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副镇长李知青胡作非为、欺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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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委、市纪委领导!
举报人 :吕爽,男,汉族,身份证号510802199812282611,原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五四村2组人,电话13099598006,中国人民解放军78156部队现役军人。
保家卫国是我们军人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拥军优属也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优良传统,不求地方党委、政府给予我们军人和军属特殊照顾,但求我们军人和军属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尊重和保护。大石镇人民政府李副镇长在处理五四村吕正东等人多次向其反映因政府将其房屋拆迁安置问题时,不但不重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反而与五四村干部弄虚作假、同流合污,乱搞宗族势力,优亲厚友、欺负良善、欺压军属,严重的割裂了军民的“鱼水深情”!
由于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吕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广利大府【2020】89号)严重的歪曲事实、欺上瞒下!让我们老百姓深深的感受到了大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无能和无耻!吕正东、张丽家庭与其女儿吕燕家庭事实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家庭,大石镇政府在(广利大府【2020】89号)回复中却不尊重既有的事实,无中生有的将我家5口人说成是居住在一起的一家人(一户人)。
事实如下:
1。 李镇长工作作风太漂浮、太官僚,不注重调查,不尊重客观事实,对欺上瞒下、胡作非为,大搞宗族势力、优亲厚友的村干部言听计从,自己没有主见,严重的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的脱离了群众。大石镇人民政府(信件编号20200407027)回复称:经查,吕正东一户共有5人,该户原5人实际为共同居住的一户,其后面反映的两家人,现在两个子女都已经成人结婚”情况不实。
该回复严重的歪曲事实,与事实真相严重不符,首先,根据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大石派出所户籍信息显示,吕正东与吕燕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户头,即:(1)“户主吕正东,户号000038448,家庭成员张莉(妻),住广元市利州区稻香街163号附813号”。(2)“户主吕燕,户号108922734,家庭成员葛吕诚(子),住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五四村2组16号”。
2。 我家5口人也不是广利大府【2020】89号回复所称的“居住在一起”。吕正东、张莉住广元市利州区稻香街163号附813号”。吕燕及其丈夫、儿子一起居住在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五四村2组16号”,现在大石镇场镇单独租房居住。
3。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户籍信息记载的这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请问大石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广利大府【2020】89号“处理意见书”为什么要睁眼说瞎话,为什么要歪曲事实、颠倒是非黑白的乱回复?吕正东家庭与吕燕家庭在法律意义上早已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家庭,早已形成客观事实,请大石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对上对下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你们这样严重歪曲事实,严重脱离群众,工作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作风,不是明摆着“擅权妄为,欺负咱们军人,欺负咱们军属吗?”
4。我们“申请将我们两家人的宅基地划分开”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而且与我家情况类似的户,在第二批分配宅基地的人员名单中已经有“先例”了。
我们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并未超出《土地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知青同志法律引用的很好,但是认定事实严重错误,张冠李戴的用错了对象。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身为军人和军属我们爱国爱家,遵纪守法,我们献身国防无怨无悔,我们无权要求党和政府给予我们“特殊待遇”,但也绝不允许被大石镇人民党委政府个别主要领导这样胡作非为的“特殊欺负”!
我们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得到尊重和保护!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民情民意,责成相关部门复查复核,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依法严惩这些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的干部和宗族恶势力!
举报人:吕爽、吕正东、张丽
2020年8月24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