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法院某些领导滥用职权,阻碍当事人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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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内黄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为了赚取高利息借给XX公司60万元,XX公司支付了35万元的本金和利息后,因生意失败,无力给付剩下的欠款。原告在多次找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讨债无望后,起诉至内黄法院,内黄法院把这起普通的民事案件炮制成了自诉案件,把受骗给该公司当法人代表的一个看大门的老人当成替罪羊关进看守所一年多,该老人因年纪大,身体不好,担心自己会死在看守所,在强大的精神和外界压力下,被迫与原被告于2020年元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诉。由被告一年内替XX公司分期偿还46万元,并找了两个担保人。截至目前,被告借遍了所有亲朋和卖掉了能卖的一切财产,已经按和解协议的约定期限偿还了共30万元。
2020年3月19日,内黄法院在债务人无任何过错和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冻结了其养老金账户,断掉了其唯一的生活来源,致使患有严重心脏病和高血压的当事人无钱治病,生活极度困难,已经放弃了部分治疗。为了吃饭,老人天天到菜市场上拣别人扔掉的菜叶子维持基本生活。
内黄法院白纸黑字加盖大红印章的刑事裁定书上明确裁定结果:准许原告撤诉。执行和解协议书上也由双方签字画押达成协议,担保书上也由担保人签字画押,提供连带清偿的担保。结果内黄法院把自己作出的裁定书当成了一张废纸,在原告撤诉后,又对债务人进行了冻结账户的强制执行。为什么会干出这么出格的事情?原因只有一个,原告是内黄法院张副院长的小舅子。。。。。。细品,大家细品。
由于内黄法院突然冻结了当事人的养老金帐户,不但威胁到当事人的生存,还直接影响了与原告和解协议的履行。原计划下一期的还款要从节省下来的养老金里出一部分,现在被内黄法院以同一个案由冻结,打破了下期的还款计划,如果下一期欠款不能按约定时间偿还,这个责任该由谁来负?
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这个借钱的公司和原告协商有关借款事宜,以及后来找公司讨债时,都是张副院长夫妻二人出面,而且公司曾经把一笔10万元的资金转到了张副院长女儿的银行帐户里。
很明显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假借他人名义参与民间借贷,又在自己任职的法院立案审判,给无罪的人定罪,无视“回避”制度,又当运动员又是裁判,给国家的法治建设严重抹黑。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