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住在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半岛C公馆的业主。今年3月份、4月份收到水费单发现总共走水13吨,因为我长期在外租房,并未在家中居住,遂对水费产生怀疑。

  打开水表箱,肉眼可见水表在自转,经装修工人、水厂工人排查,以及水表第三方检测,最后水厂工人发现是水表旁的止回阀里生胶带没有缠好,导致水表自转。

  于是我联想到之前长期在外租房,但每个月都有不低的水费需要缴纳,怀疑水表早已自转。于是调出支付宝水电气数据,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

  2017年11月第一次出现完全没住人的情况(电费0元,燃气费仅收取垃圾处理费8元可直接证明),出现水费16。8元。
  水费16。8元的月份,共出现7次。其中有3个月未住人。
  水费21元的月份,共出现6次。其中有1个月未住人。
  水费25。2元的月份,共出现7次。其中有3个月未住人。
  取平均数(16。8加21加25。2)÷3等于21元。也就是说至少从2017年11月起,平均每个月走水21元。截止2020年3月,29个月中,因水表问题走水花费609元。

  水厂负责人拒绝退还多收水费,对他们自己工人的结论置之不理,给出如下狡辩:
  1、我无法证明自己是否在中途入住、用水;
  2、我无法证明家里是否存在漏水。
  对此,我通过支付宝缴费数据、水厂给出用水数据,以及现实生活可进行逻辑推理,水厂负责人实则在狡辩:
  1、在不到3年时间里,任何一个家庭用水不可能出现有7个月为16。8元、6个月为21元、7个月为25。2元(这概率估计等于中彩票一等奖)。并且这20个月中有7个月电费、燃气费为0元,因此能推算出平均每个月水表自转走水21元。
  2、34月份走水共13吨,而这两个月赶上疫情,每家每户需要登记,我因为在外租房不在融汇,可以从物管处查询记录。
  3、有工作人员说我可能是中途回去打扫清洁用水,首先我极少打扫家中清洁,另外从逻辑上也讲不通,水费4。2元吨,我打扫清洁、洗脸洗脚不可能用到几吨水;再者,从逻辑上讲,任何一个人不可能出现每月用水几吨,但电、气一点没用的情况,
  4、水厂负责人还说我家里有漏水,比如厕所。第一、我家里不住人之后厕所异常干燥;第二、稍有装修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月走67吨水,要么厕所墙壁起皮、潮湿,要么楼下漏水遭殃,但查证后这些情况均不存在,“漏水说”不攻自破。
  5、最为核心的证据就是:水厂工人自己承认水表旁的止回阀生胶带没缠好,在对止回阀清洗并重新缠好生胶带后,水表立即停止了转动!也可证明我家里根本不存在漏水情况!

  面对以上证据、推理,水厂负责人甚至还狡辩道:在发现水表自转到解决自转这两周时间,怀疑我自行修理了家中漏水点。听到这种毫无根据的怀疑,简直气愤和可笑。如果我真修好了家中漏水点,水表应该停止转动才对,为什么水厂工人清洗止回阀、重缠生胶带之后立即停止了转动?再者,谁怀疑,谁举证,枉顾证据、推理,而把怀疑、猜测当成证明你结论的依据,而拿不出实际证据,结论也根本站不住脚!

  现在我请求有关部门协助我要求水厂返还多收水费,从电费、气费为0元却有使用水费的7个月,可以推断平均每月异常走水21元,从2017年11月至今多收609元!加上水表检测费100元!我个人合计要求退还709元!

  现在巴南区南城水务负责人的态度是:
  1、拒不退还多收水费(法律上讲这叫不当得利);
  2、要打官司他们奉陪到底(估计是知道成本高,老百姓不会打);
  3、拒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我谈到请媒体报道,让世人评判孰对孰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