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巴林右旗法院韩玉惠、李超 枉法裁判实名举报
文章目录
对内蒙巴林右旗法院韩玉惠、李超
枉法裁判实名举报
被举报人:韩玉惠,男,巴林右旗法院法官
被举报人:李 超,女,巴林右旗法院法官
一、韩玉惠违法办案枉法裁判。
2018年5月8日,我女儿王晓燕,外孙潘鹏旭申请查封扣押潘松林名下所有的一处房屋一案(房权证号178021306139)。巴林右旗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8日作出(2018)内0423民初1588号民事裁定书予以查封。让人无法理解的是,申请查封扣押方在没接到查封裁定书的情况下,确首先接到了韩玉惠法官送达的撤销查封潘松林名下房屋裁定。在当事人不知道有案外人的申请撤销查封裁定的情况下,法官韩玉惠不经审理、背着申请查封扣押方直接作出了撤销举报人申请法院的查封扣押裁定,其程序特别严重的违法,明显在办人情案。韩玉惠法官与案外人哈斯高娃合伙伪造虚假证据:“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权属登记薄权利人在案外人哈斯高娃的名下,并伪造了房屋产权证178021801287的假编号。韩玉惠与案外人哈斯高娃伪造的假证已被巴林右旗法院在另案调取的房地产权属登记簿,权利人仍然在潘松林名下,房屋产权证号为178021306139所证实。更重要的是,巴林右旗人民法院2018年6月1日,给巴林右旗房产管所送达法院的1588号查封裁定书,权利人还是潘松林,那么韩玉惠2018年5月31日就作出民事裁定 ;认定“哈斯高娃于2018年5月2日,在巴林右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完了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哈斯高娃名下”,2018年5月17日哈斯高娃才初次申请登记,5月2日就认定登记在哈斯高娃名下。这种为怀孕就能强行分娩的瞎话,只能由巴林右旗人民法院法官韩玉慧能做出来,我们见过说瞎话的人,从没见过睁眼说瞎话的法官。这是巴林右旗韩玉惠法官违法办案枉法裁判,坑害孤儿寡母案的精典案例。为此,恳请上级明查。
二、巴林右旗法院李超法官充当阴阳合同的保护伞
2018年6月7日,举报人的女儿、王晓燕、外孙潘鹏旭诉哈斯高娃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请求撤销案外人哈斯高娃与潘松林签订的12万元购买价值50多万元的房屋虚假的、侵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在全国人民愤怒声讨阴阳合同给国家带来的巨大损失的热潮中 ,巴林右旗法官李超,挺身而出,在审理此案中,只将阴阳合同的买卖价款12万元约定第三项撤销,其它伪造阴阳合同的收据等多款继续有效,以此充当人见人恨的阴阳合同的保护伞。祥见合同书。相关证据附后。
举报人:王 学、联系电话:13015190877
2019年1月17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