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李金叶是如何包庇私人企业违法乱纪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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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林业局、江西省林业厅、宜春市纪委书记,宜春市林业局,宜春市森林公安,
以上部门主管领导们 :您好!
本人黄堂林铜鼓县温泉镇新开村义务护林员,(身份证号:362233197502190515,联系电话:13879590967),系铜鼓县温泉镇新开村龙港组村民。因铜鼓县群生林场(以下简称群生林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生态环境,滥伐林木造成本人山林损坏11亩多,并砍伐、毁坏有“国宝”之称的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植物红豆杉由铜鼓森林公安刑警大队现场勘察65棵,没有立案处理,现将群生林场非法经营、滥伐林木、毁坏国家珍稀植物、破坏生态环境的有关违法事实情况向领导反映如下,请以上部门主管领导责成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
一、群生林场非法经营情况
铜鼓县群生林场位于铜鼓县温泉镇新开村,于2006年设立,建设林场租用了温泉镇村民的山林,其中租有新开村山林50000多亩。一半租赁山林费是25元亩,一半山林是300元亩一次性付清。该林场自建设以来,一直与当地村民关系紧张,经常发生冲突。该林场在经营过程中,并没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指标砍伐林木,以造林为借口,经常大面积“剃头”式砍光一整片山林的树木,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很多地方一下雨就造成山体塌方、滑坡。
二、群生林场滥伐林木数量
仅2016年1月至3月份,在没有林业部门审批计划采伐指标的情况下,该林场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就滥伐林木,其中有部分是国家公益林杉木就达180余立方米,铜鼓县森林公安现场检量51。8立方米。为什么不判刑不追究法律责任呢、法理难容,案子已经移送检察院,检察院把案子移送法院,穷苦农民为了生活砍树3立方就要坐一至三年的牢,而群生林场砍了180立方米铜鼓县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判缓刑呢?而且还要一个打工人来承担呢 ?这就是所喂的人情以法律吗?难道真有县领导做了保护伞打招呼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何在啊?这社会对政府的公信度还会存在吗?????
三、群生林场毁坏“国宝”红豆杉
群生林场在温泉镇新开村山林中以修建短途公路为名,砍伐有“国宝”之称的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植物红豆杉11棵,有宜春市森林资源勘查队出具的鉴定报告可以证明;以造林为借口,炼山烧死红豆杉53棵铜鼓森林公安调查未做鉴定,没有立案。群生林场的行为,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第四十条,构成了刑事犯罪,应追究其法人的刑事责任。为此,我已向铜鼓县森林公安局实名举报,当地森林公安机关也派人去现场进行了现场勘察。群生林场滥伐林木的行为,事实清楚,铁证如山,这是为什么呢?钱能解决一切吗?????
四、群生林场非法损坏占用林地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林地修建短途公路。经铜鼓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监测站第一次测量,在群生林场丈量了3条路,出具了群生林场非法占用林地31。8亩的鉴定报告,第二次监测鉴定63。36亩,群生林场总计非法占用林地95。16余亩,其中占用我个人山林11亩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森林公安应追究群生林场法人的刑事责任,大伪山派出所所长李财聚案子没有调查清楚还有路没有丈量完就移送检察院,难道在帮助群生林场洗托罪名和掩盖事实啊?这又是为什么呢?????
五、当前森林公安的处理进展情况
针对群生林场的违法行为,我多次向县森林公安和林业部门进行了举报反映,但是森林公安对群生林场的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迟迟不处理,隐瞒、包庇,不追究刑事责任。森林公安局领导,对群生林场的违法行为存在隐瞒、包庇情况,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这就是铜鼓县人民政府官员是怎么为官办事吗,铜鼓还谈什么发展啊。。。。。为保护铜鼓的绿色生态环境,维护我本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1月6日,我向森林公安实名举报群生林场的违法行为,但森林公安部门不予回复,迟迟不立案调查。在我多次向网络、微信等媒体曝光的情况下,宜春市林业局派人赴铜鼓调查了此事,县森林公安才着手调查。但是森林公安执法不严、避重就轻,仅仅只抓了两个人,一个人是群生林场管生产的副厂长关了一个星期不到,就被取保候审了,第二个是打工的开挖机的师傅,也被取保候审,而群生林场负责人、法人代表刘建中却没事,仍然在逍遥法外、还在打击恐吓举报人。没有群生林场负责人的指使和默认,一个打工的挖机师傅难道敢滥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珍稀植物红豆杉?难道说群生林场违法犯罪的行为要由一个临时工来承担吗?
我村十多名义务护林员为了保护铜鼓温泉镇新开村的青山绿水,为了保护铜鼓的绿色生态环境,为了子孙后代的长久利益,同时也为了维护我个人的权益,为了打击毁坏森林、破坏生态环境平衡的行为,我已向铜鼓县县委书记、分管林业县长、人大、政协、检察院、反贪局、纪委书记,实名举报迟迟得不到处理。敬请中央林业部,江西省林业厅,宜春市林业局,宜春市森林公安局,铜鼓县人民政府,以上部门主管领导,责成铜鼓森林公安严格依法依规对群生林场法人代表刘建中的渎职、间接犯罪行为进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再包庇群生林场了,铜鼓县人民政府应该给实名举报人个说法了,已经过了14多个月了,铜鼓县人民政府官员是如何执政为民呢?铜鼓县共产党官员如何执行党中央指示,而且在今天2017年4月7号上午到森林公安局局长李金叶办公室,局长叫几个执法大队三人用执法记录仪拍照为证据,还说你要怎么在网上发帖子就怎么发吧我无所谓吗?我就是这样工作的怎么样吗?李局长曾经在铜鼓县纪委做副书记,心想你能拿我怎么着吗?意思是你农民一个,我就这样袒护群生林场拿我怎么着吧?铜鼓森林公安墙壁上有这样八个字《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应该这样理解这句八个字吧,立警为办理职业流氓证,执法是为口袋满满,难道真是天高皇帝吗?有了钱有关系就有了一切吗。。。。。。。
实名举报人:江西省铜鼓县温泉镇新开村义务护林员 黄堂林
举报人联系电话:13879590967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