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用辩证思维看待四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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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各种风险和挑战,党员干部要站得住、立得稳、走得实、行得远,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不懈奋斗中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古语有云 :“不患无策,只怕无心”。笔者认为,在此过程中党员干部要用心、辩证地看待以下四个关系:
辩证看待“权与责”的关系。权力是实现责任的手段和工具,而责任的落实是运用权利的目的,权力与责任是相辅相成、相互平衡的。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必须遵循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的原则,自觉知责担责履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党员干部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职权越高责任就越重,手中握权,身上担责,有权力即有压力。正确对待责任,首先要正视外界压力,增强服务群众的责任感;其次要增强内在动力,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再就是要提高自建能力,打牢工作落实的基本功。“压力”“动力”“能力”三者并行缺一不可,才能使基层党员干部永葆活力。
辩证看待“德与得”的关系。作为一名党员应把握好“德”与“得”的尺度。“得”到容易,“德”到却难得。对于忠于党的事业的人来说“德”与“得”并不矛盾,他们坚守的是创业的信念和为人的品德,得到的是工作的成就和内心的纯粹;而对于表里不一、虚假逶迤的人来说“德”与“得”的取舍定会乱其心智,得到了不该得的,定会失了影响力和号召力。常言道:“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广大干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但看领导干部怎么说,更看他们怎么做。领导干部想要在群众中威信高、声音响,就要发挥自身的模范作用、人格魅力;如果自身行为不端,言论消极,即使三令五申,干部群众也不会服从。因此,德与得是相得益彰的,适当正当的得到才会心安理得。
辩证看待“公与私”的关系。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没有集体,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再好,脱离了大环境,也是寸步难行!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掌管着公共资源,是组织的信任和集体的重托,秉公用权是起码的政治道德和为政职守;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为党纪国法所不容。“人以正气立,事行正道远”,党员干部为人要公道正派豁达,品行作风要严肃规矩,要追求克己奉公、一心为民,办事情要坚持原则、合情合理、不偏不倚,让人信服;一个人的价值应当看他为公奉献了什么,而不是为私取得了什么,不能因为纠结于私利的损失而耿耿于怀,也不会因为个人的成就沾沾自喜、止步不前,而要有“孤胆利刃,舍我其谁”的奉献精神。
辩证看待“谋与干”的关系。“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谋事是成事的前提和保证,干事是谋事的落脚点。我们工作中要用科学客观的态度去提前谋划运筹,不能习惯于凭主观意识做事,这样往往只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谋与干中间仅差一步“执行力”,担当和实干对于提升执行力尤为重要:没有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看见难点低头走,也就不可能有实干;同样,没有实干,再大的担当,也落不了地。广大党员干部平时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