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是儿戏,不能有半点马虎。邓州一车主正值一小学放学时间,驾驶轿车由此通过时,不顾值日学生阻拦,开车顶着学生强行通过,被拘5日。当地公安部门给出的处罚依据是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了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

  这么一件在常人看起来很严重的事件,处理的结果与事件的严重性以常人的认知很不匹配:如此危险的驾驶,为什么不是危险驾驶,而只是不痛不痒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延伸想一下,这里面似乎还有更大的问题:学校可以将学生置于如此危险境地让学生承担如此危险任务?学生有必要做这么危险的事情?维护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秩序是学校或学生份内之事还是有关职能部门应尽的义务?

  两名小学生因值日而身临险境,一名已确定为保送生的初三学生,花了二十几分钟,用文言文写了一张三百多字的请假条,他的语文老师“读之甚妙。奇文共赏之”,一放朋友圈而声名远扬。何为奇文?一为形式,二为内容。文言文就形式而言,何奇之有;就请假条内容而言,作者说“比如最后一段,仿写的是《出师表》”,其实很多句式都是仿写《出师表》,只要读过,也不足为奇。这种仿文言文的白话文,充其量一山寨耳。缘此,老师的“奇文”一说本身就是奇。如果硬要点评,与其说奇不如说趣。至于孩爸的经验之谈,更是老生常谈,放在这样的文章中才真是“奇文”共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