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盘锦市盘山县吴家镇吴家村村长【兼任吴家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郑炳伍被举报违法毁坏基本农田私自卖土,受到了盘山县国土局的行政处罚。处罚书显示:郑炳伍毁坏毁坏31。4亩【21000平方米】, 罚款六十三万元,平均每平米罚款30元。直到2019年,举报人曹成山【原任吴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男,62岁,身份证号码:211111195704081310居住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吴家镇 吴家村 联系电话 :13709873144】一直认为:郑炳伍被认可毁坏的基本农田绝对不是盘山县国土局认定的31。4亩,实际毁坏的基本农田是81亩。

  多年来,因为基本农田被非法毁坏, 曹成山一直没有放弃举报,认为自已管辖下的基本农田被非法毁坏卖土很是痛心,他不停的向盘山县国土、公安、检察院举报郑炳伍的违法犯罪事实,但是进展缓慢,得不到依法处理,这也是他多年来的一个心结。

  贾禹,原任盘山县吴家镇党委书记,现任盘山县卫生局局长 ;张春林,原任盘山县吴家镇 副镇长,现任盘山县太平镇副镇长 。备注:贾禹与张春林是表兄弟关系。这对表兄弟一直是违法毁地者郑炳伍的保护伞。

  盘山县国土局2014年3月1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书,很是欠妥,只是轻描淡写的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样的做法很有对违法者开脱保护之嫌。试想一下,被毁坏81亩基本农田挖土要卖多少钱?本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盘山县国土局却不依法处理,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看保护性处罚,足以说明盘山县国土局在乱执法瞎执法,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是对法律的藐视,更是对违法犯罪者的一种鼓励,作为国家土地的守护者,却视法律如儿戏,把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当做人情交易的筹码,这是当下法纪所最忌讳的。

  
  被毁的81亩基本农田

  最重要的是,本是违法毁坏基本农田81亩,盘山县国土局缘何认定是31。4亩?这样的做法是否存在为违法犯罪者进行开脱违法成本?按规定毁坏基本农田达到5亩就应该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但是盘山县国土局偏偏不这样的依法办案,违法者涉及了刑事责任,土地部门就应该依法向警方移送进行司法程序,要是土地部门不依法处理案件,说明这里的猫腻多多。再有,土地执法部门本身不依法的行为,实际自已就已经违法了,当然说的就是盘山县国土资源局。
  
  被毁的81亩基本农田


  2019年7月中旬,违法犯罪嫌疑人郑炳伍得到了重用,当上了吴家镇信访办主任,20年前郑炳伍曾因犯强奸罪被判过徒刑,这难道是对其违法行为的一种奖励不成?郑炳伍两年前因毁坏基本农田被取保候审,盘山县检察机关要求警方进行补侦材料,但是到现在仍然没有进行补侦。

  
  被毁的81亩基本农田


  时任盘山县国土局局长、现任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的李成建,对郑炳伍非法毁田卖土的违法案件没有进行依法处理是应当负有领导责任的,81亩基本农田被毁卖,并且彻底丧失了耕种功能,这在全国来说也绝对是一个够规格的毁地大案,但是在盘山县却被轻描淡写的轻轻放下,这样的违法乱作为,在十八大以后这绝对是很典型的突出案例。古语说的好:人亏天不亏,世道轮转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国家自然资源部通报:2017年4月,长葛市董村镇董村村民李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0。79公顷(11。88亩)建设浩然庄园饭店。长葛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董村镇政府组织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这起案件与盘山县吴家镇毁坏基本农田卖土的性质问题差距千里,违法建筑拆除后土地可以恢复耕种功能,既然这样违法者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说明长葛市执法部门是依法办案,反过来再看看盘山县执法部门的做法,很是令人咂舌,违法毁掉81亩土地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是罚款了事,卖土的收入应该绝对超过了罚款的额度,这样的做法是在执法吗?实际就是对违法者的一种纵容,盘山县土地局的做法实际就是在严重的违法,丧失了自已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说其是“卖土贼”一点不为过。作为公职人员,与违法者沆瀣一气,就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犯罪。

  2018年,盘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高秀华说,“让每一块土地都物尽其用,是盘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始终秉承的原则之一。”这句话说的很好,但是盘山县又是怎么做的呢?吴家镇吴家村2014年毁田卖土81亩你们不知道吗?好的基本农田被毁失去了耕种功能,难道这就是物尽其用吗?你们不认为是守土失职渎职吗?国家自然资源部通报的案例,与盘山县这个毁地81亩基本耕田相比,还不是小巫见大巫?

  把盘山县非法毁地信息送到国家主管部门,也让国人看看,盘山县的执法部门这样的宽大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是什么?袒护违法犯罪者本身自已就已经触及了法纪,在这个违法必究的时代,看谁还能够躲得过去法纪的制裁?

  是看千年以来,苍天绕过看哪一个违背自然法则,只要你的所作所为违法逆天了,时间会给你们一个结果的,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