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行霸占我家的房屋和菜园
  “违法利益”派出所合法维护,酿下悲剧谁来承担?
  近日,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南岳庙村程细平的来访反映,称浠水县南城派出所未秉公执法,在未调查清楚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就强行将其二女儿非法拘留7天。此事对其二女儿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因受不了被冤屈的事实而患上了精神病,离家出走已经长达两年之久,家人至今都不知其生死情况。为了维护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多年诉求均无果,当事人无奈之下只得进京寻求媒体报道,帮其讨还公道。
  当事人告知记者:2006年3月,该村村民祈焱平为了个人私利,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砍到了程细平房后的三棵大树。当事人前去询问缘由,非但未得到合理的解释,还遭到了一顿臭骂。突然气急败坏的祈焱平伙同他们家另外三名男子手持铁锹,当场将程细平打得休克。程细平的二女儿见状,就想拉架,结果其二女儿也遭到了一顿毒打,致使胸部、腹部多处受伤。嚣张跋扈的不法分子伙同其家人还用铁锹把程细平家的后门和窗户打烂,并且屋内的家具炉灶也一并遭到严重的破坏。
  报警后,浠水县清泉派出所在未查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强行将程细平的二女儿非法拘留。没有出示拘留证,也没有通知其家属,问及派出所为何要拘留的原因,派出所也不予以告知。经程细平的亲戚多方打探,才知道原来是程大球谎称当事人二女儿将祈细六打得腰椎骨折。可是经记者走访得知,当时的祈细六并未受伤,反而还在建房工地上帮工挑砖。那么,为何派出所的。的工作人员就在事实认定不清楚的情况下,随便听信不法分子的说辞,就妄下决定处罚当事人的二女儿呢?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就能把一个身体强壮的男士打成腰椎骨折昵?一连串的问题充斥着当事人的大脑,但是身为一位农村妇女,因家庭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所以自己并不受家人待见。受伤后只能在医院接受治疗,而无法帮其女儿讨要说法。
  在被派出所非法关押七天后,其二女儿受到了极大的精神创伤。本想为了保护母亲解决纷争,却无奈自己却沽惹上了无辜的罪行。正值青春花季的孩子,却被在派出所非法关押了7天,其男友也因其名誉败坏跟她分手,母亲也重病在床无处伸冤……稚嫩的孩子无法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身心上的折磨,如今已经神志不清,离家出走,生死未卜。
  那么,在当今法制社会派出所的民警难道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和依法办案的意识吗?犯罪分子为何能为所欲为昵?显然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他们为什么能够忽视国法存在呢?派出所应该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就此看来,袒护犯罪贩子不予秉公执法,岂不是保护“违法权益”了?道理很简单,那就利益驱使。是否犯罪分子和派出所的同志存在暗箱操作呢?到底谁赋予了他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呢?其背后是否另有猫腻呢?
  时至今日,当事人母女过着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的日子,因为他们每次回家,总会被棍棒驱赶出家门,他们没办法,只得在外租房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因其丈夫重男轻女思想驱使,离异后的程细平独自带着四个女儿生活。身为女儿身的孩子,多次被违法分子打得已经是全身无一完好体肤。连打四次,患有胃病的二女儿离家出走前已经是伤痕累累,而如今程细平提及走失的女儿仍漏眼泪挂两行。
  (图一为:程细平那个支离破碎的家)
  试想,如果在派出所抵达他们当时的打架现场时,能够秉公执法,明辨是非,当事人的二女儿也就避免了牢狱之灾,一家人也依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也就不会酿下今天的悲剧。那么,这个责任到底由谁来承担呢?
  现如今当事人只要求,希望能帮其把走失的女几找回来恢复其名誉;家中被破坏的财产如数赔偿;程细平被打伤残的右手医药费由不法分子全部支付。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滥用公权的现象还屡屡发生。这是监督失控造成的恶果,是法治之耻导致的不幸。在独断的强权面前,公民的权利显得微弱。“要使人莫知,除非己莫为”,尽管中纪委开通举报网站,有利于震慑诸多的官员,迫使他们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检点自己的言行,谨言慎行。但事实上,“领导嘴巴大”,谁举报领导,触犯了“龙颜”,虽然没有合法的理由治你的罪,也会“编个理由”治罪。
  鉴于职业赋予我们的监督责任,特向贵单位反映此事,希望贵单位对此事给予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使百姓满意,让人民放心,避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到我家来连打四次,报警四次,没人管,把我的鼻梁骨打断了,牙齿被打掉了两颗,连菜园到现在都不归还,我母女本来就过得苦不堪言,把我的房子都打毁了,人被打残了,腰被打得伤残,为什么打人的恶狗不拘留,拘留受伤害的人把我的二女儿打成精神,这都是事实。
  举报人:程细平
  手机号:身份证:
  地址: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南岳庙村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