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泾镇顾军涉黑涉恶举报信

  被举报人: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顾军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解放村;苏海兵
  举报人内容:利用职权乱纠集地方黑恶势力为所欲为,毁坏合法房屋、绑架、抢劫财产;
  举报人:张桂香,上海市宝山菊联路589弄302号。联系电话:17321273108;
  举报请求:1、查处上海市宝山区罗泾人民政府的顾军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事实理由:
       本人张桂香系上海美征乳化柴油有限公司法人(后公司更名为上海罗翔电子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本人公司于2003年5月7日依法取得沪太路8225号17。5亩土地50年的合法使用权,和1300(实际面积为1216。8平)平方厂房的产权,随后几年内举报人又加建了1736平方左右厂房,共计厂房3036平方。
          其中1736平方 在2014年被上海市宝山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建筑。2015年罗泾镇人民政府对其中1736平方房屋作出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罗泾镇也于2015年9月11日对1700实行了强制拆除。
           但是其中1300平方合法房屋也在同一天被拆除,所有金银细软全被他们抢劫一光,当时举报人以为也是罗泾镇人民政府一同拆除的,在其后的诉讼中得知1300平方并非罗泾镇人民政府拆除,而是被举报人顾军指使解放村村长苏海兵拆除的(有书面凭证),苏海兵之后也明确随后明确表示是他将我合法房屋拆除的。
         1300平方的建筑是有宝府用地(1992)369号批复的,系合法建筑,其前身上海康阜实业有限公司也在上海宝山房屋土地管理局房产交易中取得过土地测绘技术报告,所以规土局根本无法认定其是违法建筑,举报人做了信息公开,罗泾镇也明确表示没有任何违章建筑的认定,在没有任何认定的情况下,被反举报人却称该建筑也是违法建筑指使苏海兵拆除。
  不要说合法建筑即便违法建筑也需要行政机关经过法定程序才能拆除,被举报人也是明知道应该经过法定程序和相关职能机关拆除,也正是因为被其知道1300平方乃合法建筑,他无法按照行政程序拆除,所以才会指使村霸苏海兵毁坏。
  顾军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尽然藐视法律到如此地步,令人咂舌。只要顾军的手指向哪里苏海兵就会纠结集大帮黑恶势力立马行动,绑架、毁坏房屋,抢劫财产无恶不做,顾军在罗泾镇已经称霸一方,权利遮天,举报人多次去罗泾镇派出所报案,里面所以的警察都不受理案件,反而说你不滚我们要拘留你了(有视频为证)。
  2015年9月11日一夜之间我失去了厂房和全部财产,投诉无门,地方官员已经沦为黑社会头目,祸害百姓,百姓还有什么活路。

  2018年9月27日
  张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