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拘留所的“救赎”
文章目录
3月27日,我在发完网上帖子《杭州下城区督查大队大队长朴志根给我打电话,让我再去朝晖路派出所》,被迅速拘留,理由是诽谤他人。
当然,有好消息,就是我的案子立案了。因为犯罪嫌疑人任玉婷涉嫌跨杭州、宁波、上海、广州诈骗行为而被立案。
而事实是:这些事实,是在我2018年4月报案的时候,都已经存在的事实。而在2018年11月8日,在我在杭州报案已经7个月后,经历了立案、无犯罪事实撤案后,广州的受害者报案后迅速立案,移交给当地经侦。
而杭州,最终于2019年3月26日,我集齐了所有受害者资料发布到网上、递交到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后立案。
今天不讲案子的事了,讲讲在拘留所里的经历,全当是在讲段子吧。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