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陈德雄、男、41岁、汉族、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下坤村大路26号。身份证号码:350322197202181556。邮编:351256。电
  话号码: 13808583904。
  当事人:林诗鹏、榜头镇派出所民警 【经办民警】 电话号码:13666940242。
  陈建忠、男、榜头镇上坤村黎山自然村人。电话号码:13859805323
  郑忠友、男、电话号码:13850265448。身份不详。
  自称陈建忠的哥哥、电话号码:13607538998
  事情经过: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陈建忠趁我去北京出差偷了我挂在本村的广告牌。之后他先后三次找来中间人陈福其、陈福林、郑理仙等人假称 要协商解决此事。后因他自己没有到场没有解决。第四次他又约了中间人阿芬和陈锦凤还有我;说要解决此事。当晚不但又没有解决,而且他还捏造虚构的事实诽谤我要 借此次“广告牌事件”敲诈他十二万元人民币。当时我也向在座的所有人澄清了事实!
  就在我澄清了事实 。他偷我广告牌之事都没有解决之际。十月二十九号凌晨,熟睡的我朦胧中突然被手机声吵醒。一看已是凌晨一点二十二分。一接之下只听陈建忠说:“他十二万拿不出来,六万行不行?他真的真心想解决此事。”此时,我才意识到他原来是想通过诽谤我来推卸他偷我广告牌的责任。我对他说“解决问题难道非得在凌晨吗?我看你象是诽谤、挑衅、骚扰我!”看到他的阴谋不能得逞,一个自称他哥哥的人就接过电话开始拼命辱骂我全家,还说要用钱砸死我。此时我全家包括刚满周岁的宝宝全被吵醒。我想夜深人静之际声音会传达很远。如果还骂,人家邻居还以为我们家吵架。就窝着一肚子火把电话挂了,我一挂机他就又打过来。就这样反复十多次;骂得是要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然后就轮到一个自称是陈建忠朋友的名叫郑忠友的男人一边骂一边说要打我、砍我。就这样一直到凌晨三点二十二分。足足骂了两个小时。就这样我们广告牌被偷的事都还没解决;三更半夜又被陈建忠通过电话诽谤。【当时最少有郑忠友及自称陈建忠哥哥的两个人在场】全家又多次被他们三人无缘无故辱骂。(此事有我手机的通话记录及部分通话录音为证。此证据在派出所)但就是在那种情况下,我还能克制自己在早上八点多时就开着车到派出所报案。可是那天早上来所里报案的人太多,我又到二楼,口头说给张勇为警官听,并把通话录音放给他听。张警官虽然是好心劝我这是小事,可我一时之间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屈辱。我打电话问昨晚一直骂我的陈建忠现在在哪里?他若无其事地说他在展厅里。我开车回家叫我老婆装上两袋大便坐我的车到他的展厅找他们。他们不在展厅,我便对我妻子说:就是这个展厅的主人偷了我们广告牌还无端诽谤、辱骂、恐吓我们、他们既然人不在我们就把大便泼在他门上。之后,所民警开车来了我家。同时陈建忠也带三个流里流气的地痞摸样的人狐假虎威作出要打我的架势。好在民警当场劝开。之后民警假借让我们到所里做笔录把我、我老婆还有我一周岁的小女儿都带到派出所。到派出所时大约是下午一点许。一到派出所,我家三口就都被锁在置留室里。接着,我夫妻俩轮流受审。但是我家一周岁多的小女儿却一直被锁在置留室里。时不时被吓得哇哇大哭!(有照片为证)其间我们两夫妻一再乞求民警给宝宝倒点开水喝。却被以所里没开水为由拒绝了。我一直说宝宝在家一餐要吃一中碗粗粮,求民警能多少给点米饭吃也同样被拒绝了,呆在肮脏的置留室里,宝宝一向干净的脸脏成“花猫”似的;微睁着一双失神的眼睛,平时一向活泼、爱笑的她在不到一天时间里连遭两次惊吓此时的神情如此木讷、无助!【见照片】。稚子何辜?就这样一直到当晚八点许在非法限制我家宝宝人身自由七个多小时之后才把宝宝放走。当晚十点半我的笔录做完了,交我过目,我说里面有很多细节都没记录。他说反正大体就是这个意思。让我签字。就这样我因“侮辱”被拘留十天;偷我广告牌、多次诽谤我、继而三更半夜无缘无故亲自并指使他人多次辱骂我全家的陈建忠至今仍然逍遥法外。【难道我全家所有人的人格还不如陈建忠一个玻璃门的价格?】事后我也多次找有关领导反应此事。有关领导也责成林诗鹏复查此事。但是林以正在查为借口对此事一拖再拖,十一月二十六日我应林诗鹏之约到派出所上呈证物;可他又无故让我验血,还说要叫我签什么字。再后来连我的手机号都拉到“黑名单”。如此明了的案件由于陈建忠的始作俑、经办民警林诗鹏玩忽职守、枉法裁判造成我在近三个月之久的时间里饱受身心俱创之苦和周围同事、朋友的误解。无心也无法正常工作。我家一向乖巧的一周岁多的宝宝自从那天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接连受到两次惊吓后经常半夜惊醒、啼哭、夜不能寐!宝宝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在以 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如此坚定的反腐决心和大动作下,小小基层派出所经办民警林诗鹏究竟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讳知法犯法、只手遮天、玩忽职守呢?“暴发户”陈建忠之流为何动不动会有“用钱砸死人”之说 ?没钱没势的小老百姓难道就不能活了吗?殷切期望能把本人及宝宝的不幸遭遇 公诸于网上。希望此事在舆论监督下能有下文?不胜感激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