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山东聊城司法帮涉黑涉恶犯违规减刑以及多人充当保护伞
  进行认罪悔罪裁定时,考虑罪犯的赔偿情况及其他因素
  进行认罪悔罪案件判决或裁定时,罪犯对被害人的赔偿及其他因素,是不可忽视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全面考虑。
  如果罪犯有积极赔偿的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在认罪悔罪的裁定过程中,没有全面掌握罪犯葛登奎对葛学峰的赔偿情况,不仅要考虑罪犯赔偿态度,还要追踪赔偿实际情况。

  在整个刑罚执行阶段,罪犯葛登奎确有悔改现象,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损害,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给予葛学峰一家人一定补偿。裁定从宽处罚,这样才能有法有据,才能让人信服。

  相反,在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裁定的时候,没有考虑罪犯葛登奎对葛学峰的实际赔偿情况。没有鼓励罪犯葛登奎履行赔偿义务,
  然而,山东省聊城监狱监狱长万继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立军,山东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以上人员反其道而行,鼓励罪犯不赔偿,不履行赔偿义务,并且可以火速减刑。教唆手下不按刑法规范要求,不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以权减刑,提钱出狱。让罪犯葛登奎及其家人采用造假等方式,利用关系和金钱等手段达到减轻刑罚的目的。
  举报以上人员:监督不严,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众多问题,希望中央有关部门,中央督导组,打黑办,调查取证。

  实名举报
  山东省聊城监狱帮罪犯作伪证。违规减刑。
  阳谷县民政局,郭屯乡民政所,开虚假贫困证明。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玩忽职守,不作为,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等种种渎职表现。
  以上单位人员充当保护伞。

  实名举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和驻聊城监狱检察官包庇罪犯葛登奎充当保护伞。
  不真实,不全面,不客观掌握罪犯葛登奎的表现,共同徇私舞弊,不补全罪犯葛登奎的全部表现,影响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质疑不当申请,影响检察意见的中立性,对法院进行案件审理带来不利影响,还有严重的腐败问题,导致检察人员对认罪悔罪从宽案件的审查形同虚设。导致罪犯葛登奎连续违规减刑,失去了公平,公正的意义。
  罪犯葛登奎只是此人员经手的一个。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知法犯法,等众多问题。希望中央督导组,中央打黑办,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实名举报: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和审判长张磊,对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没有全面地对事实进行认定,即不开庭审理,没有严格审查认罪悔罪内容的真实性,没有核实相关内容,没有对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的表现进行全面掌握,没有对认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问题作出正确裁定,没有调查,没有取证,此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知法犯法,等众多问题,导致罪犯葛登奎监狱违规减刑。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罪犯葛登奎只是他们办理的一个

  举报人:葛学峰 1712702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