线,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时刻以条例中的规定不断提醒自己,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新《条例》的实施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以核心为题为导向,推动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纪律保障。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