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第二封
  投诉信

  文刘辉
  尊敬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主任您好!

  我是刘辉,四川绵阳人,身份证 :510702197004210471,残疾证 :51070219700421047143,联系电话:13458055330。

  投诉请求

  请求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主任督促《京平说拆迁 1》、《京平说拆迁 22》、《京平说拆迁 46》、《京平说拆迁 81》四个群管理员向当事人刘辉公开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

  2019年7月21日我向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邮寄《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一封投诉信》(以下简称《投诉信》),京平律所7月29日给予回复《京平律所致刘辉先生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信》),因我对《回复信》内容不服,当晚我将《投诉信》实名发至网上。为明辩是非,相信群众眼睛是雪亮的,8月1日我将《投诉信》与京平律所的《回复信》同时发到京平以上拆迁群,拆迁群管理员一言不发先后将我从四个拆迁群移出,移出群后也无人与我沟通。京平拆迁群管理员你们究竟在怕什么?是我《投诉信》内容有问题?还是你们《回复信》内容怕曝光?“真理越辩越明,道理越讲越清”,你们不是首先想到解决问题,而是千方百计想如何解决提问题的人,你们这样只会让积怨加深,为已有的矛盾推波助澜。现恳请京平律所赵健主任查明事实,为我主持公道!

  此致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编后语 :此封《投诉信》8月25日通过邮政EMS寄出,物流查询显示,8月26日17 :52签收,就此情况8月27日我微信告知京平律所库建辉律师,现已过去一周,至今无人与我联系也未得到任何回复。公道自在人心,望有识之士参与评论,以明是非。



  附:
  1、8月25日邮寄《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第二封投诉信》邮单及物流跟踪信息截图,8月 27日我微信告知京平律所库建辉律师截图。
  2、2019年8月1日京平拆迁群将我移出群的微信截图



  附1、8月25日邮寄《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第二封投诉信》邮单及物流跟踪信息截图,8月27日我微信告知京平律所库建辉律师截图。

  


  



  



  附2:《京平说拆迁 81》将我移出群的微信截图(一)

  

  附2:《京平说拆迁 1》将我移出群的微信截图(二)

  

  附2:《京平说拆迁 22》将我移出群的微信截图(三)

  

  附2:《京平说拆迁 46》将我移出群的微信截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