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双井村王恒尧 ,电话 : 13975900085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十几岁就南下打工,如今国家大力支持农民回乡创业,加之老家父母年迈,我便放弃外面工作,于2016年回到农村,把自己打工二十年存下的钱和父母积攒的钱,带动村民筹资贷款四百万左右,在老房子旁边用自家闲置荒地创业,修建了生态旅游农庄,主要以生态美食,民宿,游泳健身,种植养殖等,娱乐休闲于一体来服务顾客,我们种树修路,方便了周边村民饭后散步养身,优化了环境,并提供了附近村民三十来个就业岗位,到这里消费过的顾客,都表示非常满意!可2019年3月大棚房整治,把我们的创业项目拆成一片废墟,直接损失三百多万,被强拆的原因是我部分建筑占用了二亩多所谓的基本农田,既然是占用了基本农田,我们农民也没话说,也不能违反国家政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花尽心血的创业项目毁于一旦。但是让我很不明白的是,这二亩多地,是我爷爷养过鱼的干池塘和荒废二十多年没耕种过的地,什么时候变成了基本农田,我六十岁的老父亲都不知道,因为荒山地一直都是我祖辈使用着的(这里存在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的情况,所以我希望有关部门实地考察土地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土地性质,允许我用地重新创业养家),我创业初期也跟村委和有关部门回报过,并以此项目参加了县里创业培训,修建初期为什么有关部门不来制止,告知我们这荒山地和干池塘是基本农田,不能动用,如果当时告知我们,就不会多次投入资金,损失惨重,现在欠下银行贷款和巨额债务,所以我们的损失是因为有关部门失职造成的,应该要给予合情合理的损失补偿。还有就是,这次强拆把我们一些没有占用所谓农田的房屋也拆了,真的让人寒心,也让我无法面对当初支持我,愿意跟着我创业的村民和亲朋好友。这两亩多地如果种水稻,一年最多能产生二千元的经济效益,我们损失的三百多万,如果种水稻的话,要种一千多年水稻才能赚回这些损失,况且这些地已经种不出水稻和农作物,真是可悲可笑,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难道农民世代只能种田,在不破坏环境,不影响社会群众利益的情况下,不能用土地做其他创业项目吗?如今负债累累,只能重新创业,如果靠自己打工来偿还债务,几辈子都还不清欠债,所以希望国家支持我们农民创业,提供便利政策,给农民提供创业指导和帮助,让我们建设美丽乡村,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