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我们从学校接到通知,我儿子田林在学生宿舍坠楼,2020年1月9日12点30分,他永远离开了我们家庭,怀着悲痛万分的心情,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希望政府部门督促西南交通大学承担应有责任,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
  一、学校管理存在严重疏漏,与家长的沟通非常欠缺,导致悲剧发生。田林出生于农村家庭,近年才刚刚脱贫,家中所有资源都用于其上学,2018年以617分考入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系,同时能够考这么高的分数,在偏远的山村实属难得,也说明他很有学习的天分、一直很勤奋努力,称的上是“大山里飞出的金凤凰”!!进入大学后,他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迎新活动,大一就已经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大一下学期因专业课成绩不理想(其他学科成绩正常),学校辅导员跟家长联系(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学校欲根据其下一步学习情况发出退学预警(实际未达到预警条件),同时也告知了田林本人将根据这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发出退学预警。家属和田林本人均认为挂科原因是不适合这个专业,但是学校拒绝了家属提出的转专业要求(理由为挂科的人没有转专业的资格),也就是说田林是否能继续读大学全看这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了。这给只有16岁的田林,增加了异常大的心理负担。在他跳楼前一周,学校举行为期一周的期末考试,田林缺考5门(12月27日开始陆续缺考),甚至还缺考了其擅长的英语课程,学校在考试期间一直未将这一异常情况反馈给家长,也未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干预,酿成了悲剧!!
  二、未成年人教育应当区别对待,但学校却并未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因材施教,严重失职!!!田林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但是,根据田林与辅导员的聊天记录,反映出只有2019年10月23日至25日、11月19日至20日四次要求拍照打卡,督促其学习只有四次,未有其他针对性措施帮助其学习,更未看出有对濒临退学边缘、学习压力异常大的学生进行过心理辅导。
  三、学院师资力量欠缺,不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明目张胆地违反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合格!!!辅导员的角色定位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主要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田林所在的土木工程专业共23个班,共有学生664人,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本应配备4名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的比例不能低于师生比1 :200),然而学院却只配备了1名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人数远远不够!!学院另外3名辅导员均为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的人数高出专职辅导员的3倍,明显违反了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以专为主,以兼为辅”的原则。并且,选聘的兼职辅导员没有担任辅导员的资质!!!田林本学期的辅导员姓任,原本的辅导员姓魏,辅导员是大一下学期期末更换的,当时这位姓任的辅导员还是大四在校学生,并未取得本科学历,不具备成为兼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姓任的辅导员未掌握教师相关专业技能,不具备做学生思想工作和心理辅导的能力和经验。从时间上来说,当辅导员的她自己都还是学生,尚需花大量时间、精力去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理其他学生。何况,田林是未成年人,比起成年人更需要专业、合格的老师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不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简直是推动事故发生的刽子手!!!
  四、学校安全管理失位、宿舍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学校未将顶楼楼梯处与天台入口进行隔离,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且宿舍天台属于危险地区,学校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五、学校监控管理不到位。学校监控清楚记录事发全过程,且学校设置保卫科监控中心,并有专人进行值守。从监控里可以看到,从田林上天台准备跳楼到跳下去,前后间隔近20分钟,然而学校却未发现异常并及时阻止!!!
  六、学校缺乏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学校作为教书育人机构,不仅仅是教授文化课程,更要承担其社会责任。在田林跳楼事件发生后,学校不但没有反思自己在教学和管理上的过错,不去思考如何避免悲剧再上演,反而说这种事情并不罕见,每年都会发生,概率是万分之三,似乎是以发生这种事情为荣,似乎是见怪不怪???似乎是说学校的学生有千千万万,田林只是他们几千学生之一,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这简直就是不尊重和敬畏生命!!!对于家长来说,孩子就是他们的全部啊!!!若是这种话让广大家长知晓,请问学校该如何自处???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让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大学生学习生活,不要让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再离开,他们毕竟是祖国的栋梁,是建设祖国的中坚力量啊!!!
  希望政府部门、广大社会给我们主持公道,给这个破碎家庭一点生存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