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能够代持,责任不能代持
文章目录
傅如毅玩“代持”是否超卖了?
近日,浙江远望信息董事长傅如毅“股份代持”的消息不胫而走。且看一组代持协议截图。
有图有真相,代持那是板上钉钉。傅如毅也承认了。
协议日期表明:代持发生于远望信息挂牌新三板期间。代持是否进行了信息披露,笔者没有查询。
今天,重点探讨代持原因、法律风险,是否“超卖”等话题。
一,傅如毅为何玩“代持”?
最高人民法院:“股份代持关系本质上是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2019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46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系债权债务关系。
据悉:许昌元(实际出资人)与傅如毅(名义股东)之间,也有类似代持协议。依据该判决,通俗点说,傅如毅欠许昌元的钱!
最高法46号判决认定,庹思伟(被代持人)就案涉股份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什么意思呢?通俗点说,假设傅如毅被强制执行了,傅如毅代持的许昌元股份,也要被执行。许昌元的钱,也就“呕”(OVER)了。
代持人收钱后,自己经济上出了问题,还要用被代持人的股份“替自己还债”……吃了肉不吐骨头,把人卖了还要人家替他数钱。好处是自己的,风险是别人的。
原来,这就是“代持”?难道,有些老板喜欢玩“代持”。
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好事?玩“代持”的底裤,果然深藏不露!
玩代持的套路深,关键是“许昌元们”该怎么办?
二,既然代持协议无法保障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出资人该怎么办呢?且听律师说法。
“隐名持股行为属于正常商事行为,其权益受法律保护,且对未能及时显名化并无过错”,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程学军律师认为,“一是有权要求代持人协助‘显名’,变更为工商注册信息上的实名股东;二是通过谈判以较高对价要求代持人回购;三是如果涉及公众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发起诉讼。”
简单说:许昌元们有权要求做实名股东,有权要求回购。当然,如果代持人“不配合”,更有权起诉!
三问傅如毅。
一问傅如毅:到底有多少代持?是否已经“超卖”?是否经过董事会授权,是否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公开报备并做了信息披露?
毕竟,一女N嫁的事例,发生在不法奸商身上,屡见不鲜。否则,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出售股份、股权,却只顾“偷偷摸摸进村”?
二问傅如毅:万一远望或你本人出现了经营性系统风险,如何保障被代持人的合法权益?是提前给大家登记为“显名股东”,还是愿意合理对价回购?
三问傅如毅:玩“代持”,是“自学成才”?还是何“方”军师“点石成金”?
天眼查、360搜索等显示,方中厚加盟后,远望信息2015年底上了新三板。2016年,远望信息公开市场融资8600多万元。不论是偶然还是巧合,数起“代持”亦发生在2016年。
“等我把远望弄上市了,就啥也不干了”,一高管同事透漏其宏大志向,并认为其“玩资本确实有经验”。
上图说明:代持打款《函》,签名是股权转让人傅如毅,内容是另一人笔迹,而收款账户却是陈X海。代持之外,这又玩的什么套路?
2015年3月,远望“接纳”了“被谴责”的落难者。作为盟友出手予以加持,助力上新三板、玩把代持,也算是投桃报李。
傅如毅玩代持是否已经超卖,相信傅如毅会及时拿出证据来,给投资人一个交代。
四,画蛇添只脚。
放荡而不淫荡,卖笑而不失身,代持而不超卖,玩火而不烧身,都是一种“玩”的境界。
即将打烊之际,手机“叮当一声”,传来了远望信息官微“炸裂性消息”——10大领域!远望信息入围安全牛《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全景图》。
希望是真牛。真牛——远望就补足员工的社保。
而不是吹牛!吹牛——吹炸了牛皮会伤到自己!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