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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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报的是公安河西分局纪检督察,可是你非法将我的举报信转给了公安河西分局纪检督察,公安河西分局纪检督察还有脸说多次回复,回复的吗。
一、天津公安河西分局纪检以案谋私,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2007年至今我举报公安河西分局民警李继业、王前、李艳玲等渎职侵权,徇私枉法,徇私舞弊,以案谋私,违法、犯罪一事,天津公安河西分局纪检以案谋私,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为罪犯推卸责任进行狡辩;
河西分局纪检还有脸说;已明确答复,相关部门多次答复,答复的吗,你敢给我书面答复吗。
二、天津市公安局地下执法队;
我举报公安河西分局民警李继业、王前、李艳玲等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民事、刑事案件;渎职侵权,以案谋私,充当地下执法队,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公安河西分局民警李继业、王前等民警在诈骗惯犯张葳、张天泰的操纵打击报复举报人违法犯罪的事实;及民警李艳玲给被刑拘人张崴通风报信,我多次向公安河西分局纪检督察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河西分局纪检以案谋私,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为罪犯推卸责任进行狡辩。
意见;
(附)天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回复;
您的来信安已收到,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天津市扫黑除恶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天津市扫黑办控告2018年10月29日;
一、2019年3月8日天津公安河西分局扫黑除恶办过问;我向河西分局扫黑除恶办交举报材料和证据,并做了笔录;7月18日公安河西分局扫黑除恶办电话通知我关于举报天津公安河西分局民警李继业、王前、李艳玲等违法、犯罪一事,及天津公安河西分局纪检以案谋私,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为罪犯推卸责任进行狡辩,不属于天津公安河西分局扫黑除恶办受里范围,请向天津市公安局纪检举报;
二、天津市公安局纪检过问;
天津市公安局纪检8月9日在天塔派出所和我讲;你举报民警李继业、王前、李艳玲等违法、犯罪的材料我们看过了,并问我向那举报过,至今4个多月了,不知道天津市公安局纪检敢不敢依法调查,并给我书面答复;
三、2019年11月5日,因我举报公安河西分局民警违法、犯罪,再一次接到了18515880328的电话威胁。
四、2019年12月20日,我又接到天津市扫黑除恶办的短信,“你提交的编号20191220483275的咨询,﹙举报信﹚回复为天津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五、近日天津市公安局给我回复;
你提交的编号201912231220487142咨询,回复为已转到市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既然天津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和天津市公安局纪检都知道公安河西分局民警渎职侵权,徇私枉法,徇私舞弊,以案谋私,认贼作父、插手民间纠纷,打击报复举报人,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民事、刑事案件,“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地下执法队”;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被拘留人家的财物,公安河西分局纪检督察以案谋私,还为其违法犯罪行为狡辩和推卸责任。请问天津市公安局我2007年至今十几年了,为何不依法处理。为何不给我书面答复,是不是官官相护。
对于天津公安民警而言,要利用法律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绝不能像地痞、流氓那样,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非法的手段,认贼作父,以案某私,打击报复举报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通过公安机关协助诈骗贯犯诈骗他人财物,打击报复举报人,故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故意触及法律的天平,故意触及道德底线,公安民警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公安河西分局纪检还为违法、犯罪分子进行狡辩和推卸责任,请求天津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调查公安河西分局纪检违法、犯罪行为,以便公安河西分局改邪归正!
建议天津市扫黑除恶办及有关部门直接对天津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枉法、腐败官员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打击天津公检法黑恶势力,不要向天津公检法那样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以便天津公检法改邪归正,还天津社会一片晴天。
建议天津市扫黑除恶办抓好对天津公检法官员枉法、犯罪问题的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公、检、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杜绝公、检、法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充当地下执法队,还天津社会一片晴天。
三、对天津公检法而言,要利用法律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绝不能像地痞、流氓那样,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非法的手段,认贼作父,以案某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通过诉讼协助诈骗贯犯诈骗他人财物,故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故意触及法律的天平,故意触及道德底线;天津公检法的枉法、腐败不仅公民的合法权益、人身权益得不到保障,更会变向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请求天津市委依法治市办不要为公检法的枉法、腐败进行狡辩和推卸责任,请求天津市扫黑除恶办调查天津公检法枉、犯罪行为,及渎职侵权,徇私枉法,以案谋私,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以…便天津公检法改邪归正!更好的维护社会法治,维护社会公德,还天津社会一片晴天。
2020年4月18日 举报人;陈仲英 电话;15922170632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