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用,提议法官定期跨省轮换避免人情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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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打了多起案件对法官的印象极其糟糕
感觉最突出的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乱用,办人情案。门难进脸难看
打了多起案件,感觉最深的是基层法官水平差的可怜,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乱用,我敢说裁量权乱用十分灰色,就拿我打的其中一起案件(宅基纠纷)说吧,原告拿着一份造假的手续打赢了一二审。
我是在二审介入的原告曾经是当地一局长与被告是叔叔和侄女关系九十年初将一块远郊的百平宅基卖与侄女二十世纪初城市外扩拆迁补偿超二百万叔叔眼红想平分并通过关系拿到了一份所谓的土地(宅基)手续,国土认可的。并打赢了一二审,我介入后发现手续共三份表前后填表时间跨度超过三年,三份表笔记是一个人写的包括四邻签字,当地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宗地草图竟是人家的建筑平面图,三份表里并有多部门没有签署意见没盖公章,有签署意见的没有署名三份表就盖了一个公章
原告打赢了一二审,一二审法官就以这套手续定的案
法官看不出来手续的问题吗?这就是个典型的办人情案法官都是当地人亲戚套亲戚,法官与中院法官常年共事都特熟悉如不违反大原则一般维持原判这是铁律。
这起案件如果原告的手续是真的被告必败诉,可是原告持有的手续瑕疵之大竟能赢了一二审法官看不见看不清吗?是人情在作怪还是其他原因。我看多半人情在作怪试想法官定期跨省轮换基层法官与中院法官不熟悉,是不是在判案时的想想,
第二起案件更可笑,林场设立的生活垃圾点疏于管理起火烧了人家的大棚住宅结果一审判受害者负有责任,林业基层法院就是这么判的后果是三七开,当事人烧的连个内裤都没剩下,当庭主张财产损失时法官让拿收据发票,火灾突发依律可合理推,他却不地,事也凑巧另一位受害者拿出了收据,结果法官说不能认定火灾突发拿出了收据让人难以理解,就是没明说火灾突发连个裤衩都没抢出来你哪来的收据发票,结果一审受害者没拿出合理收据发票证明财产损失只判林业局赔了3000余元。事后主审法官给我打电话指责我当事人家仓房里有煤,当院堆有柴禾这些是易燃品不能放,我不明白脑残法官咋说出的,试问住平房的人家这些东西放哪,,在回头一看当地林业局官网这家法院在林业局的组织机构架下。我敢说这是典型的自由裁量权乱用,办的人情案,尽管当时法院与林业局脱钩了。
递交上述材料时一审法官明确地说出二审法官的姓名,这就是常年再一地工作都熟悉了你说能不办人情案吗,二审期间我认为二审法官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在调解期间在没与我沟通认可下冒名说了不少话,其他当事人也有反应,不出一审法官所料维持原判,案件最终申诉高院虽然不尽人意但比一审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