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抱死之心,北京怒讨说法!
  
   一
   亲爱的网友,你们好。
   我叫路文龙。今年25岁,三年前应该大专毕业,可是现在我依然没有毕业。
   我已经三年多没有进学校的大门了。
   三年来,我一直在打官司,从学校打到教育厅,从教育厅打到中国教育部;从基层法院打到中级法院,尔后又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
   可是,我还是没有讨到任何说法。
   于是,我决定再作最后一次挣扎,怀抱着可能死亡的心境去北京中国中央电视台门口,高高举起一个醒目的牌子:
   学生苦打三年官司无果
   教育法惊现法律漏洞!
  
   二
   也许会遭暴雨,也许会遇劣风,当然也会有雾气迷蒙,但是我举牌子的手不会颤抖。
   也许我的心会惴惴不安,也许会有泪水在眼睛里打转,甚至将有不可预测的伤势在我身上蔓延……
   但是我保证高举牌子的手,不会颤抖。
   因为我是抱着可能会死的心境,来媒体面前作最后的挣扎。
   如果我真的死了,那么这些文字,将是遗书。
   写到这里,我泪流满面。
   没有人想死,我更是渴望活着,我想继续奋斗属于我的人生。
   但是我并不能保证,我会不会在阴暗的时间阴暗的角落里,被人秘密打死。
   我不会害怕。
   一个学生打了三年官司,打到高院,打到国家教育总部,打得学业丧失,打得一无所有。你还指望他怕什么呢?
   如果我死了,我渴望真有阴间,我会静站那里,默默注视并祝福我心爱的女友,悄悄泪流满面。
  
   三
   事情的起因是一场官司,噢,当然是一场官司。
   古人能够造出“荒唐”一词,说明世上肯定会有荒唐的事情存在。
   这是一场荒唐的官司。
   三年前当我还是平凡学生的时候,如果你告诉我要打一场吞噬青春、漫无止境的官司,我一定觉得可笑,甚至会笑破肚皮。
   但现在,我笑不出。现在我悲哀地明白。有些事情看起来很遥远,其实往往就发生在你的身边。
   这几年思绪飘茫,废话颇多,还望见谅。
   官司的起因是学校里一场平凡的考试,在考《教育学》中,我没有舞弊,但监考老师认为我有舞弊……
   就像是在足球场上,如果裁判判你犯规,你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因为裁判是足球比赛里的上帝啊。
   监考老师应该是考场上的王者。
   至少,我遇到的监考老师,他是。
   这是我的不幸。
   监考老师把考场纪录报到了学校,学校不加任何核实,便武断而又果断地停学我一年!
   我以为这是开玩笑。但漫天飞扬,到处传看张贴的红头处理文件告诉我:
  这是真的!
   亲爱的朋友,假如是你,遇到此事你会怎么办?
  考试完是两个月的暑假。
   六十天里,我每时每刻都在思考,我该怎么办呢?——哦,上帝,我该怎么办呢!
   我不得不承认,那是我过得最郁闷的一个假期。
   我该怎么办呢?我真的不知道。
   无奈,我只好去找律师。律师深思熟虑之后,郑重地告诉我:依靠法律途径解决。
   签署了《律师代理协议》,我有生以来的第一场官司开始了,那一年,我21岁。
   噢,天哪,现在回想起来,那真的一场空前的……噩梦!
  
