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版不小心变成感情热线,有这么一条消息问,“婚前你们会上床吗?”,帖子帖出后,跟者云集,众说纷纭,好不热闹。
  
  现在社会,男未婚女未嫁,社交来往乃属人之常情,不知道有何新闻价值,可以发这样的口水帖而不被删之。终其究竟,进而一观,却有一样东西引起我注意,是很多人在表白,说,我们绝对不会在婚前偷吃禁果,表白的ID性别以女性为主,好像都在发表声明说自己,多么乖巧清白!
  
  那些平时八卦得很没来表白的,大概是已经有之或赞成婚前性行为的。或,没所谓。我们放之一边。来看看这些发表声明的,她们真是天真的可怜,20老几长得又甜美可人,可能都没机会交过男朋友?或交了男朋友,但都把处女膜当成了传家宝吧!不在婚前吃禁果,难道等到学业完毕事业有成结婚成家人老珠黄更年期以后才来尝试吗?我对于这种女人,仿佛人们给她们的额头上都帖出了大字,金漆凿曰:“老处女”。
  
  这让我突然想起杂谈有个帖子,这么说的,男人们都要求女人是处女,那么我们女人当然有权利要求或倡导丈夫的保持自己的初夜权!闻之让人忍俊不禁,这样的观念未免也太陈腐。现在都什么时候了,拜托,21世纪天下无贼的时间了。
  
  在我观点认为,性在中国,只能做,不能说。既然能做,也许不是一切,却是感情中威力比较强大的一个环结吧?不然的话,每天夜里,全国人民50以上都在忙什么呢?事实上我觉得一段夫妻或男女关系里,如果床第之间没问题,其它地方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反之,如果在床上的事情都不能互相配合协调,那么,一床不安,何以安天下?或者有些人看电视剧和琼瑶小说看多了,比较喜欢纯精神的恋爱生活,那么请不要看我的帖子,我只在这里祝你幸福,也祝你的另一半跟你想法完全相同,敝人比较粗俗,清心寡欲古佛青灯的事,我是不干的。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何拥有愉快和谐性生活的人,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少产生外遇的机率肯定低,而感情出现磨擦,第一个受到影响的也是性生活,阁下的闺房之事很可以当做感情变化的指针,说得更加清楚些,性爱是两性关系里的润滑剂,很多小争端不愉快都可以在一场双方均满意的鱼水之欢后消弭于无形,古人说得好,“床头吵架床尾和”,这句话能流传在民间这么久,不无道理啊!
  
  你可以说那是夫妻以后的事情,和婚前没什么搭,我们还是坚持老观念,毕竟它也同样沿用至如今的,传统美德怎么能丢呢?
  
  我不知道这传统是不是美德,但我肯定的是,这传统不一定是好事,比如说,像古代人的婚姻,比起21世纪我们去酒吧泡陌生男人,其冒险的程度恐怕只有更大吧?旧时代的婚姻不由自己做主,父母作主,媒妁之言,盲婚哑嫁,婚姻幸福与否,真正全凭运气,最狠的是,第一次见到终身伴侣,盖头一掀,不论对方美丑妍媸,麻脸暴牙歪嘴斜眼或是唇红齿白面如冠玉,马上就得肉帛相见,试想像在一个刚见面一小时不到的异性面前宽衣解带赤身露体,在医生面前脱衣检查是为了健康的理由,都已经有少许尴尬,更何况还要立刻携手入罗帷上牙床,如果不是习惯搞 的朋友,还真有点技术上的困难。你以为个个都像唐伯虎韦小宝那么好运气吗?就算是唐伯虎,7个老婆后还不是去点秋香?我想他除了其他原因外,也一定是性生活无聊了才去的。
  
  婚前性行为,想明白了也没什么,出发点都是相同,古代和现代难道不都是“先睡了再说”吗?,唯一不同的是,现代的你起码有自己挑选的机会,万一跟一个陌生男人上宾馆,裤子一脱,发现这家伙有什么不可弥补的缺憾,最多自认倒霉,装模作样一小时后拍拍屁股走人,以后见到还可以祝福彼此有美好人生,或者永生不相见,从此不联络,或者以后不能再去同一个酒吧以免再撞见尴尬,也没损失啥,酒吧如此多,男人同样如此多,对你的人生杀伤力不会太大。
  
  退一步讲,要是真的结了婚才发现对方在床上有什么问题,那才真的是一衰到底,古代男人幸福得多,不喜欢老婆可以纳妾,可以捧戏子作昵名花,可以收女弟子为红袖添香,妻子在床上不能使他满意?没问题的,出路千万条,条条通罗马。女人就倒霉了,一没有嫌弃丈夫的权利,二没有自行提出离婚的自由,难道偷吃?等着被浸猪笼吧,逃家真的有找不到工作饿死的可能性,婚姻不幸福简直死路一条。现代女人呢?同样差不多,即使离婚再找,也背上个二婚罪名,可怜的你还不能说,我还是处女啊!靠,谁信啊。
  
  那么,请你至少得搞清楚这事,女人跟男人一样有责任有经济独立有自主有思想,自己打理好自己的事业、生活、感情,也一样有变心的权利,卧室里外,不满意对方的表现,叫他滚蛋,诚然感情需要经营,不是遇到路上的坑洞稍微不顺遂就弃车换人,也不是说伴侣偶尔不起或是未能表演威而刚的魄力就得另起炉灶,可是碰到不合适的对象当然拔腿便走,人生那么短,而且说不定只能活一次,已经证明问题大于自己可以解决,还杵在那里死撑,浪费一辈子来表演贤良叔德,苦水往肚子里吞,你要是愿意,那么我也没意见,反正守活寡啥的,又不是我。
  
  结婚和没结婚发生性行为有什么区别?难道性一定要等到有社会法律习俗等等因素保障性关系合法才可以?现在谁都清楚一纸婚书并不能保障终身幸福或是伴侣忠诚,而且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实在不宜苛求他人。
  
  比如说,新工作有试用期,让雇主跟员工都有机会试试看能否符合对方的期许与标准。超级市场促销新产品鼓励试吃,免得顾客买回家一吃之下狂呸大怒跳脚,回来砸店。化妆品保养品香水大量提供样本试擦试闻,许多商品试用过后不满意尚可退货,在这个消费性的时代,任何人事物都需要一段时间的试验、甚至于相处才能知道究竟合不合适自己,结婚前不能上床?那么明显等于听汽车推销员一面之词的广告不试开就买车,结果百分之九十五不满意。
  
  那么,为了自己的人生快乐幸福,为了双方都满意,亲爱的,结婚前,请让我和你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