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上法律选修课的时候,老师放了一段纪录片,其中有个被采访的专家这么说:“我国的法律啊,在对待有权有势的人的时候,就是豆腐渣工程,而在对待普通老百姓的时候,就猛于洪水猛兽啊!”当时在听完这句话后,全班暴以热烈的掌声!老师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今天逛微博,终于让我看到了这句话映证。

  同样是在北京,一个当官的挪移公款3亿多,最后居然被判了10年。两天后,一个个体工商户为了少交电费,偷偷改装电表窃电,因此造成了少交电费40w多的事实,但是却只判了11年!有没有搞错啊,真是笑话,这么做对那当官的公平吗?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那位官吗!你们要怎么给当官的家人怎么解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