   四
   (下面这些是我以前写的,全是真实纪录,抱歉的是,语言有些激愤,对于一个打官司四处碰壁屡遭挫折的青年,你能指望他有多冷静呢?)
   我是江西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的中文系的一名学生,叫路文龙。
   2003年6月23日下午,在期末考试之《教育学》考试中,我并没有舞弊,但监考人员万磊生却认为我舞弊,学校因此停学我一年!
   我不服,在学校里四处申诉,没有人听!教务处主任说,考场考试以监考人员考场记录为准,监考人员认为你舞弊,那么,你就是舞弊。童光侠校长说,我们这样做对某一个人某一个同学可能是不公平甚至是不近人情的,但对于大多数同学来说,却是有益的,合理的。
   我于2003年9月份,开始请律师,并到景德镇昌江区人民法院把学校告上法庭,准备用法律来解决此事。然而,万万没有想到闻名中外的景德镇,其法院却发扬浓厚的地方保护主义!他们口头上答应立案,解决纠纷,暗地里又怕学校败诉对景德镇影响不好,就以各种理由推脱我,我和律师三天两头到法院跑,跑了4个月之后,法院见拖不垮我,无可奈何地组织我和学校调解,并担当调解人。但校方没有诚意,调解轻而易举地失败。按照常例,调解失败应当立案解决,然而调解失败之后,法院却对此事不管不问了。我和律师继续到法院跑,在跑了大半年之后,法院才有人漫不经心地告诉我,案子不符合条件,根据《教育法》,需要江西教育厅的行政复议,不然,不会立案!
   我很诧异,既然不符合立案条件,你应该早告诉我啊,为什么要拖半年之后才说?而且,当初开始时,你们法院为什么答应立案呢?(我的案子较为罕见,为了慎重起见,我的律师事先和法院的法官打了交道,是在确定可以立案的情况下和我签的代理协议,我还花了1500元的代理费)我向法院要不立案裁定,准备上诉,可以法院无论如何竟不肯给我任何裁定!我到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去告昌江区人民法院,我感觉昌江区人民法院欺骗了我,且又推脱我半年多,让我白白损失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中院接到诉状让我等一个星期,然后以不能起诉法院为由口头驳回了我的起诉,我向中院要不立案裁定,但中院不给我任何书面裁定!无奈,我只好到景德镇检察院去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听了我的诉说后,说法院没有给你任何书面的东西,我们无能为力!
   我对景德镇失望之极。
   既然昌江区法院非要江西教育厅的行政复议,那么,我只好来到南昌,走进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却碰了一鼻子灰,江西教育厅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我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我惊呆了。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只能申诉,而且只能进行书面申诉,我很快提交了长达数页的《申诉书》。
   2004年3月15——16日,教育厅委托胡定南、占海艺到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来调查审理此事。我是最重要的当事人之一,然而,在3月15这天的有效时间,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直到晚上,校方才有人漫不经心地告诉我,让我明天早上8点到学校4楼的会议室来一下。
   2004年3月16日早上8点,我去了会议室,我只见到教育厅的两个人,我没有见到校方任何一个人。加上自我介绍,减去倒一杯水的时间,我和教育厅工作人员的有效接触时间不到20分钟。19分钟后,我便被打发走了。
   为了洗刷我的冤屈,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拿了很多证据,包括能证明监考人员万磊生素质极其低劣,情绪极其容易冲动,一冲动就失去理智,而且极其容易说谎,其程度让人震惊的视听材料。
   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教育厅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看不听我提供的任何证据!——我带去的所有证据都没有机会展现,磁带还没有放,胡定南就说不要放了,跟本案无关!他们只是问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19分钟后,我被打发走了。走的时候,我盯着胡定南的眼睛问:假如我对你们的处理决定不服,我该怎么半?胡定南一个字一个字,清晰分明地告诉我:你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我们(这里说的“我们”是指江西教育厅),也可以到省政府去申请行政复议!
  教育厅果然认为我舞弊成立,停学我8个月。我对错误百出的处理决定100个不复!我又从景德镇来到南昌,讨说法。
   我身无分文,去江西的法律援助申请帮助,被对方浇了一盆冷水,对方说我不符合条件!我硬着头皮去《江南都市报》申请媒体援助,又碰了一鼻子灰。对方说对于高校事件他们不方便关注,不好意思。
   我先到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告诉我不符合条件,具体不符合什么条件,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我只好把起诉江西教育厅的诉状提交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是学校内部事件,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不于立案。我几乎晕了。无奈,我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没有想到高院维持中院的不立案裁定。
   最后,我来到了北京!找到了中国教育部!说明情况,并提交了《致中国教育部》材料后,他们告诉我,让我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
  当时,我终于忍耐不住,泪水哗哗地流了下来,天啊,官司终于有点眉目了!
  我赶紧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然后离开了北京。(我没有钱在北京住下去了。)
   几个月后,我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处理决定,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教复不字【2005】09号
  
   申请人:路文龙 性别: 男 住址: 江西景德镇
   被申请人: 江西省教育厅 住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
   申请人对 被申请人的申诉处理决定(赣教法字【2004】3号)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被申请人做出申诉处理决定的(赣教法字【2004】3号)时间是二零零四年二月,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的时效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已超过法定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二00五年六月二日
  
   我看了之后,几乎快晕倒了。
   为了讨说法,我片刻没有停息,丝毫不敢懈怠,中国教育部却给我这样的处理决定。可笑!
   可笑啊!
  
   五
   官司走到了中国教育部,没法走了,我也不知道何去何从。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
   现在我只指出其中的一个法律漏洞:中国教育部说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江西教育厅说我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他们俩谁是老大?为什么说法如此不同?
   难道一个学生没有舞弊而被停学一年(我三年不进学校了,已经不上了),在中国难道找不到说法?
   事实证明,我找不到任何说法!
   我也只能依靠媒体了。
   我不会放弃,除非我死。
   三年来,我经受了多少磨难,没有人知,我亦不堪回想。
   7,8月份将是17界全国人大,我到时候还会去人民大会堂门口高举:
   大学生苦打三年官司无果
   中国教育法惊现法律漏洞
  
   六
   我也不想,我也害怕。
   但我能怎么样呢?我已经一无所有!三年来到处打官司,讨说法,我花了几万块钱!
   三年时间里,我没有放弃学习,也看了不好书,陆续写了几十万字的作品,有几部书稿,虽然没有出版,但都曾被出版商看好过。如果我死了,我的版权皆归我的女友郑州华所有,三年来,她给了我不少帮助。也许没有她,我早病死了。
   我想继续奋斗,恐怕已没有时间,因为:
   我将抱死之心,到北京怒讨说法!
   先到中央电视台去!
   然后到中国教育部门口去!
   17大召开的时候,你们会在人民大会堂门口发现我高举牌子的身影!
   ——我没有疯!
   我只想讨个说法,只想让制定法律的人把教育法修订一下,因为学生打官司实在是太难了!
   要去北京,我得好好准备,因为我现在钱还不够,还只是一点点,但北京之行,势在必行。我准备一两个月后去,期间得打工挣点路费,伙食费什么的,那个时候天气温暖,夜晚在公园长椅上迷蒙一阵,可以省点住宿费……
  到时候,在中央电视台门口,在烈日下,在人们惊奇的目光中,我高举牌子的时刻,我希望有热心的网友能帮我拍几张照,我想传到论坛上来。我没有数码相机。
   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我,给我一句鼓励的话,我也会感动不已。
   写到这里,我再次泪流满面。
   也许是委屈太多,我还只是一个学生,真的不堪承受三年官司学业丢失的压力……
   我愧对我的家人。
  
   我发誓,只要我没有死去,我会挺直我的身躯,继续讨说法!
  
   我的电子邮件是 luwenlong82at 126。com
   QQ 26295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