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专区】一封底层民众的求助信【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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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建省莆田市的一位农民,以下本人所反映的事属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为全村农民讨回一个公道,一个说法!!
希望所有有正义感的同胞们,为我们主持公道,共同抨击社会阴暗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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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助 信
省。市人大常委会:
省。市政协委员会:
市省。市政府信访办:
省。市纪委办公室:
省。市建设局:
我们是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开发区笏石镇顶社村几十户村民,因用地问题与当地相关部门矛盾激化。
现将要反映的问题叙述如下,恳切期盼你们能够为我们作主:
我们这些村民都是当地原有住民,我们的住房也都是九十年代初左右经当地有关部门合法审批自行盖建的农村住房,并各自手中都持有当地相关部门签发的合法证件。
今春开始,不知从哪里来的指示,勒令我们将现有的辛辛苦苦盖好的住房统统拆除,由一个个体房产开发商在我们原居住区统一修建商品楼房。但在这当中,我们不仅没有看到任何的公示,更不知拆迁的理由,而且补偿方案不明确,只是限期拆掉。至于家家户户的男女老少,何处安身以及如何延续眼下的生活,他们是一概不管。按他们的意思是可以购买他们先期盖好的商品房。
首先,在这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我们盲目服从,我们实在难以接受。我们也知道,在现在民主法制的社会中,任何一种举措必须要有法可依,有“文”可据,所以现如今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抵制。
依照我们一知半解的法律知识认为,他们的这种操作应该是不合法的。我们抵制的理由是,他们操作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拆迁的理由是否充分?而我们再三提出要查验相关批文证件的时候,他们总是闭口不谈,甚至说这些农民无权过问,难道我们真的连这点知情权都没有吗?
其次,即便是合法的拆迁,也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村民公示相关材料,并晓之以理地协商动员,而不是恐吓,并应在拆迁办法里面提出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办法。这些他们只字不提,好像我们居住多年的地方,倒成了非法居民点、手里合法的房产证也同时成了一纸空文、多年精心建造的房屋也成了违章搭建。
再者,假如这种拆迁是“合法”的,那么让我们这些农户,自己掏钱去购买他们的商品房,且不说根本买不起,就连平常的干柴做饭、家庭养殖等问题都无法解决。而且,这次圈占的土地中,有一大部分为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农民离开这些“命根子”,即便住进套房又该如何来维持日后正常的生活。
最后,假如这种拆迁是“合法”的话,为什么他们害怕拆迁过程的照相机闪光灯,一旦发现,不是没收,就是就地摔毁;而且更可笑的是,村民自发组织想往省里上访,却半路被交警“请”回,并“押送”到秀屿区平海镇,让他们几十公里步行回笏石。
也是因为我们觉得这次的拆迁就是要断绝我们的生存之路,所以才会这样地誓死抵制。
有证据表明,这次拆迁完全是在2003年本已超标开发的基础上又一次扩张,使用的仍是2003年立项的审批手续(《福建省人民政府 闽政文【2003】 202号》文件),名誉上是原来未完成的开发,而实际上却是原来的那个个体开发商依托政府关系,想非法买断了我们的土地,掠取高额利润。这所有的一切,均和政府内部有人大力配合有关。从秀屿区区委副书记王建军同时又是房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就不难看出问题的实质。
我们在本地区内反映问题已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和这些人抗争,我们的力量太微不足道了,所以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
而今事态已迫在眉睫,推土机推出来的土堆已经包围了我们村民的部分房子。就在其它地方领导在极力解决防汛问题的同时、暴雨来临之际,我们的房子却因人为因素而泡水无法居住。另外,在和村民的争辩中,王建军和陈国荣还教唆雇来的黑势力人员打手大打出手。
为此,我们怨无所申,求助无门。在当地,某些人似乎可以一手遮天。所以,我们只好求助于你们有关部门和栏目组记者,恳请你们做详细调查,为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讨一个说法,以事实说话,我们这些村民求得就是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我们本身就是守法的公民。
附加说明:
一、时至今日(2005年7月19日),村民们仍然未见到相关的公示,除了2003年省政府批复的一份早已过时的文件,更没有见到任何部门的审批文件,而且这次拆迁根本就不在这个文件之列。因为原文件审批的土地征用面积(含水田、旱地、菜地等)共23。2818公顷,而今单是四个村庄(顶社、下社、后井和田窑)被“征用”的水田、旱地、菜地就已达千亩之上,更何况再加上居民住宅之地。试问,此次拆迁占地的根据何在?
