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几年以来,我们就在报经巫溪县水务局审查批准并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后,一直在后溪河流域以采砂维生。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年,每年均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巫溪县水务局书面申请延续。2016年下半年,许可证再次期满,他们分别于期满前写出书面申请(水务局每年集中审查续证均需一段时间,此期间允许开采),报经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审核后,及时报请巫溪县水务局审查决定。该局收到申请后,并未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四十条规定,县水务局逾期未作决定,即视为准予延续。对于期限届满的许可证,水务局应当依据《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0号)第十三条之规定予以注销并公告,而数年以来,该局从未依法作出该行政行为。

  在重庆市巫溪县的舒忠余15223786777。谭玉峰:15823771333。周仕和:13594469666 胡兴华19115265789等人。2016年底,巫溪县水务局给他们送达了《督查通知书》,告知我们因河道采砂破坏河道环境保护,同时未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要求限期填平砂坑,恢复河床原貌,撤出机器设备,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该督查通知足以证明,巫溪县水务局也认可他们是合法开采,如系非法采矿,依法应当予以取缔,而不属于整改之列。2017年1至6月,水务局先后给辖区内各采砂厂群发了4条信息,要求各采砂厂在“两会”和上级检查工作期间停止作业,否则按无证开采处理,该信息足以证明,我们的采砂行为是得到了水务局认可的。2017年上半年,水务局还给我们送达了几次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既未在决定前调取相关证据,也没依法启动听证程序和告知法律救济途径,属程序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就算水务局的执法行为合法合理,毫无瑕疵,他们未实际履行,也依法只能由巫溪县水务局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哪条法律规定的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应以犯罪在巫溪县委及个别领导环境整治“一刀切”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巫溪县公安局于2018年5月14日和6月28日,以涉嫌非法采矿为由对他们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6月23日和8月3日,巫溪县人民检察院经请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位于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地的万州区)同意,对我们作出错误的批准逮捕决定。我们曾多次向相关领导及办案人员说明情况,均未被采纳,公安机关认为没有许可证就是非法采矿,检察院一是认为他们没有许可证,二是水务局多次责令停止开采,没有停止,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三)项“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之规定,认定其是非法采矿。他们认为,该项适用的前提条件是非法采矿,是对构成非法采矿的在规定时间内受到规定次数行政处罚后继续非法开采的“情节严重”认定规定,而并非是犯罪行为认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喻海松(参与司法解释的起草制定)在《人民司法》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文章,其中一段专门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继续开采矿产的如何定性作了说明,他认为许可证到期继续开采的要区别情况,不能一律认定为无证开采,因此,司法解释第二条没有将许可证到期后继续开采的罗列为无证开采的情形。这虽然是一篇文章,不能作为司法机关办案的直接依据,但其观点是全国各级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无条件采纳和遵循的。2019年1月21日,万州区检察院对我们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不停止对案件的侦办,区检察院本应在2019年3月6日前完成审查起诉。因该案移送该检察院六个半月时间,后经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说明情况,他们同意延长审查起诉20日。可到3月26日仍没有音信,我们分别打电话咨询相关人员,给我们的答复仍然是一句冷冰冰的一句正在办理。对此他们认为,区检察院已经违反了刑诉法关于办案程序的规定。
  纵观二分院、万州区检察院、巫溪县公安局、巫溪县检察院的一系列做法,分明是在无故制造矛盾,严重执法违法,置人民合法权益于不顾,其行为严重相悖于 “四个全面”战略,在合法权益被侵犯,合理诉求数次被拒的情况下,我们多次准备到万州、重庆、北京等地逐级上访,喊冤叫屈,并利用多媒体如实公布巫溪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执法违法行为,出于对司法机关的高度信任一直未付诸行动,我们坚信法律永远是公正的。在我们多次找相关部门沟通而无果的情况下,我们无赖只有求助各大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现在,我们对本案的观点很明确,如果构成犯罪就应该受到相应法律制裁,罚当其罪,不含糊不迁就,反之则绝不允许受到冤屈和其他不公正待遇,是非要清楚,黑白须分明。如果相关司法机关知错不改,执意要酿造一起冤案错案,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穷尽毕生精力依理依法追寻正义、讨要说法。现如实向各媒体反映本案的有关情况,并期望得到所有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有关部门的极端重视、公正处理。
  以上情况绝对属实,如有不实,我们愿承担一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