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爆发,给今年的脱贫攻坚战增加了一定的阻力和挑战。也正因如此,作为发挥监督职能的纪检监察机关则更应充分发挥监督与保障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监督执纪需要随之跟进,纪检监察机关应扛起职责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督促各级党组织共同参与到脱贫攻坚战中,严格落实中央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做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责任链,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坚持整治各类形式主义问题,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发现不精准、不务实、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对扶贫资金的的审批环节和实施整个过程实行再监督。
  在加强监督执纪的职责使命同时,各级工作人员也应加强对于自身的监管、自我监督。对于国家出台的各项脱贫政策应深刻贯彻落实,对于上级分派的任务也应保质保量完成。尤其在监管监督过程之中,更应保证自身的清正廉洁,以正气驱邪气,要确保近墨者而不黑,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各级工作人员最高标准的自我要求来带动整个监督机制的顺利运转,筑牢我们脱贫攻坚战的深厚地基。
  作为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一环,纪检监察机关更应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为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