二、秀屿区笏石镇顶社村整个村委会,均以支部书记陈国荣说了算。在他当支部书记的十个年头里,几乎每年给自家建造一栋高档房子,且家中的轿车已添置多辆。他的巨额财产显然和他们家实际的综合收入不相符。这些一切,村民人人看在眼里、知在心里,只不过敢怒不敢言,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三、秀屿区区委副书记王建军(即爱民路建设服务公司的法人代表)在与群众的几次碰面中,多次强调:家里有人在区内参加工作的,如:教师、公务员等的必须主动配合,如果出现抵制或不配合的,将被下岗回家或是调离原单位到边远山区。还扬言说,想让你下岗,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了。他甚至在群众的动员会上说,如果有人想告或是举报,你花5万,我愿意花50万到一亿和你奉陪到底,让你看看到底是你厉害还是我们厉害。等等的一切,那样一种公然嚣张的言辞和嘴脸,无论如何都不符合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极大地在群众眼里诋毁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也很难想象“三个代表”思想如何在他身上体现,整一个就是黑势力的老大。
四、从2005年7月12日开始,以村支书为首组织的一伙人,强令手下人员用推土机强制拆迁。还对被拆迁户陈国勇一家三口人大打出手,其妻子至今住院治疗。在这些强制执行的行动中,可确认的就有数名当地流氓和黑势力人员。由此,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政府人员”与流氓团伙相互勾结的现象呢?
如果是政府统一规划内合法的拆迁和建设,我们村民也会表示欢迎和支持的。但是对于目前降临在我们村的这种情况,我们已经不仅仅是愤怒了。所以再次恳请相关部门督促调查,让老百姓知道到底是国家的法律大,还是他们胡作非为的淫威大?并且能够给我们一个心安理得的说法,让我们不再寒心!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顶社村村民代表
2005年 7 月 18 日
最新事态:
被拆迁户占瑞记所涉及的房屋是他个体家庭作坊,里面安装的是用以为农民服务的碾米机械装备,该作坊的运作,是他一家的日常生计。看到占瑞记不在家,于2005年7月18日下午6时左右,王建军和陈国荣组织“拆迁人员”四人对他妻子春莺进行拆迁动员,连哄带骗地承诺可以采用最优的方式予以附加补偿,并且在知道春莺识字不多的情况下,欺骗她附加补偿的条款都已在赔偿协议中明确注明了。春莺无奈地在协议上签字。可当占瑞记回来看到协议时,才发现协议上根本没有任何附加补偿,这下夫妻之间引起争端,并双双来到村部想讨个说法,而村部对先前的承诺推卸得干干净净,说无人承诺任何附加赔偿一事。这下春莺气愤不过,再加上她的刚烈脾气,一气之下喝下农药,想一死泄愤。幸亏发现及时,被送至秀屿区医院抢救,至瘢 ?005年7月19日10时52分)生命还处于垂危之中。到这份上,此事还是无人问津。
8月1日上午9时左右,以建前、春耀为首的城建干部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拆迁户陈金顺、陈金兵的水井,强横用土填平。(推土机司机不愿用土去填,城建几个人爬到推土机强迫司机推土填井)使全家无水可用,城建的这几个干部的做法造成群众民愤极大。
7月21日,开发商对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拆迁户许吓乌、许吓元、陈金顺、陈金兵实施强制断电,企图使拆迁户无法生活。拆迁户多次要求供电部门恢复供电,开发商不允许造成供电部门和用户矛盾激化,这种做法民愤极大。今天是省建设厅发布来禁断水断电强迫拆迁规定的第一天,这些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希望上线给我们讨个说法。
申诉无门,谁来保护农民 ?!
