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5日罪犯葛登奎故意伤人,致残疾人葛学峰重伤,王书兰轻伤,葛文贤轻伤。
  2004年9月29日,郭屯派出所拘留葛登奎。
  2004年9月29日,郭屯派出所所长薛强放人。【原阳谷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峰,现阳谷县政法委副书记李志找的赵兰生原阳谷县公安局局长,现任聊城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让薛强现任阳谷县巡防大队教导员放跑的罪犯葛登奎】
  2004年9月 11月,鉴定人王福才和复核人:宋富强 两人先后帮罪犯葛登奎出具虚假鉴定为轻伤,王书兰和葛文贤的轻伤鉴定为轻微伤。
  2004年9月 2011年罪犯葛登奎的大儿子葛学安和小儿子葛学立进行了长达8年的财产转移,期间葛学安单独成立户头。
  2004年–2011年多次向郭屯派出所提供罪犯葛登奎窝藏线索,未果。期间葛登奎二外甥女杨贵芹,葛登奎大外甥女杨贵香和二外甥杨爱峰,先后多次帮助罪犯葛登奎逃避处罚。
  2011年全国清网行动,在北京葛登奎小儿子葛学立家将葛登奎逮捕。
  2012年起诉判刑,判罪犯葛登奎9年8个月,民事赔偿50余万。至今一分钱未赔。
  2012年起诉时,现阳谷县政法委副书记李志又找的阳谷县法院审判长胥风莲等人罪犯葛登奎子女,亲属的包庇,窝藏,财产转移及罪犯葛登奎的脱逃罪一字未提。
  2015年 2019年山东聊城监狱监狱长万继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审判员张磊,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驻聊城监狱检察官,郭屯乡民政所所长葛俊广等人先后帮罪犯作伪证,帮罪犯葛登奎逃避处罚,导致违规减刑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