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勾结劳改犯收买玉林市中院流氓法官赶我们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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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住的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华东里38号住宅楼,是1998年底有偿划拨买地所建,我夫妻与父母何信元付海珍,大哥何铭伟(玉林市玉州检察院南江镇检察室主任)约定:大家出资买地建房,以父母名字登记。第一层大家出资建公用。第二层是父母建用,第三层大哥建用,第四层我们建用。后大哥何铭伟嫌面积小,拿钱退出,我们便跟父母合建第一二三层,父母叫我们建好第四五六七层,并承诺归我们所有。2010年4月市面房价暴涨,大哥何铭伟后悔当年退出,便唆使父亲何信元要把该楼房产全部登记到父母名下,以便日后可随意出卖该楼。我们夫妻不同意,起诉到法院,一审玉州法院(2012)玉区法民初字第2403号判决认定华东里38号的第四五六七层房屋是我们合法建造,所有权归我们所有。
二审何铭伟开始收买中院法官甘伟强,并指使何信元闹事主动攻击我丈夫制造血案,接着何铭伟SP出何信元受伤的假照片到中院装可怜,以以自杀要胁中院,要求改判。2012年4月玉林中院出台(2012)玉中民一终字第300号判决认定房屋第一二三层父母有使用权所有权。第四五六七层是我们出全资合法所建有使用权,所有权因我们没经房产登记而没认定。
产权不清,何信元、何铭伟一直没能到玉林市住建委办到华东里38号的房产证,2013年5月大哥何铭伟勾结劳改犯黄武(原市建委环卫处处长,因用公款炒卖地产被判刑)由黄武负责到住建委替父母办到华东里38号楼父母名下的房产证,再负责转让过户到自己名下,日后再出售获利。
何铭伟接着诱骗母亲付海珍到公正处签暑委托书委托黄武老婆陈旺妮办证卖房,2014年4月黄武假冒付海珍的签名收买市住建委办证人员替父母办到房产证把华东里38号123层及我们独资加建的第4、5、6、7层全办到父母名下。 2014年7月陈旺妮居然假冒何信元、付海珍的签名与老公黄武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把华东里38号房产以20万的价位贱卖给自已老公黄武,何铭伟接着收买玉林市国土局办证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先变更房产后变更土地的发证程序,以该合同快速过户并发新土地证给黄武。
2015年7月在我们起诉市住建委让黄武造假,错误办证,玉林中院只能依法撤消华东里38号父母名下的房产证。
我们起诉黄武伪造的市国土局办证过户所用的假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用以撤销国土局违法所办的土地证,玉林市中院黑心法官周冬梅竟无耻地以此违法过户发证事实作为审判依据,出台(2016)桂09民终1235号枉法判决,无耻裁决黄武善意取得我们现住的房产,无耻裁决该假合同有效,无耻认定我们自建拥有第四五六七层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黄武。
母亲付海珍在2015年1月病故,为防止何信元、何铭伟再次办证卖房,我丈夫起诉继承母亲付海珍的遗产份额,但在我丈夫有母亲合法全继承遗嘱的情况下,玉林中院流氓法官杨祖石莫须有地以母亲付海珍在2013年4月(2012)玉中民一终字第300号判决审理中不记得所写给我丈夫的所有证明、声明等材料为借口,而无理不采信2年后付海珍写给我丈夫的全继承的合法遗嘱。强行出台枉法判决(2018)桂09民终169号枉法判决,以法定继承的办法将付海珍大部分遗产分割到何铭伟、何信元名下,判决还背弃原有玉林中院300号判决关于华东里38号第1、2、3层的权属认定,将我夫妻合法建造的华东里38号第4、5、6、7层房产的权属强行确权到父母名下,并分割到何铭伟、何信元名下,强行剥夺我们的使用权。以帮助流氓检察官何铭伟勾结劳改犯黄武找黑社会流氓砸烂我的家,以达到鲸吞我的住房的目的。
于是在2018年5月7曰我从快递收到玉林中院169号枉法判决的第二天,何铭伟即日指使何信元、劳改犯黄武找来黑社会流氓对我家(华东里38号)公开进行打、砸、抢。他们砸烂我的电脑、碟机、电扇、消毒柜、抢走我的手提电脑、游戏机、电饭锅等物品,卸掉我一楼大门和所有铁门和木门,楼梯扶手,我下班回来发现后马上报警,但派出所警官却凭玉林中院169号枉法判决,认为我们应有的华东里38号四五六七层使用权巳被剥夺,何信元有华东里38号大部分权属,有权岀卖拆除房屋,而拒绝立案处理。
于是何铭伟从 5月23号开始,在5月29号、6月6号、6月14号、6月25日、7月1O日、7月11日、7月13日连续七次每周何铭伟叫流氓和何信元到我家、泼一次屎尿,堵塞一次锁匙孔。
由于玉林中院出台的169号枉法判决,玉林北辰派出所警官找到坦护、包庇黑社会流氓的理由,造成何铭伟一而再指使黑社会流氓拆门、放火烧屋,泼屎泼尿,造成我们无法正常生活。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流氓法官甘伟强、周冬梅、杨祖石就是这样逐步出台枉法判决(2012)玉中民一终字第300号、(2016)桂09民终1235号、(2018)桂09民终169号,一次比一次判决更流氓的方式,从我拥有的自建房的所有权判到只有使用权,再判到无使用权,只能通过法院要2O年前的建造费用,一步一步地帮流氓检察官何铭伟赶我全家岀门。现在(2016)桂09民终1235号、(2018)桂09民终169号我们均已提交广西区高院申请再审,望广西区高院法官能依法审理此案,为我们主持公道。
控告人:陈莲 18176606672
2018年7月23日
这是我的家,它位于广西玉林市玉卅区民主中路华东里38号(图片右红白相间这间),它座落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新大楼西面,美林街超市南面:
这是黑社会流氓切割砸烂我楼梯扶手的画面:
这是黑社会流氓切割砸烂我铁门房门装车现场的画面:
被黑社会流氓砸烂的房屋一片狼藉的现场画面:
被黑社会流氓砸烂房屋物品现场的画面
被黑社会流氓泼满屎尿的床及房间的现场画面:
被黑社会流氓泼满屎尿的楼梯通道的现场画面:
被黑社会流氓烧毁的房间现场画面:
被黑社会流氓泼满屎尿,并用胶水恶意堵塞的不锈钢门锁匙孔:
这是被黑社会流氓切割楼梯扶手,砸烂大铁门和车库门后的画面:
玉林中院(2018)桂09民终169号的判决书
母亲付海珍写给我丈夫的证明:
出现在打砸现场的指使:劳改犯黄武、黄武老婆陈旺妮
在打砸现场打砸流氓的大哥:
案件幕后总指挥玉林市玉州检察院南江检察室主任何铭伟: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