我家的地址位置于秀屿区爱民西路南侧,起初认为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我户就自动献出自留耕地0。7亩左右作为路面,而后在评估耕地上的果树(龙眼)时,有关人员到场量评,面积无差议。在产量赔偿上协定不合理,辛苦栽种十多年并无分文收入,至今数年刚有收成,只因一万元钱之差,达不到赔偿协议。7月17日,身为区长身份的王建军,不用道理,仗势欺人以土匪式的手段,召唤工地推土机两部,对我家门前耕地上的414平方的龙眼树大开屠杀战场,大展自己恶霸威风,把整片的果树推倒填平。还将未评估、未丈量的鸡鸭舍、土地庙、路灯电杆、两台洗衣池、一棵未评估的龙眼树、石榴树、卫生管道、卫生化粪池、水沟条石、杂地等统统推翻,用黄泥土填没,而后我户也话说,看它横行霸道不甘心,不服气拒绝了签定协议。7月21日变本加厉的贼建军达不到个人目的,就利用断电的方式,将我户的电表总线强切,迫使我户无电照明不能生活,以达到拆迁目的。我户通过电业部门联系提出抗议,电业部门受理了,给我户再次恢复供电。可是时隔几天,在8月1日上午9点贼建军又来毒招,派秀屿区城建头目利用自己权势,命城建单位带领一帮匪徒康前、春辉等一伙,以没道得,黑心肝手段,逼迫工程运土车轮流倒土,并恐吓推土机司机把饮用水井推毁,用土填满积如大山,企图断水使我户无水不能生存,以达到签定协议的目的。8月5日又命叫城建头特地开小车到我户,来了4个穿虎服、2个穿狗皮的禽兽强行剪断进户表群线,收走总线2捆,推倒电杆2支造成我至今仍没电,它们的做法真是执法犯法,死罪难免。
再说近些情况,特别可恨的8月31日—9月1日,电视广播气象台预报13号强台风时候,明知有暴雨,臭贼建军变本加厉,指挥工地日夜加班加点并指使工程队运载土方,从别处购买黄泥土运来填高加宽,将我户房屋围得滴水不出,造成台风、暴雨猛冲房屋,水位上涨达到1。5米以上,房屋家产、家具、电器等受淹,在当天防讯树干部并无巡查,无一人到场关照,不顾民众存亡。台风来临时,我户请了莆田晚报记者来现场查照,记者到现场摇头叹气,因受领导压力在莆田晚报上只登灾情,未刊登现场照片。隐瞒周围民房水灾的事实,只有几句笼统拆说受淹情况。
以上所讲都是实情,句句有证据,幕幕有映像,场场有照片,事事民众知。这里只是我户冤情,其它民众冤情比户更多,讲也讲不清。望正确有党性的政府部门对这些披着虎狼皮的狗党严惩,以消万民之恨。
后来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提着材料上京向中央信访局反映情况,国家信访局高度重视,当天就按照信访相关条例出了批示,转送福建省信访局,省信访局文件于2005年9月5日送达秀屿区信访局指示以协调解决。事情原本以为可以比较顺利的解决,可是事情并不象想像的那么简单,我们要求相关部门(爱民西路指挥办公室)出示合法拆迁文件,陈世珍(爱民西路指挥办公室主任)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后来干脆出示一份没有任何签章的文件,啥能令人相信?我要求他们提供复印件一份给我,得到的答复是:此文件不能复印,更别说带走一份。当时我就不明白:既然是政府签署公布合法文件,为何不能复印?再说,作为拆迁对象里的一户,为什么不能享有知情保留权?
