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你是否在工作 中遇到同样的问题,如何处理呢?
  事情经过:4月中旬,我和一个单位同事从南京去徐州出差,当天晚上住宿的酒店200多元,加上徐州到丰县的长途汽车票,及第二天徐州回南京的高铁票,都是我订的,是我付的款。当时那个同事说你先付款,他到时一起结算给我,我想两个人一起出差的,没多少钱的,就一起买了,票是实名制,酒店住宿的发票也是分开开据的,他的票当时就给他了。
  至今正好两个月,我的发票早就报销完了,那个同事至今也不提给我钱的事情,原本钱也不多,我们是出差的,所有的发票都是按公司财务制度的,没有超标,完全可以报销的。
  昨天我忍不住,给他发了个微信,我说好几天没见你去食堂吃饭了,是不是又出差啦,他说是的。我问上次出差的发票报了没有啊,(我没有直接要钱,留点面子嘛,或许他是忘记了,这样提醒一下),他说发票还没报销,但是没提给我钱的事情,我没再说什么。
  一共费用是400多,不到500元钱。钱是不多,但是这个钱我付了,心里还是有点不爽,如果让我掏钱请你吃饭,花了400多,那是另外一码事情,可我们出差的发票单位是报销的,这钱是我垫的,不管你报没报发票,都要先给我啊,况且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出差这么久的发票早应该报销了。
  有点郁闷,发个吐槽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