再后来,就一直徘徊在秀屿区信访局与陈世珍相互中踢皮球中183 ;183 ;183 ;183 ;183 ;183 ;至此国家信访局的文件成了一张白纸,所反映情况无任何进展,按信访相关规定,本人应在2个月内得到有关部门书面回复,可至今别说是书面的,连口头的皆无,难道国家文件在他们这些国家公务员相互推诿中就成了一份空头文件,成了一出儿戏??每当回想起温总理关于信访条例重要指示:“就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各部门依信访相关条例予以协助解决。”我就更不明白了183 ;183 ;183 ;183 ;183 ;183 ;
我所反映事情不但丝毫未得到解决,然尔变本加厉的事接踵而来了:2005年9月26日早上,不知从哪里冒出一批穿着国家制服的“官员”,为首的叫陈春跃(后来打听到的,是区城建大队队长),他带着“部队”及施工机械队,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家房子强行拆除,我母亲陈金玉上前问个究竟,却被“官兵”们强行拉开,整个粗暴行径过程,没有向我们出示任何通知或手续,三间房子及屋内的全部财产被黄土无情地填埋了,这过程我不经意间听到陈春跃命令部下动作快点,完后,这帮“官兵”们就惺惺地离开了,可这血淋淋的残暴事实,现场的照片及围观的群众可以做证。
而在光天化日下发生这幕胆大妄为的举措,事前竟然我家毫不知情,后来去问村干部,他们也不知道,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没有办法我们只好到爱民西路指挥办公室去问,组长陈世珍开口就否认了,他说他也不清楚,后来我当场拿出现场照片指证,他改口说他们没有参与,可能是土地管理部门吧。荒唐,荒唐至极,好端端的三间房子转眼间被无冤无故地毁了,还没人认账!!既然没人或没那个部门承认对此事负责,我们只好找工程施工队负责人,因为是他的机械队把我房子推毁,我把事件情况向他示明,他也勃然大怒,当场打电话到爱民西路指挥办公室质问陈世珍,并破口大骂:“你们这些当官的,怕承担责任丢乌纱帽,就别指使我们强行拆房。”至此整个事件,已经水落石出了。
我真的不知道,国家及省相关部门早已出台关于拆迁相关条例,并且三令五申强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野蛮拆迁,更不得以停电183 ;停水183 ;停燃气183 ;阻碍交通等方式强迫拆迁,违者重处。”然他们这帮国家级公务员,人民群众的导航者,他们凭什么可以不顾人民财产及生存安危而如此嚣张?!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于脑后呢,到底他们凭什么?仗的又是什么?难道党和人民赋于的权力成了这些人为所欲为的工具吗?
如今我家一片龙眼树被毁,断了经济收入来源,还遭停电183 ;停水183 ;中断交通,下雨又遭积水无情淹埋,房子时刻都有倒塌的可能,这种有家而又不能正常居住的辛酸滋味,有谁能体会呢?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作为一个农民,想过个安稳的生活真的那么难吗?农民的基本权益又该如何保障?我很茫然,但我始终相信:总会有讲道理的地方,总会有正义存在的,我决不放弃,也不畏权势,我会不断地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事实,揭露真相。希望有朝一日,他们能还人民一个满意的答案,我热切地期待着这一天早点到来,以结束这种非人的痛苦gt ;gt ;gt ;gt ;gt ;gt ;gt ;gt ;gt ;gt ;gt ;
天下的不平事很多,现在特别多。做为一个福建人,看到家乡的不平事,就更为关注。
虽然我个人的力量是微乎其微,对案件的关注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但我相信,如果全社会的每个人都来关注每一个所知的腐败案件,让腐败暴露在阳光之下,积少成多,那么,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希望,正义才会战胜邪恶。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6-01-24